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共分为4类8级,即轻危险级、中危险级(Ⅰ、Ⅱ级)、严重危险级(Ⅰ、Ⅱ级)和仓库危险级(Ⅰ、Ⅱ、Ⅲ级): 1)轻危险级,一般指可燃物品较少、火灾放热速率较低、外部增援和人员疏散较容易的场所。
2)中危险级,一般指内部可燃物数量、火灾放热速率为中等,火灾初期不会引起剧烈燃烧的场所,大部分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划归中危险级。根据此类场所种类多、范围广的特点,划分为中Ⅰ级和中Ⅱ级。
3)严重危险级,一般指火灾危险性大,且可燃物品数量多,火灾时容易引起猛烈燃烧并可能迅速蔓延的场所。
4)仓库火灾危险级,根据仓库储存物品及其包装材料的火灾危险性,将仓库火灾危险等级划分为Ⅰ、Ⅱ、Ⅲ级。仓库火灾危险Ⅰ级一般是指储存食品、烟酒以及用木箱、纸箱包装的不燃、难燃物品的场所;仓库火灾危险Ⅱ级一般是指储存木材、纸、皮革等物品和用各种塑料瓶、盒包装的不燃物品及各类物品混杂储存的场所;仓库火灾危险Ⅲ级一般是指储存A组塑料与橡胶及其制品等物品的场所。 P239-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