票据的效力主要取决于其在形式上是否符合票据法的要求,而不取决于使用票据的原因。票据因此得名为()。
A、债权证券
B、完全有价证券
C、流通证券
D、无因证券
1.票据行为的无因性是指()。A、一张票据上先后会有多个票据行为发生,各票据行为具有独立性,某一个票据行为的无效不影响其他票据行为的效力B、票据行为必须依照票据法规定方式进行,票据记载的事项也必须符合票据法的要求C、票据行为的内容以票据上的文字记载为准D、虽然票据行为一般均建立在一定的原因关系基础上,但原因关系的存在与否、成立与否,是否被撤销,变更等均不会影响票据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2.对于票据的伪造人,由于票据上没有以自己的名义所作的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如果不承担责任,则伪造行为是否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票据法》这样规定的原因是什么?
3.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是指什么?A:取得票据无需合法原因,即使是盗窃而得的票据,持票人也享有票据权利 B:票据权利以票面记载为准,即使票据上记载的文义与记载人的真实意思有出入,也要以该记载为准 C:符合票据法规定的形式要件即取得票据权利,票据行为发生的原因在所不问 D:当事人签发、转让、承兑等票据行为须依法定形式进行
4.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无效;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签章的效力。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