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
B、药品商品名称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
C、药品标签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印刷在药品标签的边角
D、药品商品含文字的,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3
E、药品商品含文字的,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4
第2题:
药品商品名称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 )。
第3题:
有关药品商品名称规定的表述,正确的是
A、药品商品名称的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四分之一
B、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作为商品名称使用的注册商标,不准印刷在包装标签上
C、药品通用名称的字体和颜色不得比药品商品更突出和显著
D、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
E、药品商品名称的字体颜色应当使用黑色或者白色
第4题:
关于药品标签中药品名称的书写,下列叙述错误的是
A、药品通用名称应当显著、突出,其字体、字号和颜色必须一致
B、药品通用名称不得使用斜体、中空、阴影等形式对字体进行修饰
C、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
D、药品商品名称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
E、药品通用名称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商品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第5题:
根据《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规定,药品商品名称
A.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
B.可以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
C.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
D.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E.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四分之一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依照《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药品商品名称字体()
第9题:
依照《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关于药品商品名和通用名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第10题:
对于竖版标签,必须在左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
说明书不得使用斜体、中空、阴影等形式对字体进行修改,也不得选用草书等不易识别的字体
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且字体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
说明书上禁止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及其他未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名称
第11题:
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
字体不得比通用名称突出和显著
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突出和显著
因包装尺寸限制,可以与通用名称不同行
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药品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第12题:
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药品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药品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四分之一
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小于药品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小于药品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四分之一
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药品通用名称所用字体
第13题: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
B、药品商品名称的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
C、药品标签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印刷在药品标签的边角
D、药品商品含文字的,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三分之一
E、药品商品含文字的,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四分之一
第14题:
根据《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下列有关药品名称的说法,错误的是
A.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禁止使用未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名称
B.药品通用名称的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商品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
C.药品商品名称的字体颜色应当使用黑色或者白色
D.药品通用名称的字体和颜色不得比药品商品名称更突出和显著
E.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
第15题:
药品的通用名称不得选用的字体有
A、草书和篆书
B、草书和行书
C、行书和篆书
D、草书和隶书
E、黑体和楷书
第16题:
关于药品标签中药品名称的书写,错误的是
A.药品通用名称应当显著、突出,并在上1/3或右l/3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
B.除因包装尺寸的限制而无法同行书写的,不得分行书写
C.不得使用斜体、中空、阴影等形式对字体进行修饰
D.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
E.药品通用名称字体以单字面积不得大于商品名称所用字体的1/Z
第17题:
根据《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说法错误的是
A.药品通用名称不得选用草书、篆书等不易识别的字体,不得使用斜体、中空、阴影等形式对字体进行修饰
B.药品商品名称的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C.药品商品的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
D.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
E.药品商品名称的字体颜色应当使用黑色或者白色,与相应的浅色或者深色背景形成强烈反差
第18题:
第19题:
依照《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药品标签使用注册商标的()
第20题:
药品商品名称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
第21题:
药品商品名称的字体颜色应当使用黑色或者白色
药品商品名称的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四分之一
药品通用名称的字体和颜色不得比药品商品名称更突出和显著
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
第22题:
小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2
小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3
小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4
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3
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2
第23题:
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
药品商品名称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
药品通用名称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小于商品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药品商品名称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第24题:
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药品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药品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四分之一
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小于药品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小于药品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四分之一
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药品通用名称所用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