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C
更多“()是公司以其部分财产设立另一新公司的行为。 ”相关问题
  • 第1题:

    ()是指依照公司法的设立,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


    参考答案:股份有限公司

  • 第2题:

    王某依《公司法》设立了以其一人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王某实施的下列哪-行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A.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
    B.决定公司不设立监事会,仅由其亲戚张某担任公司监事
    C.决定用公司资本的一部分投资另一公司,但未作书面记载
    D.未召开任何会议,自作主张制订公司经营计划


    答案:C
    解析:
    。《公司法》第62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该法第38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所以王某决定用公司资本向另一公司投资应当作书面记载,故本题选C项符合题意,当选;D项符合法律规定,不选。
    该法第51条第1款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故A项符合法律规定,不选。
    该法第5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
    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宏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故B项正确,不选。

  • 第3题:

    ( )是指上市公司将其部分资产或附属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分离出去,成立新公司的行为。

    A、股票回购
    B、剥离
    C、兼并收购
    D、权证的行权

    答案:B
    解析:
    剥离是指上市公司将其部分资产或附属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分离出去,成立新公司的行为。剥离后,母公司的资产因为剥离给新公司而减少,母公司的总价值下降;但母公司原有股东持有的新公司的股票份额会弥补他们在母公司损失的价值

  • 第4题:

    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未通知债权人或者虽通知债权人,而债权人不予认可的,由( )承担民事责任。

    A.新组建的公司

    B.原企业

    C.新组建的公司在接受的财产范围内

    D.新组建的公司在接受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连带


    正确答案:B

  • 第5题:

    王某依公司法设立了以其一人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王某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A: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
    B:决定公司不设立监事会,仅由其亲戚张某担任公司监事
    C:决定用公司资本的一部分投资另一公司,但未作书面记载
    D:未召开任何会议,自作主张制定公司经营计划

    答案:C
    解析: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公司法》第37条第1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所以王某决定用公司资本投资另一公司应当作书面记载,故本题应选C。王某其他的行为都符合公司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