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正确
更多“《担保法》第二十条规定,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先诉抗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享有的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属于永久抗辩权

    C.先诉抗辩权只适用于连带保证人

    D.主合同未经仲裁或审判,也未对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债权人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可行使先诉抗辩权


    正确答案:D
    解析: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人享有的抗辩权,而不是任何保证人享有的抗辩权,因此仅适用于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在性质上属于延期抗辩权,而不是永久性抗辩权。D项恰恰为先诉抗辩权行使的鲜明概括。

  • 第2题:

    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丧失抗辩权。()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错误

  • 第3题: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

    A正确

    B错误


    A

  • 第4题:

    根据《担保法》规定,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

    A、抗辩权

    B、申辩权

    C、陈述权

    D、诉讼权


    答案:A

  • 第5题:

    关于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B、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C、相较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的责任是较轻的
    D、如果债务人住所变更,债权人不知其下落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答案:A
    解析:
    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时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因此,相对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的责任是较重的。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即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中,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时,保证人不得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