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书-刑法志》:“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治罪。”“服制若近,以尊犯卑,处刑则轻,以卑犯尊,处刑则重;服制若远,以尊犯卑,处刑则重,以卑犯尊,处刑则轻。若财产转让有犯,服制若近,处罚若轻。”请分析上述材料并结合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上述文字反映的是我国古代法制史上的哪一项制度?

题目
《晋书-刑法志》:“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治罪。”“服制若近,以尊犯卑,处刑则轻,以卑犯尊,处刑则重;服制若远,以尊犯卑,处刑则重,以卑犯尊,处刑则轻。若财产转让有犯,服制若近,处罚若轻。”请分析上述材料并结合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上述文字反映的是我国古代法制史上的哪一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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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依据“准五服以制罪”制度,如果以尊犯卑,则处罚最重的亲等是(  )。
    A.斩衰亲
    B.子衰亲
    C.大功亲
    D.缌麻亲


    答案:D
    解析:
    【精解】依据“服制定罪”,以尊犯卑,亲等越远,处刑越重,缌麻亲的亲等最远,故选D项。

  • 第2题:

    《晋书-刑法志》:“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治罪。”“服制若近,以尊犯卑,处刑则轻,以卑犯尊,处刑则重;服制若远,以尊犯卑,处刑则重,以卑犯尊,处刑则轻。若财产转让有犯,服制若近,处罚若轻。”请分析上述材料并结合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2)如何理解这项制度?


    答案:
    解析:
    (2)所谓“准五服以制罪”,是指对于九族之内亲属相互侵害的犯罪行为,要根据五服所表示的亲属之间亲疏远近关系而定罪量刑的制度。在刑罚适用上,凡以尊犯卑,服制愈近,处罚越轻,服制越远,处罚越重;凡以卑犯尊,服制越近,处罚越重;服制越远,处罚越轻。对于家族内的财产侵犯,则服制越近,处罚越轻,服制越远,处罚越重。

  • 第3题:

    依据“准五服以制罪”制度,如果以尊犯卑,则处罚最重的亲等是(  )。
    A.斩衰亲
    B.齐衰亲
    C.大功亲
    D.缌麻亲


    答案:D
    解析:
    解析:依据“服制定罪”,以尊犯卑,亲等越远,处刑越重,缌麻亲的亲等最远,故D项为正确答案。

  • 第4题:

    (二)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
    3.《晋书.刑法志》:“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服制若近,以尊犯卑,处刑则轻,以卑犯尊,处刑则重;服制若远,以尊犯卑,处刑则重,以卑犯尊,处刑则轻。若财产转让有犯,服制若近,处罚若轻。”
    问题:
    (1)这段文字反映了什么制度?
    (2)确立这一制度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3)举例说明这一制度对后世的影响。


    答案:
    解析:
    (1)这段文字反映了准五服以制罪制度。所谓准五服以制罪,是指对于九族之内亲属相互侵害的犯罪行为,要根据五服所表示的远近亲疏关系而定罪量刑的制度。
    (2)准五服以制罪的刑法原则的确立,是按照儒家强调的三纲五常的伦理道德标准,体现“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父权、夫权思想,旨在维护上下、尊卑、贵贱、亲疏的社会等级秩序。因此,它实际是将儒家礼的原则引入刑事立法原则之中,作为定罪量刑的首要依据。这显然是引礼人律、融礼于法的产物,是罪刑确立标准进一步儒家化的重要表现。
    (3)准五服以制罪原则自《晋律》确立后,一直沿用到清朝。唐朝将服制定罪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列入《唐律疏议》;后世出现的“十恶”重罪中,对于不孝、恶逆等严重侵犯亲属的犯罪,都加重处罚;元朝制定的《元典章》甚至首创五服图,而明、清刑律在正文之前附有《五服图》,以便司法机关量刑时参考。可见,该制度对后世封建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 第5题:

    《晋律》首次将"准五服以制罪"列入律典,以下对该原则表述正确的是:()

    • A、尊长犯卑幼减免处罚尊长
    • B、卑幼犯尊长减轻处罚卑幼
    • C、尊长犯卑幼加重处罚尊长
    • D、尊长犯卑幼处罚同于常人

    正确答案:A

  • 第6题:

    递送名片时,如对方不止一人,应当()依次递送。

    • A、由尊及卑
    • B、由卑及尊
    • C、由近而远
    • D、由远而近

    正确答案:A,C

  • 第7题:

    依“准五服制罪”原则,下列处罚最重的是()

    • A、斩衰亲服制卑幼犯尊长
    • B、缌麻亲服制卑幼犯尊长
    • C、斩衰亲服制尊长犯卑幼
    • D、齐衰亲服制卑幼犯尊长

    正确答案:A

  • 第8题:

    问答题
    刺史“以卑临尊”的含义以及利弊。

    正确答案: 刺史“以卑临尊”指的是刺史的秩品只有“六百石”,而监察的对象为“两千石”的大吏,刺史的秩品比监察的大吏低。作用在于刺史的位卑,年龄较轻,涉事尚浅,凭着一股血气和初涉官场的认真感,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势,弹劾官员,无所顾忌,有利于调动刺史监督的积极性。但是,在刺史升迁问题上,往往是卸下监察官职之后,便奉调到各部门或地方充任部曹或中级行政官员,回到他们原来监察过甚至是曾经检举奏劾过的对象手下任职,也不得不使这些刺史瞻前顾后,畏首畏尾,从而影响了监督的效果。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两桌组成的小型宴会,如果是横排,位置应以()
    A

    面对正门来确定,左尊右卑

    B

    面对正门来确定,左卑右尊

    C

    以背门确定,左尊右卑

    D

    以背门确定,左卑右尊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依“准五服制罪”原则,下列处罚最重的是()
    A

    斩衰亲服制卑幼犯尊长

    B

    缌麻亲服制卑幼犯尊长

    C

    斩衰亲服制尊长犯卑幼

    D

    齐衰亲服制卑幼犯尊长


    正确答案: A
    解析: 斩衰亲服制最高,尊长犯卑幼减免处罚,卑幼犯尊长加重处罚。缌麻亲服制最疏,尊长犯卑幼处罚相对从重,卑幼犯尊长处罚相对从轻。依五服制罪成为封建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影响广泛,直到明清。故A项正确。

  • 第11题:

    判断题
    多人散步时,要注意在位置的具体排列上符合礼仪。一般以右为尊,以内侧为尊;以左为卑,以外侧为卑;若并行者多于3人时,通常以居中者为尊。多人单行时,则前者为尊,后为卑。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递送名片时,如对方不止一人,应当()依次递送。
    A

    由尊及卑

    B

    由卑及尊

    C

    由近而远

    D

    由远而近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唐律疏议·名例》请分析材料并结合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2)这项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答案:
    解析:
    (2)其含义为:对法无明文规定的犯罪,凡应减轻处罚的,则列举重罚处刑的规定,比照从轻处断;凡应加重处刑的犯罪,则列举轻罚处刑的规定,比照从重处断。

  • 第14题:

    《晋书-刑法志》:“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治罪。”“服制若近,以尊犯卑,处刑则轻,以卑犯尊,处刑则重;服制若远,以尊犯卑,处刑则重,以卑犯尊,处刑则轻。若财产转让有犯,服制若近,处罚若轻。”请分析上述材料并结合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3)该制度的确立在历史上有何重要意义?


    答案:
    解析:
    (3)“准五服以制罪”是法律儒家化的重要标志之一,使法律成为“峻礼教之防”的工具,其影响极为深远。

  • 第15题:

    (一)请简释下列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
    《大明律》:“凡律自颁降日为始,若犯在已前者,并依新律拟断。”其注云:“此书言犯罪在先,颁律后事发,并依新定律条拟断,益尊王之制,不得复用旧律也。”


    答案:
    解析:
    (1)这段文字反映了明朝在刑法适用上的法律溯及既往和从新原则。
    (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凡是法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果犯罪行为在法律颁布之前发生,新的法律颁布之后,案件就应当依照新的法律条款来定罪量刑,而不能适用旧律来进行处断。这种处断的目的就是要遵照先代留下的遗制。
    (3)这段文字表明,汉唐以来,在刑法适用的原则上一直强调从轻原则,尤其唐律规定了采取旧从轻的原则。而明朝为之一变,在适用原则上确采取从重从新原则,即法律采取溯及既往的处断原则。这主要与朱元璋推行“重典治吏”和“刑乱国用重典”的立法指导思想有关。推行法律溯及既往和从新原则有利于明朝强化国家机器,而改变以往从旧原则为从新原则,也引起了明朝法律适用的重大变化。
    (4)明朝采取法律溯及既往和从新原则,在惩贪与官吏渎职,防止臣下结党营私与内外交接等问题上具有一定的意义。但采用从新原则容易导致滥施刑威,加剧社会矛盾的激化。
    (5)明朝在刑法适用原则上采取法律溯及既往和从重从新原则,从而导致明朝法律适用的变化,表明专制主义在封建社会晚期的恶性发展。

  • 第16题:

    多人散步时,要注意在位置的具体排列上符合礼仪。一般以右为尊,以内侧为尊;以左为卑,以外侧为卑;若并行者多于3人时,通常以居中者为尊。多人单行时,则前者为尊,后为卑。

    A

    B



  • 第17题:

    两桌组成的小型宴会,如果是横排,位置应以()

    • A、面对正门来确定,左尊右卑
    • B、面对正门来确定,左卑右尊
    • C、以背门确定,左尊右卑
    • D、以背门确定,左卑右尊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多人散步时,要注意在位置的具体排列上符合礼仪。一般以右为尊,以内侧为尊;以左为卑,以外侧为卑;若并行者多于3人时,通常以居中者为尊。多人单行时,则前者为尊,后为卑。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9题:

    递出名片的顺序是()。

    • A、由尊及卑或由近及远.
    • B、由卑及尊或由远及近
    • C、无所谓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多选题
    传统法典中“准五服制罪”的原则包括(  )。[2017年真题]
    A

    以尊犯卑者从重

    B

    以卑犯尊者从轻

    C

    以卑犯尊者从重

    D

    以尊犯卑者从轻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晋律》与《北齐律》相继确立了“准五服制罪”的制度。服制是中国传统社会以丧服为标志,区分亲属的范围和等级的制度。按服制依亲属远近关系分为五等:①斩衰;②齐衰;③大功;④小功;⑤缌麻。服制不但用以确定继承与赡养等权利义务关系,同时也是亲属相犯时确定刑罚轻重的依据。如斩衰亲服制最高,尊长犯卑幼减免处罚卑幼犯尊长加重处罚

  • 第21题:

    单选题
    递出名片的顺序是()。
    A

    由尊及卑或由近及远.

    B

    由卑及尊或由远及近

    C

    无所谓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由专职司机驾驶双排座轿车时,通常讲究()。
    A

    右尊左卑

    B

    左尊右卑

    C

    前尊后卑

    D

    后尊前卑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晋律》首次将"准五服以制罪"列入律典,以下对该原则表述正确的是:()
    A

    尊长犯卑幼减免处罚尊长

    B

    卑幼犯尊长减轻处罚卑幼

    C

    尊长犯卑幼加重处罚尊长

    D

    尊长犯卑幼处罚同于常人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的发展。《晋律》与《北齐律》中相继确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制度。服制是中国封建社会以丧服为标志区分亲属的范围和等级的制度。按服制依亲属远近关系分为五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服制不但确定继承与赡养等权利义务关系,同时也是亲属相犯时确定刑罚轻重的依据。例如,斩衰亲服制最高,尊长犯卑幼减免处罚,卑幼犯尊长加重处罚。袒免亲为服外远亲,尊长犯卑幼处罚相对从重,卑幼犯尊长处罚相对从轻。依五服制罪成为封建制度的重要内容,影响深远,直到明清。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