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A.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B.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为人为损坏住宅费用部位、共用设施所需的修复费用
C.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热、通话、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D.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第2题:
第3题:
某住宅小区2000年交付使用,物业服务企业已对该小区投保公众责任险。2010年,该小区1号楼部分自来水主管道开始出现漏水,物业服务企业采取抱箍堵漏措施维修。2011年4月起,漏水大范围爆发。经鉴定,简单封堵已不能解决问题,应逐步更换主管道。由于维修改造方案未确定,更换工作被搁置。2011年10月的一天,该楼业主张某家发现天花板被泡;物业服务企业紧急抢修,发现楼上自来水主管道漏水,须凿开楼上业主李某家厨房墙壁更换该段主管,经协商业主李某同意。
问题:
1.造成张、李两家相关损失的责任主体是谁?简要说明理由。
2.赔偿和维修张、李两家的费用应由谁承担?简要说明理由。
3.如果大面积更换自来水主管道,费用应该由谁承担?简要说明理由
1.造成张、李两家相关损失的责任主体是物业服务企业。理由:自来水主管道已超出保修期,不应由施工单位来承担。
2.赔偿和维修张、李两家的费用应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理由:公众责任险主要承保各种团体及个人在固定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以及日常生活中由于意外事故而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投保人所承担的各种经济赔偿责任。
3.如果大面积更换自来水主管道,费用应该由专项维修资金承担。理由: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交纳,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和使用属于代管性质。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10万元,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间为30年。第二年,乙为了经营旅社,未经甲同意,擅自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16万元。后来,该房屋原有的供热管道发生故障,乙请求甲修理,但甲置之不理,乙只好自行花费2万元予以整修。由于以上事件,双方发生争执,乙于是拒绝支付租金。请根据以上材料回答问题。对于乙维修供热管道费用应如何处理()。
第7题:
《关于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明确:业主应当按照《房屋修缮工程技术规程》中规定的物业常规检查内容和检查周期()。
第8题: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的费用有()。
第9题: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物业服务企业
相关业主
第10题:
负责工程保修的施工单位
物业单位
装修单位
住户甲
第11题:
全体业主
相关责任人
物业服务企业
开发建设单位
第12题: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当物业出现危及安全、影响观瞻或者影响他人正常使用的情况时,业主、使用人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维修,费用由()承担。
第19题:
下列()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第20题:
下列()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第21题:
承担物业维修养护费用
协助物业维修养护工作
实施物业维修养护作业
承担物业维修养护责任
第22题:
物业服务企业为了全体业主的利益,可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购买股票和国债
物业服务企业发生变换时,代管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目经业主委员会审核无误后,应当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张某将其住宅转让时,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退还给张某
如果发生火灾致使张某的房屋灭失,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按个人缴存比例退还给张某
第23题:
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住宅非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
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