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住房委托贷款基金账户,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拨存委托贷款基金“资金划转通知单”划拨资金,核实委托贷款基金是否到账,并对住房委托贷款基金的使用、结余等方面进行统计管理,按委托要求定期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账、报送业务资料和报表等。
A.公积金管理中心
B.承办银行
C.各地银监局
D.贷款人所在单位
1.贷款到期或客户提前还款,经办行应根据委托贷款合作协议规定办理,并将收回贷款本息及时划转()资金账户。A、借款人B、保证人C、银行D、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承办银行的委托贷款协议终止时,承办银行应清算住房委托贷款手续 费,办理公积金管理中心存款账户的销户交易,最后移交和报送公积金管理中心账户记 账回单及相关业务资料。( )
3.基金清退和利息划回承办银行应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委托要求和具体规定,按时将回收贷款本金与利息划入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结算账户和增值收益账户,及时进行资金清算。( )
4.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借款人的申请后,向受委托主办银行出具《委托贷款通知书》,明确贷款的对象、金额、期限、利率等内容,同时将委托贷款基金划入银行的住房委托贷款基金账户。( )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