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解析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依据《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具有以下特点:(1)资金来源的公共性。一是政府采购的资金最终来源于公众的纳税、公共事业服务和其他公共收入;二是政府采购的目标具有公共性。(2)强制性。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采购计划方案、程序、方式及其资金使用等,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和规范管理。(3)政策性。政府采购有责任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平衡发展,体现社会责任感。政府采购在平衡社会有效需求和供给、推动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保护和扶持民族产业、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扶植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支持环境生态保护和节约能源等方面可以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4)经济性和非盈利性。政府采购活动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追求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同时,政府采购活动不应以盈利为目标,而是以追求社会公共利益为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