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2007公安部年下发的《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中将火灾风险分为四级,火灾风险分级和火灾等级的对应关系为:极高风险/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高风险/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中风险/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导致40人重伤,火灾风险等级为高风险;经济损失为900万元,火灾风险等级为中风险级,按从严原则,本次火灾风险应为高风险。P347-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