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主井井筒进行治水而延误工期,施工单位是如何进行调整的?
答:由于主井井筒进行治水延误工期,要保证井筒仍然按原计划时间到底,可预留箕斗装载硐室,待副 井井筒投入运行后,在井底车场施工中安排时间进行施工,这时箕斗装载硐室施工不占用矿井建设总工期, 可保证矿井施工计划的正常进行。
2.矿井过渡期改绞方案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答:矿井过渡期的改绞方案不合理。主要原因是风井井底水平与主副井水平不一致,仅有主井改绞只能 满足主副井井底车场施工,风井井底车场及主要回风巷道施工困难。合理的方案是主井和风井都进行临时改 绞。通过网络计算,井底车场的施工工期是330天,关键线路为A→C→D→E→H→J。
3.井底车场施工期是多少天?施工队伍应当如何安排?
答:由于井下只能安排6个施工队伍,其中2个施工矿井关键线路,只能有4个队伍进行井底车场的施工。因此在施工安排上,要调整部分施工项目,可以将工序M和N安排到工序T后面进行施工,因为T工序有90天的时差,M和N工序总时间为60天,这样安排可保证总工期不变,而最多只需要安排4个施工队伍。
4.业主要求提前30天完成井底车场的施工,如何调整才能使增加的费用最低?最低费用是多少?
答:井底车场正常施工5个月后,这时工序A、B、C、K、P已经完成,工序D尚未开始,工序L已经施工20 天,工序S已经施工30天,这时可将剩余没有完成的工序根据费用优化的原理进行调整,压缩关键线路的工序 时间30天,并且所需增加的费用最少。其结果是:D压缩10天,费用增加20万元;J压缩10天,费用增加20万 元;E压缩8天,同时F压缩3天,费用增加24+3=27万元;H压缩2天,费用增加8万元。其他工序不用调整,这 时可保证井底车场提前30天完成,但最低需要增加费用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