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A.对行政机关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不服提起的诉讼 B.对行政法规、规章提起的诉讼 C.对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通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提起的诉讼 D.对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

题目
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对行政机关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不服提起的诉讼
B.对行政法规、规章提起的诉讼
C.对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通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提起的诉讼
D.对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

相似考题
更多“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相关问题
  • 第1题:

    简述行政诉讼受案的肯定范围。


    参考答案:(1)不服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案件。
    (2)不服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措施的案件。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案件。
    (4)认为要求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而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案件。
    (5)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的案件。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发给抚恤金的案件。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案件。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
    (9)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起诉的其他行政案件。

  • 第2题: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表述方式说法正确的有()

    A、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

    B、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采用的是概括式与列举式相结合的规定方式

    C、在列举式的规定中,既有正面的肯定方式也有反面的否定方式

    D、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采用的是概括式


    参考答案:BC

  • 第3题:

    下列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

    A、调解

    B、仲裁

    C、查封

    D、扣押


    参考答案:AB
    答案说明:依据新的行政诉讼法及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一)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行为;
    (二)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三)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四)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五)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 第4题:

    关于我国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行政复议可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B.行政复议可对作为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效力低于规章的抽象行政行为提起附带审查

    C.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完全衔接

    D.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小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正确答案:B

  • 第5题:

    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关于案件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对公司登记机关作出的不予名称预先核准、不予登记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B.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C.当事人因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查阅权受到侵害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D.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选项B、C、D为“认为行政主体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第6题:

    抽象行政行为是否属于税务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正确答案: 不属于。

  • 第7题:

    行政诉讼的法律特征之一是提起的行政诉讼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正确

  • 第8题: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正确答案:又称人民法院主管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并审理行政争议的范围。

  • 第9题:

    下列行为不属于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

    • A、收容审查  
    • B、劳动教养 
    • C、逮捕  
    • D、行政拘留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正确答案: (1)受案范围的确定标准
    ①具体行政行为标准
    ②人身权、财产权标准
    (2)排除下列行为进入行政诉讼范围

  • 第11题: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并审理()的范围。


    正确答案:行政争议

  • 第12题:

    判断题
    所有抽象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名词解释)


    参考答案:又称人民法院主管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并审理行政争议的范围。

  • 第14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 )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A、查封

    B、扣押

    C、冻结

    D、调解


    参考答案:ABC
    答案说明: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 第15题: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相比,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行政复议范围更大

    B.行政诉讼范围更大

    C.二者的范围相同

    D.二者的范围基本上一致


    正确答案:A

  • 第16题:

    下列行为不属于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收容审查

    B.劳动教养

    C.逮捕

    D.行政拘留


    正确答案:B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劳动教养属予由公安机荧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不属于受案范围.

  • 第17题:

    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案件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对公司登记机关作出的不予名称预先核准、不予登记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B.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C.当事人因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查阅权受到侵害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D.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答案:A
    解析:
    (1)选项A:公司登记机关作出不予名称预先核准、不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登记驳回通知书》,说明不予核准、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2)选项B: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3)选项C:被告无正当理由拒绝原告查阅行政许可决定及有关档案材料或者监督检查记录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被告在法定或者合理期限内准予原告查阅(或者,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公开,公众有权查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4)选项D: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知识点】 其他章节

  • 第18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 A、司法拘留
    • B、治安拘留
    • C、刑事拘留
    • D、拘役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规定方式的有()。

    • A、概括式
    • B、肯定式的列举方式
    • C、否定式的列举方式
    • D、混合式

    正确答案:A,B,C,D

  • 第20题:

    所有抽象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1题:

    论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正确答案: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行政诉讼所特有的制度,是行政诉讼区别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标志。所谓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即法律规定的、法院受理审判一定范围行政案件的权限。在行政诉讼中确立受案范围是因为并不是所有行政行为都能通过法院加以审查。从总体上说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由一国的宪政体系决定的,因为它直接关系到法院与行政机关和权力机关之间的监督权力划分,而且它还涉及到行政行为的相对人的救济权的范围。因此,它可以说是行政诉讼的核心内容。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理解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制约受案范围的因素、受案范围的意义和确定受案范围的方式,以下就从这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般认为,制约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因素有以下四个方面:
    (1)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状况及自我约束机制。如果一国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状况优良或者自我监督机制比较完善,行政诉讼就不可能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需求;没有普遍的社会需求,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就不可能很大。因为完善的制度通常是以不完善的背景为前提的,问题越严重越尖锐,暴露的越充分,相关制度才可能变得越完善。
    (2)司法机关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司法机关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通常受以下几个方面因素的影响:司法机关在整个国家机构中的宪法地位;司法机关在公众中的威信,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有效监督的可能性;等等。上述因素直接或间接影响着司法机关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
    (3)公民权利意识和自主发展的程度。公民权利意识和自主发展的程度通常是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决定因素之一。行使权力的机关接受监督的意识,总是弱于其扩展权利的意识,而接受监督的意识只有在存在外在压力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形成。对公民权力的救济只有在公民意识到其权利应当给予救济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出现。这样,公民意识和自主意识的发展程度就会客观的制约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扩展程序。
    (4)行政法治的背景。如果一个国爱的行政法律规范寥寥无几或尚不成形,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就无法可依,则势必限制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扩展。而行政诉法律规范的完善则自然给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留有充分的发展余地。
    确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义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标志着法院审理行政行为的可得性。因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就是法院主管一定范围之内行政争议案件的根据,也是确定法院是否有权解决行政争议案件、处理行政纠纷案件的权限分工。因此,确立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也意味着不服行政机关行政决定的相对人在何种范围内对哪些事件可以诉诸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裁判权,以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免受行政行为的侵害。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是各国宪法赋予行政相对人一种权利,但这种权利要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如果法律拒绝将其某种争议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相对人就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确立实际上也是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的确立。再次,行政诉讼的范围也意味着当事人资格的确定。一个公民或组织,能否成为行政诉讼中的正当当事人,最根本的条件之一是看他受涉及的争议是否可以通过行政诉讼加以解决。只有与该争议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或组织才具有当事人的资格,否则,就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合格当事人。最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立也意味着行政行为受司法监督的范围和界限,它决定着法院与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在处理和监督行政行为时的合理分工。并不是所有的行政机关的行为在我们国家都可以通过法院进行监督的,对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监督主要是通过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共同行使的。法院只对一部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监督,这部分行政行为就成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也成为法院与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监督权的界限。
    确立受案范围的方法主要有概括式、列举式和混合式等几种。
    (1)概括式是由统一的行政诉讼法典对受案范围作出原则性的规定,通常规定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一方认为行政机关的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概括式的优点是简单、全面,不至于发生遗漏。但也有过于宽泛和不易操作的问题。
    (2)列举式有肯定列举式和否定列举式两种方式。肯定列举式是由行政诉讼法和其他单行法律、法规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内的行政案件加以逐个列举,凡列举的都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内;否定列举式也称为排除列举式,是对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事项加以逐个列举,凡列举的都不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内,未作排除列举的则都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列举式的优点是具体、细致,受案或不受案的界限明确,易于掌握。但也有烦琐且又难以列举全面的弱点。
    (3)混合式是将上述两种方式混合使用,以发挥各种方式的长处,避免各自的不足,相互弥补。

  • 第22题:

    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3题:

    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

    司法拘留

    B

    治安拘留

    C

    刑事拘留

    D

    拘役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抽象行政行为是否属于税务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正确答案: 不属于。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