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调出北京”,甲、乙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是()。A、肯定延缓条件B、否定解除条件C、否定延缓条件D、肯定解除条件

题目
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调出北京”,甲、乙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是()。

A、肯定延缓条件

B、否定解除条件

C、否定延缓条件

D、肯定解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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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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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与乙订立一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果甲今年年底之前能够出国,甲就以3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把房屋卖给乙。双方在该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的条件是( )。

    A.肯定的延缓条件

    B.否定的延缓条件

    C.肯定的解除条件

    D.否定的解除条件


    参考答案:A
    解析:肯定条件是指以约定事实的发生作为条件内容;否定条件是以约定事实的不发生作为条件内容;延缓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在成立时暂不生效,而当所附条件成就时才引起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解除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失效的条件。

  • 第2题:

    甲与乙订立一房屋买卖合同。规定如果甲今年年底出国,甲就把房屋卖给乙。当事人在该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的条件是(  )。

    A.肯定条件
    B.否定条件
    C.延缓条件
    D.解除条件

    答案:A,C
    解析:
    所谓肯定条件,是指以约定事实的发生作为条件内容;否定条件是以约定事实的不发生作为条件内容;延缓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在成立时暂不生效,而当所附条件成就时才引起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解除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失效的条件。甲与乙以“甲今年年底之前能够出国”为条件内容,因此属于肯定条件;甲与乙约定如甲出国,甲就把房屋卖给乙,即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因此属于延缓条件。B、D是错误的,只有A、C为正确答案。

  • 第3题:

    甲与乙订立一房屋买卖合同,规定如果甲今年年底之前能够出国,甲就以3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把房屋卖给乙。当事人在该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的条件是(  )。

    A.肯定的延缓条件
    B.否定的延缓条件
    C.肯定的解除条件
    D.否定的解除条件

    答案:A
    解析:
    所谓肯定条件,是指以约定事实的发生作为条件内容;否定条件是以约定事实的不发生作为条件内容;延缓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在成立时暂不生效,而当所附条件成就时才引起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解除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失效的条件。甲与乙以“甲今年年底之前能够出国”为条件内容,因此属于肯定条件;甲与乙约定如甲出国,甲就把房屋卖给乙,即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因此属于延缓条件。B、C、D是错误的,只有A为正确答案。

  • 第4题:

    (2010年真题)甲与乙约定:“甲的儿子如果去外地工作,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为(  )。

    A.消极的解除条件
    B.积极的解除条件
    C.消极的延缓条件
    D.积极的延缓条件

    答案:D
    解析: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可以分为延缓条件和解除条件。延缓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要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简单地说,延缓条件就是使法律行为的生效得以延缓。解除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就失去法律效力的条件。简单地说,解除条件就是使已经生效的法律行为在条件成就时失去效力。本题中,甲、乙约定租赁合同的生效以甲的儿子能够去外地工作作为所附条件,属于延缓条件。故只能在B、D项里选择。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可以分为积极条件(肯定条件)和消极条件(否定条件)。积极条件是指把某种法律事实的发生作为所附条件的内容。消极条件是指把某种法律事实的不发生作为所附条件的内容。一般而言,带有否定字样的都属于否定条件。从本题表述情形看,租赁合同所附条件是积极条件,故选D项。

  • 第5题:

    甲将其房屋 3 间出租给乙,双方约定租赁合同在甲的女儿调到外地工作时生效。这一约定属于哪种条件

    A.延缓条件
    B.解除条件
    C.肯定条件
    D.否定条件

    答案:A,C
    解析:
    延缓条件与解除条件。这是根据条件的效力为标准而区分的,同时也是最基本的分类。(1)延缓条件,是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使法律行为只有当约定的事实出现时,才发生效力的条件。(2)解除条件,是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存续,使已发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实现时终止的条件。积极条件与消极条件:(1)积极条件又称肯定条件,积极条件是以所设事实发生为内容的条件。(2)消极条件又称否定条件,是指以不发生某种事实为条件的内容。

  • 第6题:

    当事人约定“甲的女儿如果从外地调回”,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终止,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是()。

    • A、肯定解除条件
    • B、错误定解除条件
    • C、一般解除条件
    • D、附加解除条件

    正确答案:A

  • 第7题:

    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从外地调回”,则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是()

    • A、解除条件
    • B、延缓条件
    • C、延缓期限
    • D、解除期限

    正确答案:A

  • 第8题:

    甲、乙约定,如果寒流发生,甲就卖给乙10吨草料,“寒流发生”属于()

    • A、延缓条件
    • B、解除条件
    • C、肯定条件
    • D、否定条件

    正确答案:A,C

  • 第9题:

    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回调出北京”,甲、乙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付的是:()

    • A、附肯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B、附肯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C、附否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D、附否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单选题
    当事人约定“甲的女儿如果从外地调回”,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终止,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是()。
    A

    肯定解除条件

    B

    错误定解除条件

    C

    一般解除条件

    D

    附加解除条件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孙某承诺,若赵某将来与自己的女儿结婚,则赠与赵某高档轿车一辆。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为(  )。
    A

    肯定解除条件

    B

    肯定延缓条件

    C

    否定解除条件

    D

    否定延缓条件


    正确答案: C
    解析:
    肯定条件,又称积极条件,是以所设事实发生为内容的条件,即在积极条件下,以设定事实的发生为合同成立条件;否定条件,又称消极条件,是以所设事实不发生为内容的条件,即一旦发生所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即时解除。孙某以赵某与其女儿结婚为赠与合同成立的条件,属于肯定条件。延缓条件,是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使法律行为只有当约定的事实出现时,才发生效力的条件;解除条件,是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存续,使已发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实现时终止的条件。在约定的“结婚”事实出现时,赠与“轿车”行为才发生效力,属于延缓条件。即属于附肯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B项正确。

  • 第12题:

    多选题
    甲、乙约定,如果寒流发生,甲就卖给乙10吨草料,“寒流发生”属于()
    A

    延缓条件

    B

    解除条件

    C

    肯定条件

    D

    否定条件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从外地调回”,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终止。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是(  )。
    A.肯定解除条件
    B.肯定延缓条件
    C.否定解除条件
    D.否定延缓条件


    答案:A
    解析:
    解析:本题没有否定字眼,故为肯定条件,既然“终止租赁合同”,所以为解除条件。

  • 第14题: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自签订时起生效”,该约定是(  )。
    A.肯定解除条件
    B.肯定延缓条件
    C.不是所附条件
    D.否定条件


    答案:C
    解析:
    解析:法律明文规定的内容不能作为条件。

  • 第15题:

    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租乙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但乙方所附条件是:若到年底上述设备有富余。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
    A.附延缓期限的行为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C.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答案:C
    解析:
    在做本题时,首先要确定合同中所附要求属于条件还是期限。虽然这一要求中出现了“年底”这一期限,但其实质内容是“设备有富余”,因此这一要求是条件,两非期限。由于所附条件是使合同的生效时间推迟至年底,而且是一个肯定性的陈述,因此属于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A、B、D是错误的,只有C是正确答案。

  • 第16题:

    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租给乙公司建筑工程设备,但所附条件是:若到年底上述设备有富余。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

    A.附延缓期限的行为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C.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答案:C
    解析:
    本题题干的表述中不存在否定性的用语,因此不是附否定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条件的发生是不确定的,而期限是必然到来的,因此不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更谈不上是附延缓期限的行为。附延缓条件的法律行为在于使民事法律行为产生效力,即民事法律行为在成立时暂不生效,而当所附条件成就时才引起民事法律行为之法律效力的产生。附解除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则在于使民事法律行为解除效力,即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之时即行生效,而当所附条件成就时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解除。

  • 第17题:

    甲与乙约定:“甲的儿子如果去外地工作,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为

    A.消极的解除条件
    B.积极的解除条件
    C.消极的延缓条件
    D.积极的延缓条件

    答案:D
    解析:
    积极”是指把某种事实的发生作为条件内容。“延缓”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要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

  • 第18题:

    张某和李某约定,"如果张某的儿子从外地调回,张、李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终止"。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是()。

    • A、否定解除条件
    • B、否定延缓条件
    • C、肯定解除条件
    • D、肯定延缓条件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租乙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但乙方所附条件是:若到年底上述设备有富余。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 A、附延缓期限的行为
    •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 C、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调回北京”,甲、乙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是()。

    • A、附肯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B、附肯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C、附否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D、附否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甲与乙订立一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果甲今年年底之前能够出国,甲就以3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把房屋卖给乙。双方在该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的条件是()。

    • A、肯定的延缓条件
    • B、否定的延缓条件
    • C、肯定的解除条件
    • D、否定的解除条件

    正确答案:A

  • 第22题:

    单选题
    张某和李某约定,"如果张某的儿子从外地调回,张、李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终止"。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是()。
    A

    否定解除条件

    B

    否定延缓条件

    C

    肯定解除条件

    D

    肯定延缓条件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调回北京”,甲、乙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是()。
    A

    附肯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

    附肯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

    附否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

    附否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考生对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理解。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以条件成就的法律效力不同可以分为:延缓条件和解除条件。
    延缓条件又可分为肯定的延缓条件和否定的延缓条件。肯定的延缓条件是某一事实成就,民事法律行为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