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企业向宏远公司销售甲产品,商品售价200 000元,增值税34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但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确认为收入。该批商品的销售成本为150 000元。
第2题:
第3题: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轮胎销售,在向某企业销售轮胎后,取得含增值税的收入为22600元,则其增值税销项税额为()元。
A.3 400
B.3 978
C.2 600
D.3 042
第4题:
第5题:
甲公司在7月12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 2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4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120 000元。甲公司将商品发往乙公司且办妥托收手续,发出该批商品时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 要求:(1)编制发出商品和确认增值税会计分录。(发出商品时,尚未确认销售收入) (2)编制确认销售收入和结转销售成本的会计分录。 (3)编制收到销售款项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