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题:
我国已发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提出,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实行终身责任制。
主要措施—五个环节:1.环境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判别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污染地块详细调查,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程度、范围、深度。2.风险评估:划分风险等级:结合土地具体用途,开展风险评估,确定风险水平,为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提供科学依据。3.风险管控:制定风险管控方案,实行针对性的风险管控措施。4.治理修复:编制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强化监管,加强二次污染防治。5.效果评估: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主要措施—四项管理1.实行动态更新:对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各录实行动态更新管理。2.实施分级管理:对疑似污染地块通过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确认是否为污染地块,并识别污染地块环境风险,对高风险的污染地块实施优先监督管理。3.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按照再开发利用的土地用途的变更进行风险评估,实行针对性的风险管控或者治理。4.严格准入管理:按照《土十条》规定,对列入污染地块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主要措施—三项制度备案制度:要求土地使用权人将相关报告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上传信息系统)。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土地使用权人将相关报告、方案等主要内容通过其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部门将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污染地块名录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举报制度: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有权对本行政区域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相关活动进行现场检查。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对造成土壤污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土地使用权人,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以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环境保护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