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在下列有关国内信用证的表述中,符合我国有关规定的是( )。
A.开证行付款后,对议付银行或受益人不具有追索权
B.即使申请人保证金和账户资金不足支付,开证行也必须在规定期限付款
C.议付行付款后可以对受益人行使追索权
D.开证行应当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信用证是开证行应开证申请人的申请而向受益人开立的,若受益人提交了全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后,开证行应征得申请人的同意,才能向受益人付款
第6题:
信用证结算方式可以用于转账,也可以支取现金
开证行应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30%的保证金
信用证到期不获付款的,议付行可从受益人账户收取议付金额
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有权拒绝付款
第7题:
开证行应该贷记申请人的账户,因为申请人已经申明他不欠受益人任何未付款发票,开证行不能擅自对该备用信用证项下的款项进行支付
开证行应该拒绝贷记申请人的账户,因为此备用信用证是单据业务,银行的责任是根据信用证和UCP600来履行义务,不能根据申请人的抗辩来履行义务
此备用信用证其作用相当于银行保函,开证行承担的是第二性的付款责任,即只在申请人未能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况下才对外付款,因此开证行不应该擅自借记申请人的账户
在此案中,受益人伪造单据,开证行没有能够很好地履行审查单据的义务,它应该再贷记申请人的账户
第8题:
国内信用证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开证行在决定受理时,应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10%的保证金,并可根据申请人资信情况要求其提供抵押、质押或由其他金融机构出具保函
信用证的有效期为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的最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进行付款
第9题:
信用证结算方式可以用于转账,也可以支取现金
开证行应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30%的保证金
受益人可以将国内信用证权利转让给他人
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有权拒绝付款
第10题:
国内信用证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编制信用证来单通知书,加盖业务用公章,一联连同单据复印件交开证申请人,一联开证行留存,并按信用证付款方式的不同进行相关处理。
对即期付款的国内信用证,开证行应通过委托收款行付款给受益人。对延期付款信用证,开证行应向委托收款行发出到期付款确认书,并于到期日支付信用证款项。
国内信用证付款时,开证行应从开证申请人存款账户中支付,不足部分从保证金账户中支付。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由开证行垫付,按有关规定计收垫款利息。对申请人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的,开证行按相应的担保合同的约定进行索偿。
国内信用证开证行付款后,会计结算部门应销记“国内信用证开证登记簿”、“收到委托收款登记簿”,在信用证正本上做背批处理,并通知业务部门对相关的抵押物、质押物、第三方保证及授信额度作相应处理。
第11题:
在规定付款时间内,在保证金以及申请人存款账户余额范围内付款
拒绝付款并将有关材料退还受益人开产行
在规定付款时间内全额付款
在征得开证申请人同意后全额付款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关于国内信用证特征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第18题:
在保证金和存款限度内进行付款
直接全额付款
拒绝付款
通知申请人补交保证金后再付款
第19题:
对
错
第20题:
国内信用证可以用于转账结算,也可以支取现金
国内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国内企业商品交易的货款结算
国内信用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进行付款
第21题:
信用证可以部分转为可由第二受益人兑用
信用证未明示可议付,任何银行不得办理议付
受益人提交了相符单据时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及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开证行不予付款
信用证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第22题:
国内信用证可以用于转账结算,也可以支取现金
国内信用证为以人民币计价、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
信用证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国内信用证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进行付款
第23题:
信用证结算方式可以用于转账,也可以支取现金
开证行应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30%的保证金
信用证到期不获付款的,议付行可从受益人账户收取议付金额
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有权拒绝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