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债权一部分消灭,债权人仍就未清偿债权部分对担保物行使( )。
A.部分权利
B.未清偿部分权利
C.双方约定权利
D.全部权利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担保物权人在其全部债权受清偿前,可以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权利,这体现的是担保物权法律属性中的()。
第7题:
抵押担保的债权部分清偿后,借款人未能清偿剩余债权的,经办机构可以就抵押物的全部形式抵押权。
第8题:
关于担保物权的说法,下列哪些是正确的?()
第9题:
担保物权以担保主债权的实现为目的
担保物权是价值权,权利人支配的是担保财产的使用价值
担保物权是从属于主债权的物权
担保物权的客体可以是债务人的财产或权利,也可以是第三人的财产或权利
第10题:
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担保物权人才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当事人可以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当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担保物权人有权对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当事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可依法设立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物权合同也无效
第11题:
变价受偿性
物上代位性
不可分性
从属性
第12题:
担保物权注重物的价值形态,因此其标的物无须特定
基于担保物权的从属性,任何担保物权均不得先于主债权而设定
基于担保物权之不可分性,即使债权一部分消灭,债权人仍就未清偿债权部分对担保物全部行使权利
我国现行法律及司法实践中承认的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典权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有关对担保物权内容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第18题:
担保物权人在其债权未完全受偿之前,可就担保物之全部行使权利,并不影响担保物权的整体性。这体现了担保物权的()特征。
第19题:
物权法》中关于物保和人保并存时的表述,正确的是()
第20题:
价值权性
从属性
不可分性
物上代位性
第21题:
从属性
不可分性
代位性
受偿性
第22题:
价值权性
从属性
不可分性
物上代位性
第23题:
部分权利
未清偿部分权利
双方约定权利
全部权利
第24题:
债权因清偿或让与而一部分消灭的,债权人仍就未清偿债权部分对担保物全体行使权利
担保物一部分灭失,残存部分仍担保债权全部
分期履行的债权,已届履行期的部分未履行时,债权人就全部担保物有优先受偿权
担保物权设定后,担保物价格上涨,债务人无权要求减少担保物;反之,担保物价格下跌,债务人也无提供补充担保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