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宪法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权观念的普遍化,在人权观念普遍化的基础上,形成了人民主权原理,即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统治国家、管理国家、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和程序,即民主。资产阶级革命的过程就是资产阶级争取资产阶级民主的过程,资产阶级革命的结果出现了资产阶级民主事实,资产阶级宪法即是对资产阶级民主事实的一种制度化和法律化。同样,社会主义国家也是在进行革命并出现社会主义民主事实之后,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民主事实,产生了社会主义宪法。
宪法与民主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宪法存在的基本前提是民主事实的存在,宪法运行的基础也是民主事实的存在。各国宪法存在差异的基本原因在于民主事实的不同。当民主事实的性质发生变化时,宪法也发生性质上的变化;当民主事实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宪法的内容也发生变化。宪法是民主事实制度化、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确认了一国基本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程序,但没有去确认全部的民主事实。人民除通过宪法所确认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程序行使国家权力外,还通过其他各种民主形式行使国家权力。
(2)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宪法归根结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反映了一国当时的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由于宪法所规定的是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最根本性的问题,因而它是一国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全面、集中的表现,是统治阶级根本意志和根本利益的集中反映。政治力量对比关系首要的是阶级力量对关系。宪法反映阶级力量对比关系,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宪法总是由在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从而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制定,是对阶级斗争的总结。2)宪法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宪法是统治阶级制定的,因而统治阶级在制定宪法对,首要的任务就是把统治关系法律化,即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同盟者,用法律的形式加以确认,使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合法化,并得到法律的保障。3)宪法随着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当阶级力量对比关系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即统治关系发生根本转变时,宪法发生阶级性质的转换。在阶级力量对比关系总体框架相同而具体的对比关系存在量的差异时,宪法的具体内容也有所不同。由此也可以看出,宪法与阶级力量对比关系有直接联系。除阶级力量对比关系外,政治力量对比关系还包含与阶级力量对比关系有直接联系的同一阶级内的各个阶层、各个派别之间的力量对比关系及与阶级力量对比关系既有若干联系又有重大区别的各种社会集团之间的力量对比关系。宪法在具体内容的规定上,都必须考虑到这些政治力量对比关系,考虑到不同政治力量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