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宜设置高度不低于( )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
A.2.4m
B.2.2m
C.2.1m
D.1.8m
第1题: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规定瓶组气化站的四周宜设置高度不低于()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条款9.3.5)
第2题:
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中的要求,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面向加气站时,站内LNG设备与该民用建建筑物的距离,不应低于LNG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的70%。
第3题:
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中的要求,储气瓶拖车固定停车位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根据储气瓶的安全间距确定。
第4题:
天然气加气站、合建站与站外建筑物相邻的-侧,应建造高度最小不小于()m的非燃烧实体围墙。
第5题:
天然气加气站、合建站与站外建筑物相邻的一侧,应建造高度最小不小于()m的非燃烧实体围墙。
第6题:
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25m以及小于或等于规定的防火距离的1.5倍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m的非燃烧实体围墙。
第7题:
1.0
1.5
1.8
2.2
第8题:
第9题:
单车道或单车停车位宽度为4m,双车道或双车停车位为6m
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为9m,道路坡度为8%
将汽油罐布置在LPG储罐或CNG储气瓶(组)、LNG储罐与柴油罐之间
加油加气站的变配电间与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的距离3m
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设置高度2. 0m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
第10题:
站房布置在加油加气作业区内
加油加气作业区外设有经营性餐饮、汽车服务等设施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置在加油加气作业区内
站区设置了高度2.2m的不燃烧实体围墙
第11题:
1.5米
2米
3.5米
5米
第12题:
1.0;
1.5;
1.8;
2.2;
第13题:
厂站内的建(构)筑物与厂站外的建(构)筑物之间应有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要求的(),且厂站边界应设置围墙或护栏。
第14题:
Ⅱ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四周宜设置不燃烧体的实体围墙,或其底部实体部分高度不应低于( )m的围墙。
第15题:
化石油气气化站四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多少米的非燃烧实体围墙?
第16题: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合建站与站外建筑物相邻的一侧,应建造高度最小不小于()的非燃烧实体围墙。
第17题:
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宜设置高度不低于()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
第18题:
1.5
2.0
2.2
2.5
第19题:
0.5
0.6
0.9
1
第20题:
1.0;
1.5;
1.8;
2.2;
第21题:
单车道或单车停车位宽度为4m,双车道或双车停车位为6m
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为9m,道路坡度为8%
将汽油罐布置在LPG储罐或CNG储气瓶(组)、LNG储罐与柴油罐之间
加油加气站的变配电间与爆炸危险区城边界线的距离为3m
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设置高度2m的不燃烧体实休围墙
第22题:
站房布置在加油加气作业区内
加油加气作业区外设有经营性餐饮、汽车服务等设施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置在加油加气作业区内
站区设置了高度2.2 m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
第23题:
1米
1.5米
2.2米
3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