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辩护词的目的在于向法庭发表维护被告人权益的结论性辩护意见,是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实 现其辩护职能的重要手段。辩护词一般包括首部、正文、结束语三部分。(1)首部。辩护词的首部主要包括 三部分,即标题、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和前言。前言部分应当说明:第一,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第二,简要介绍辩护人在开庭前所做的工作;第三,也可在前言部分开门见山地提出关于该案的基本观点,对法庭调查作简要交代。首部应当简明扼要,既要旗帜鲜明地表明辩护观点,又能够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为进入正文部分做好准备。(2)正文。正文包括辩护理由和辩护意见。正文是辩护词的核心部分,是辩护人对案件辩护意见全面、系统的论证。要重点说明和论证提出的辩护观点,摆事实、讲道理、引用事实和法律来论证自己的观点,反驳起诉书的指控。(3)结束语。结束语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自己的发言作一小结,提出结论性的意见,强化辩护观点;二是就被告人的定罪量刑问题向法庭提出意见和建议。结束语要求简明扼要,观点明确。这一部分应当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故AC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