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题:
39、传来证据类似于传闻证据,都适用传闻证据排除规则。
答:(1)传来证据是根据证据的来源对证据进行的分类,凡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间接地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或者转述原始证据而派生出来的证据,是传来证据,即通常所说的第二手或者第二手以上的材料。传闻证据广义上是指,用以证明其所说内容真实的法庭之外的陈述,包括口头陈述、书面陈述以及有意或无意地带有某种意思表示的非语言行为。传闻证据规则即传闻证据排除法则,又称反传闻规则,是英美证据法最重要的证据规则之一。传闻证据规则是指,如果一个证据被定义为传闻证据,并且没有法定的例外情况可以适用,则该证据不得被法庭采纳。(2)两者在外延、诉讼证明活动中所处地位以及各自所被关注的证据属性方面存在极大的差别:①划分标准不同传闻证据与传来证据一个是证据规则,一个是证据分类,是来自于不同的定义系统的两个概念。②范围不同传闻证据仅限于人的陈述,不包括实物证据;传来证据可以是物证、书证的复印件、传抄件等派生物证人当庭陈述以外的陈述都是传闻证据,而不一定都属于我国证据法中的传来证据,只有证人转述他人的陈述是传来证据。③运用规则不同英美法系的传闻证据规则受传闻证据规则调整,是一般性排除。除非具备法定的例外情形,不得作为证据使用;而我国关于传来证据的分类,目的重在揭示此类证据特点,并不是重在排除传来证据的证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