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因该建筑的高度为23.5m,属于多层商贸建筑,因此该建筑应主要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2.根据建筑物的具体情况,该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需设消防控制中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危Ⅱ级)、防排烟设施、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火卷帘、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
3.根据建筑物的具体情况,该建筑应设置封闭式楼梯间或室外楼梯;当封闭式楼梯间不能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问的要求设置。
4.自动扶梯周围应采用防火卷帘进行防火分隔,自动扶梯上加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因该建筑为多层公共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并且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因此,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为5000㎡,每个楼层划分一个防火分区;地下车库部分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为4000㎡,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备用房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为1000㎡,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备用房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为500㎡,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