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在离海不远的地方建了一座酒店,在酒店上端的旋转餐厅就餐可以很好的欣赏海景。乙公司取得了酒店与大海之间的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甲公司担心乙公司修建高层建筑,会妨害在旋转餐厅的客人的视野,遂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10年内不修建20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每年向乙公司支付2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形式的合同,但未进行登记。如果乙公司将该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丙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公司的地役权没有登记,不具有对抗效力B、丙公司是善意第三人,因此甲公司就无权要求丙公司履行地役权合同的义务C、甲公司的

题目
甲公司在离海不远的地方建了一座酒店,在酒店上端的旋转餐厅就餐可以很好的欣赏海景。乙公司取得了酒店与大海之间的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甲公司担心乙公司修建高层建筑,会妨害在旋转餐厅的客人的视野,遂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10年内不修建20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每年向乙公司支付2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形式的合同,但未进行登记。如果乙公司将该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丙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地役权没有登记,不具有对抗效力

B、丙公司是善意第三人,因此甲公司就无权要求丙公司履行地役权合同的义务

C、甲公司的地役权对丙公司有效

D、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按照乙公司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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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15年) 甲房地产公司在 A 地块开发住宅小区,为满足该小区住户观景的需求,便与相邻的乙工厂协商约定,甲 公司支付乙工厂 800 万元,乙工厂在 20 年内不在本厂区建设 15 米以上的建筑物,以免遮挡住户观景,合 同签订生效后甲公司即支付了全部款项,后来,甲公司将 A 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丙置业公司,关 于 A 地块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对乙工厂的土地拥有地役权
    B.甲公司对乙工厂的土地拥有担保物权
    C.甲公司给定的权利自合同公正后获得
    D.甲公司转让 A 地块后,丙公司不享有该项权利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与土地相关的物权。地役权: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 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选项 B,担保物权: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 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选项 C,地役权合同生效时地役权设立(可登记,也可不登记)。选项 D,需役地及需役地的用益物权转让时,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 第2题:

    甲房地产公司在A地块开发住宅小区,为满足该小区住户观景的需要,便与相邻的乙工厂协商约定,甲公司支付乙工厂800万元,乙工厂在20年内不在本厂区建设15米以上的建筑物,以免遮挡住户观景。合同签订生效后甲公司即支付了全部款项。后来,甲公司将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丙置业公司。关于A地块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对乙工厂的土地拥有地役权
    B、甲公司对乙工厂的土地拥有担保物权
    C、甲公司约定的权利自合同公证后获得
    D、甲公司转让A地块后,丙公司不享有该项权利

    答案:A
    解析: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公证和登记都不是地役权设立的条件。需役地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可见甲公司将需役地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享有地役权。担保物权是指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 第3题:

    10、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公司可以通过划拨的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B.乙公司通过拍卖的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等费用

    C.丙公司将某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丁公司时,应当将该土地上的办公大楼一并处分

    D.戊公司可以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赠与给其他公司


    C

  • 第4题:

    甲房地产公司在A地块开发住宅小区,为满足该小区住户观景的需要,便与相邻的乙工厂协商约定,甲公司支付乙工厂800万元,乙工厂在20年内不在本厂区建设15米以上的建筑物,以免遮挡住户观景。合同签订生效后甲公司即支付了全部款项。后来,甲公司将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丙置业公司。关于A地块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对乙工厂的土地拥有地役权
    B.甲公司对乙工厂的土地拥有担保物权
    C.甲公司约定的权利自合同公证后获得
    D.甲公司转让A地块后,丙公司不享有该项权利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16页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公证和登记都不是地役权设立的条件。需役地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因此甲公司将需役地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享有地役权。担保物权是指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 第5题:

    1.4.1.9【2015二建】甲房地产公司在A地块开发住宅小区,为满足该小区住户观景的需求,便与相邻的乙工厂协商约定,甲公司支付乙工厂100万元,乙工厂在20年内不在本厂区建设15米以上的建筑物,以免遮挡住户观景,合同签订生效后甲公司即支付了全部款项,后来,甲公司将A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丙置业公司,关于A地块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对乙工厂的土地拥有地役权

    B.甲公司对乙工厂的土地拥有担保物权

    C.甲公司给定的权利自合同办理公证后获得

    D.甲公司转让A地块后,丙公司不享有该项权利


    甲公司给定的权利自合同办理公证后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