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根据《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承包人与项目法人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的,认定为出借借用资质。
第6题:
根据《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劳务作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作业再分包的,认定为()。
第7题:
根据《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租赁的主要建筑材料、工程设备等,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者承包人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认定为()。
第8题:
根据《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称为()。
第9题:
水利部将对转包、违法分包、出借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处罚记录记入单位或个人信用档案,列入失信黑名单,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
第10题:
转包
违法分包
出借借用资质
其他违法行为
第11题:
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承包人未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未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不满足承包合同中相应要求的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的
实际施工单位使用承包人资质中标后,以承包人分公司、项目部等名义组织实施,但两者无实质产权、人事、财务关系的
工程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承包人的,但项目法人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
第12题:
工程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承包单位
劳务作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作业再分包
工程分包单位将劳务作业部分再次分包
分包合同不满足总包合同中相关要求
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根据《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承包人与项目法人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的,认定为()。
第17题:
根据《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工程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认定为()。
第18题:
根据《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转包、违法分包、出借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应于20个工作日内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抄送水利部。水利部将处罚记录记入单位或个人信用档案,列入失信黑名单,在()向社会公示。
第19题:
根据《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发现施工单位有转包、违法分包、出借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的,应立即制止、责令改正、督促履行合同并及时向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20题:
根据《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对在实施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发现的转包、违法分包、出借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按照本办法进行认定,并依据()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21题:
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个人
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
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的个人
承包人未设立现场管理机构
第22题:
转包
违法分包
出借借用资质
其他挂靠行为
第23题:
转包
违法分包
出借借用资质
劳务分包
第24题:
转包
违法分包
出借资质
借用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