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斗中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头部,致乙死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A.属于正当防卫 B.属于紧急避险 C.属于防卫过当 D.属于故意杀人

题目
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斗中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头部,致乙死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

A.属于正当防卫
B.属于紧急避险
C.属于防卫过当
D.属于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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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第 54 题 甲某和乙某有仇,某日晚,甲尾随乙至一个僻静处,用事先准备好的木棒将乙打成颅脑损伤(重伤),见乙失去知觉,甲临时起意,取走了乙的钱包,内有现金人民币3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某构成抢劫罪

    B.甲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C.甲某构成盗窃罪

    D.对甲某应实行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BCD
    甲某具有伤害的故意,构成故意伤害罪。在故意伤害罪完成以后临时起意,盗窃了乙的钱包,又构成盗窃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 第2题:

    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头部,致乙死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属于正当防卫

    B、属于紧急避险

    C、属于防卫过当

    D、属于故意杀人


    参考答案:D

  • 第3题:

    下列行为中,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 A.甲、乙、丙、丁四人预谋某晚去某超市盗窃,由甲提供一辆三轮车。届时甲因害怕未去,由乙、丙、丁三人用甲提供的三轮车盗走超市的大批名贵手表 B.甲与乙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甲得知乙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只得返回家中 C.甲于某日携带匕首前往乙家,准备杀乙泄愤,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甲深感害怕,折返家中 D.甲在树丛中向仇人乙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乙,乙因害怕而求饶,甲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不再开枪


    正确答案:B
    A项中甲、乙、丙、丁四人属于共同犯罪,界定共同犯罪停止状态的标准是一人既遂全体既遂。题中乙、丙、丁已着手实施了盗窃行为并且既遂,虽然甲未参与实行行为,但是他参与了共谋,未撤出自己在共同犯罪中的原因力,所以甲构成盗窃罪的既遂。B项属于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指为犯罪制造工具、创造条件。甲携带工具向乙家走去是为了接近犯罪目标,为实施犯罪做准备,因此属于为实施犯罪创造条件的行为。C、D两项属于犯罪中止。故选B。

  • 第4题:

    下列哪一行为成立正当防卫?( )

    A.架设电网等“防盗”致人死亡
    B.两人斗殴过程中甲求饶,乙继续侵害将甲打成重伤
    C.甲挑衅乙不敢打自己,乙遂殴打甲,甲反抗将乙打成重伤
    D.甲凌晨闯入女工宿舍,并殴打女工乙,乙遂用水果刀划伤甲

    答案:D
    解析:
    架设电网等“防盗”致人死亡的,不论被电击死者是否是不法侵害人,通常都要认定为犯罪。互相斗殴可以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成立正当防卫:一是一方求饶或者逃走,另一方继续侵害:二是在一般的轻微斗殴中,一方突然使用杀伤力很强的凶器,另一方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后者可以进行正当防卫。C项甲的行为属于防卫挑拨。

  • 第5题:

    甲与乙之间没有意思联络,甲开枪击中P心脏,乙开枪击中P脑袋,P死亡。正确说法是:

    A:甲、乙的行为皆足以单独致P死亡
    B:如果能查明甲先击中的,甲与P死亡有因果关系,甲故意杀人罪既遂,乙未遂
    C:如果能查明乙先击中的,乙与P死亡有因果关系,乙故意杀人罪既遂,甲未遂
    D:如果不能查清击中先后的,甲、乙均有因果关系,均故意杀人罪既遂

    答案:A,B,C,D
    解析:
    B、C是正常情况下的结论oD是特殊情形下的结论。类似D的结论如:甲与乙没有意思联络,都向P的饮料中投放了致死量的毒药,P死亡。甲、乙皆既遂。

  • 第6题:

    关于因果关系发展过程中介人的情况,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 )
    A.甲将乙打成轻伤,乙前往医院接受治疗,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乙死亡,甲不应该对乙的死亡承担刑 事责任
    B.甲将乙打成重伤,乙濒临死亡,医生的抢救行为存在一定的错误,很快乙死亡,甲不应对乙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C.甲将乙打成重伤,乙住院治疗,其间医院发生火灾,乙被烧死,甲不应对乙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D..甲将乙打成重伤,生命垂危,丙见到后开枪射杀了乙,甲不应对乙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答案:B
    解析:

  • 第7题:

    甲欲杀乙,将木棒向乙头部抛去,因乙与丙站在一起(相距约一米远),结果乙歪头躲过,木棒击中丙致其死亡。甲的行为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错误

  • 第8题:

    下列行为中,不成立正当防卫的有()。

    • A、甲用木棒打击乙头部,欲将乙打昏,抢其钱财,在甲实施打击过程中,乙拾起石头向甲掷去,致甲死亡
    • B、甲与乙因琐事发生争执,甲非常气愤,扬起拳头,乙见状拾起一根木棒向甲打去,致甲轻伤
    • C、甲与乙素有仇怨,某日,甲与乙相遇,甲大肆辱骂乙,乙气愤难奈,其推搡甲,甲挥拳向乙打去,致乙轻伤
    • D、甲与乙素不相识,某日,甲与乙相遇,甲无故辱骂乙,并拾起一根木棒欲打乙,乙见状抢下木棒,向甲打去,致甲重伤

    正确答案:B,C,D

  • 第9题:

    下列行为中,成立正当防卫的有()。

    • A、甲用木棒打击乙头部,欲将乙打昏,抢其钱财,在甲实施打击过程中,乙拾起石头向甲掷去,致甲死亡
    • B、甲与乙因琐事发生争执,甲非常气愤,扬起拳头,乙见状拾起一根木棒向甲打去,致甲轻伤
    • C、甲与乙素有仇怨,某日,甲与乙相遇,甲大肆辱骂乙,乙气愤难耐,其推搡甲,甲挥拳向乙打去,致乙轻伤
    • D、甲与乙素不相识,某日,甲与乙相遇,甲无故辱骂乙,并拾起一根木棒欲打乙,乙见状抢下木棒,向甲打去,致甲重伤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单选题
    甲与邻居乙向来不和,在一次争吵之后,甲持刀将乙杀死。下列属于犯罪主观方面的是()。
    A

    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的甲

    B

    被害人乙

    C

    甲致乙死亡的故意

    D

    甲实施的故意杀人行为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斗中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头部,致乙死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
    A

    属于正当防卫

    B

    属于紧急避险

    C

    属于防卫过当

    D

    属于故意杀人


    正确答案: D
    解析:
    ABC三项,相互斗殴是指参与者在不法侵害故意的支配下,实施连续相互侵害的行为。在相互斗殴的场合,由于双方都有加害对方的侵害故意,并且实施了侵害行为,所以双方都欠缺防卫意识,不能视为正当防卫。当然,如果一方已经停止斗殴,对方仍然继续实施,或者在一般轻微斗殴中,一方突然使用严重危及生命的暴力,此时可以进行正当防卫。本题中,甲、乙二人属于相互斗殴,所以甲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也不属于紧急避险。
    D项,《刑法》第292条第2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即故意伤害罪、第232条即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 第12题:

    单选题
    关于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甲的父亲乙身患绝症,痛苦不堪。甲根据乙的请求,给乙注射过量镇定剂致乙死亡。乙的同意是真实的,对甲的行为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B

    甲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乙,致乙重伤。对甲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C

    甲与乙斗嘴,甲暴怒之下打了乙一耳光并致乙倒地摔死。若甲对死亡结果有认识,则对甲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D

    甲(15岁)园盗窃乙的财物被乙追捕,甲用匕首将乙刺死。甲成立故意杀人罪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积极安乐死在我国并没有合法化,因此即使乙的同意是真实的,但并不能成立刑法上的承诺,甲构成故意杀人罪。
    B项,《刑法》300条第2款规定,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构成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
    C项,敌意伤害罪之伤害不同于“殴打”,而打耳光属于“殴打”。殴打致死,应当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 第13题:

    甲某经常殴打其父乙某,与其兄丙某的关系也很僵。一天由于乙某外出有事忘了关窗,恰巧下雨,雨水淋入甲某房间,甲某回来便殴打乙某,丙某见状拉架,不小心将甲某拉倒地,结果甲某越发生气就转而用菜刀追砍并将丙的手砍伤,丙随即拿起一根木棒朝甲某回击,结果击中甲某头部将其打倒在地上。乙某怕甲某醒来更加凶狠报复,便拿起甲某手里的菜刀朝甲某的头部砍了十几刀。经查甲某在倒地时,由于后脑磕到水泥地导致脑出血,就已经死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丙属于防卫过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乙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B.丙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乙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C.丙属于正当防卫,乙某的行为为防卫不适时,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D.丙属于正当防卫,乙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正确答案:C
    【考点】正当防卫的成立要件
    【解析】丙针对甲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采取的防卫手段是合适的,而在情势紧迫的情况下用木棍随手回击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故甲某的死亡应为意外事件;乙某在甲某的不法侵害已经结束的情况下进行防卫,属于事后防卫,由于甲某已经死亡,所以构成对象不能犯的故意杀人罪(未遂)。

  • 第14题:

    甲与妻子乙感情不好,打算与其离婚,但乙不同意。甲由此产生杀乙的念头。某日,甲与乙约定上山打猎,出发前甲边检查猎枪边与乙交谈,不经意将枪口朝向了乙,恰巧猎枪走火击中乙致其死亡。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哪一项?( )

    A、甲为故意

    B、甲在主观上没有罪过

    C、甲在主观上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D、甲在主观上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正确答案:D

  • 第15题:

    甲与乙因故发生争吵,甲用木棒打击乙的头部致乙休克,甲侵害了乙的( )。

    A.生命权

    B.健康权

    C.名誉权

    D.身份权


    正确答案:B
    解析:题干中甲用木棒打击乙的头部致其休克,并未致乙死亡,故没有侵害乙的生命权,也不存在侵害名誉权或身份权的情形。甲的行为损害了乙的身体整体机能,应属于侵害健康权。

  • 第16题:

    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斗中甲砍伤乙小臂,乙用木棒击中甲头部,致甲死亡。对乙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属于紧急避险
    B.属于正当防卫
    C.属于防卫过当
    D.属于故意杀人

    答案:A,B,C
    解析:
    正当防卫只能发生在单方的犯罪过程中,是被害人针对犯罪进行的防卫行为。在双方互相的伤害、聚众斗殴中是不能成立正当防卫的。两方都算犯罪,各自定罪。两人都是聚众斗殴,而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定故意杀人罪。

  • 第17题:

    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用刀砍伤乙,致其轻伤,但乙因感染破伤风而死亡甲的伤害行为与乙的死亡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B.甲与乙都和丙有仇,甲见乙向丙的食物中投放了5 毫克毒物,且知道5 毫克毒物不能致丙死亡,遂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添加了5 毫克毒物,丙吃下食物后死亡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C.甲和乙因琐事发生争吵,甲持刀追砍乙,乙狂逃,在闹市区未看清红灯,结果被一辆汽车撞死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D.甲以120公里时速驾车(该高速公路限速为100公里),将突然跑上公路的乙撞死事后证明,即使甲不超速,乙也会被撞死因此,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答案:B,C
    解析:
    BC。A:介入因素是产生危害结果的主要原因,且介入因素很异常,故因果关系中断。B:甲、乙的行为都对危害结果的发生起了作用,故都有因果关系。C:乙虽然是被车撞死的,但这一结果是杀人者狂追的正常结果,即此处具有相当因果关系,故仍然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D是客观的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无关。

  • 第18题:

    甲与邻居乙向来不和,在一次争吵之后,甲持刀将乙杀死。下列属于犯罪主观方面的是()。

    • A、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的甲
    • B、被害人乙
    • C、甲致乙死亡的故意
    • D、甲实施的故意杀人行为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斗中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头部,致乙死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属于正当防卫
    • B、属于紧急避险
    • C、属于防卫过当
    • D、属于故意杀人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甲和乙素有矛盾,某日该二人在街上相遇,甲对乙破口大骂,并用力推搡乙,乙挥拳打甲,甲拾起一根木棒向乙头部打去,致乙重伤。甲的行为()。

    • A、正当防卫
    • B、故意伤害
    • C、应当负刑事责任
    • D、不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B,C

  • 第21题:

    甲、乙与丙素有仇隙,一日,甲持刀追杀丙,丙快逃脱时,乙正好在路边目睹,便暗中将丙绊倒。甲趁丙摔倒,上前将其砍伤。甲、乙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2题:

    单选题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甲深夜在乡村公路上超速行驶,撞死横穿公路的行人乙。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

    B

    甲喝农药企图自杀,毒性将于5分钟后发作,4分58秒时乙开枪杀害甲。无论如何甲都会死,故乙的射杀行为与甲的死亡结果没有因果关系

    C

    甲将乙打成轻伤昏迷后离开,乙的仇人丙路过时见状将乙杀害,甲的殴打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没有因果关系

    D

    甲持刀砍乙,以为乙已经死亡,将乙头朝下弃置于海滩边,事后鉴定,乙因吸入过多沙粒而死,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正确答案: D
    解析:
    因果关系的判断需要经过两个步骤:首先依据条件说,判断行为与结果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因果关系。如是,还要运用客观归责理论筛选出具有刑法规范意义的因果关系。
    A项,依据条件说,没有甲的超速行驶行为,就不会出现乙的死亡结果。换言之,如果甲按照乡村公路的限速行驶,乙就不至于死。甚至,如果甲不超速,当甲到达事发地时,乙已经过完马路了。依照客观归责理论,甲的超速行驶行为制造了法所不容许的风险,该风险也实现于乙的死亡结果中,且甲对该结果应当负责
    B项,因果关系是行为与结果之间客观的、现实的关联性。不能根据“乙不开枪,甲也会因农药毒性发作而死”这一假定的因果进程,来否定乙的射杀行为与甲的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C项,依据条件说,当然可以认为“没有甲的殴打行为,乙就不会昏迷,也就不会被丙趁人之危而杀害”。但是依据客观归责理论,甲的行为只是对乙制造了健康法益而非生命法益上的风险,该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没有常态关联,即甲的轻伤行为一般不会引起乙的死亡,乙的死亡结果归属于丙的独立行为所制造的风险,不可归责于甲。
    D项,依据条件说,如果甲没有将乙头朝下弃置于海滩,乙就不可能吸入过多沙粒而死。依据客观归责理论,甲的上述行为客观上对乙制造了吸入沙粒的风险,乙的死亡结果亦归属于该风险。甲对该结果应当负责

  • 第23题:

    单选题
    乙持刀抢劫妇女,骑车路过的甲骑车撞伤乙,将乙撞成重伤。见乙受伤,甲送乙到医院治疗。由于护士的疏忽,导致乙因药物过敏而死。对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意外事件

    B

    过失致人死亡罪

    C

    过失致人重伤罪

    D

    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 A
    解析:
    乙持刀抢劫妇女,属于正在实施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为了避免妇女被抢,甲当时即便将乙撞死。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也构成正当防卫。何况当时仅是将乙撞成重伤,死亡结果是由于护士的疏忽造成的,不能因此认定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