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居住于某城市,因业务需要,以其座落在市中心的一处公寓(价值21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乙银行和丙银行各贷款100万元。甲与乙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10 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丙银行于6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甲无力还款,乙银行、丙银行行使抵押权,对的公寓依法拍卖,只得价款150万元,乙银行、丙银行对拍卖款应如何分配()。
A.乙75万、丙75万
B.乙100万、丙50万
C.丙100万、乙50万
D.丙80万、乙70万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