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中国甲公司与卖方美国乙公司签订_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由英国的丙运输公司以自已悬挂巴拿马国籍的船舶承担货物的运输,将货物从纽约运至青岛。当船舶行至青岛海域附近时因为海难事故被丁运输公司船舶救助。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后,丙公司也自行解散,遂将该船舶转让。由此发生的纠纷起诉至我国法院,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船舶的转让关系,应当适用巴拿马法律B.该船舶的转让关系,应当适用英国法律C.丁公司对丙公司的救助费用,应当适用中国法D.丁公司对丙公司的救助费用,应当适用日本法

题目

买方中国甲公司与卖方美国乙公司签订_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由英国的丙运输公司以自已悬挂巴拿马国籍的船舶承担货物的运输,将货物从纽约运至青岛。当船舶行至青岛海域附近时因为海难事故被丁运输公司船舶救助。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后,丙公司也自行解散,遂将该船舶转让。由此发生的纠纷起诉至我国法院,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船舶的转让关系,应当适用巴拿马法律

B.该船舶的转让关系,应当适用英国法律

C.丁公司对丙公司的救助费用,应当适用中国法

D.丁公司对丙公司的救助费用,应当适用日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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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我国北海某法院受理的对越南籍船舶行使船舶优先权的民事争议,该船舶优先权应当适用我国法律

    B.美国福特公司和法国雪铁龙公司在中国武汉成立的美法合资公司,该合资公司的民事争议应当适用我国法律

    C.我国公民张家口和日本公民贞子在青岛某法院的离婚诉讼,该离婚诉讼应当适用我国法律

    D.我国深圳远洋公司承揽美国林肯公司来件装配的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应当适用我国法律


    正确答案:AC
    81.【答案】AC 【考点】 涉外法律的适用【解析】 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法律,A正确;B错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同只能适用我国法律,外资企业不一定适用;离婚诉讼,适用法院地法,C正确;D错误,首先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才采用最密切联系原则。

  •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由乙公司将货物从大连运至北京,乙公司与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以同一运输方式将货物运至郑州。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了全部运费。在丙公司运输期间,货物部分损毁。为此引起纠纷。关于货物损失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乙公司单独承担赔偿责任

    B.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按运费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D.先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在本题中,乙公司因丙公司的原因导致其未能向甲公司依约履行运输义务,故应由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至于乙公司的损失,可再另行向丙公司索赔。故选项A正确。

  • 第3题:

    中国武汉某航运公司将其所有的一艘悬挂巴拿马国旗的远洋货轮转让给美国一家航运公司,该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

    A.中国法律

    B.巴拿马法律

    C.美国法律

    D.船舶所在地国法律


    正确答案:B
    [考点]船舶物权的法律适用
    [答案及解析] B。我国《海商法》第l4章就船舶物权的法律适用作了以下规定:
    (1)关于船舶所有权,第270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故B项当选。
    (2)关于船舶抵押权,根据第271条的规定,船舶抵押权也适用船旗国法律,但该条同时规定,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
    (3)关于船舶优先权,第272条规定:“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 第4题:

    2008年2月,中国H建筑公司向加拿大某公司订购一批水泥,采用FOB价格条件,目的港上海港。买方与加拿大某海外私人航运公司T公司订立运输合同。船到目的港后,买方验收货物时发现大量水泥严重受潮,已无法使用,遂拒绝收货,并在该船返航之前申请上海海事法院扣押了该船。美国一家远洋航运公司S公司听说该船被扣押后,向上海海事法院主张船舶优先权,称T公司欠S公司救助费用60万美元。该船上的5名英国籍船员也主张船舶优先权,称T公司尚欠其2个月工资未发。对于S公司及船员们的请求,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S公司的船舶优先权适用美国法律,船员们的船舶优先权适用英国法律

    B.S公司和船员们的船舶优先权均适用加拿大法律

    C.S公司和船员们的船舶优先权均适用中国法律

    D.S公司的船舶优先权适用美国法律,船员们的船舶优先权适用加拿大法律


    参考答案:C
    解析:《海商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 第5题:

    中国甲公司向韩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货物,该货物交由日本丙运输公司负责运输。丙运输公司收到货物后给甲公司出具了“凭指示”字样的提单。丁公司是正本提单持有人。丁公司提货时发现货物已经被乙公司提走。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主张责任,也可以向丙公司主张责任,还可以选择向乙公司和丙公司主张连带责任
    B.丁公司既可选择向丙公司主张侵权责任,也可选择向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C.本提单可以通过背书方式转让
    D.甲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B,C,D
    解析:
    选项A正确。根据我国《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本提单持有人既可以向承运人主张责任,也可以向无单提货人主张责任。正本提单持有人还可以要求承运人与无单提货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选项B正确。根据《规定》第3条的规定,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具体由正本提单持有人选择。选项C正确。根据收货人一栏的记载状况,可以将提单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空白提单)和指示提单。其中指示提单可以通过背书转让。选项D正确。根据《规定》第12条的规定,除了正本提单持有人外,托运人也可以向承运人主张违约责任。

  • 第6题:

    甲国A公司向乙国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双方约定适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
    则》中CIF术语。该批货物由丙国C公司“乐安”号商船承运,运输途中船舶搁浅,
    为起浮抛弃了部分货物。船舶起浮后继续航行中又因恶劣天气,部分货物被海浪打
    人海中。到目的港后发现还有部分货物因固有缺陷而损失。请回答。
    A公司与B公司就该批货物在中国境内的商标权产生争议,双方诉至中国某法院。关于该商标权有关争议的法律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2年)

    A.93属争议应适用中国法
    B.归属争议应适用甲国法
    C.转让争议应适用甲国法
    D.转让争议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法律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知识产权法律适用。AB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知识产权有三个条文,涉及知识产权归属、交易和侵权责任。第48条规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内容,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本案中商标权争议发生在中国,原告主张对在中国境内的商标权进行保护。中国是被请求保护地,归属争议适用中国法,故A正确,B错误。CD项,第4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使用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本法对合同的有关规定。”所以,D正确,C错误。

  • 第7题:

    共用题干
    甲国A公司向乙国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双方约定适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CIF术语。该批货物由丙国C公司“乐安”号商船承运,运输途中船舶搁浅,为起浮抛弃了部分货物。船舶起浮后继续航行中又因恶劣天气,部分货物被海浪打人海中。到目的港后发现还有部分货物因固有缺陷而损失。请回答第97~100题。

    A公司与B公司就该批货物在中国境内的商标权产生争议,双方诉至中国某法院。关于该商标权有关争议的法律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归属争议应适用中国法
    B、归属争议应适用甲国法
    C、转让争议应适用甲国法
    D、转让争议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法律

    答案:A,D
    解析:
    【考点】无害通过权;毗连区;紧迫权【详解】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外国船舶在他国领海享有无害通过权。无害通过要求连续不停地迅速通过,不得停泊和下锚,除非不可抗力、遇难和救助。“乐安”号可不经批准穿行丁国领海,但不能停泊转运货物,选项A错误。根据该公约规定,国家可以在毗连区内行使必要的管制:一是防止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反其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的法律或规章;二是惩处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反上述法规的行为。紧迫权是沿海国拥有对违反其法规并从该国管辖范围内的海域向公海行驶的外国船舶进行追逐的权利。紧追行为可以为军舰、军用飞机或得到正式授权且有清楚可识别标志的政府船舶或飞机从事。对于“乐安”号在丁国毗连区走私货物,丁国可出动海上执法船、飞机行使紧追权,故选项B、C正确。紧迫权可以追入公海中继续进行,直至追上并依法采取措施,但必须是连续不断的。但紧迫权在被紧迫船舶进入其本国或第三国领海时立即终止,故选项D错误。
    【考点】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详解】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8条规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内容,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由于双方诉至中国某法院,归属争议应适用中国法,选项A正确,B错误。该法第4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使用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本法对合同的有关规定。在转让争议中,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故选项D正确。该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第(一)项规定,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住所地法。甲国是卖方A公司所在地,如双方未达成选择法律协议时,可以适用甲国法。选项C过于绝对。
    【考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⑧2010》【详解】《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⑤2010》删除了FOB,CFR和CIF项下的船舷界限,改为风险在“交货”时转移,故选项A正确,B错误。CIF(CostInsuranceandFreight)的核心内容为卖方办理运输手续、投保手续,负责海运运输,承担运费和保险费。A公司只承担运费和海运保险费,选项C、D正确。
    【考点】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详解】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和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乐安”号商船承运,运输途中船舶搁浅,为起浮抛弃了部分货物,属于共同海损,选项A正确。单独海损是指货物由于意外造成的部分损失。船舶起浮后继续航行中又因恶劣天气,部分货物被海浪打人海中,这属于单独海损,选项B正确。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不包括天灾造成的单独海损,保险人对保险货物在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不承担责任;而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为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保险人承担责任,故选项C错误。到目的港后发现还有部分货物因固有缺陷而损失。根据《海牙规则》第4条第2款第13项规定,由于货物的固有瑕疵、性质或缺陷所造成的容积或重量的损失,或任何其他灭失或损害,承运人免责。固有缺陷损失的货物不在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内,保险人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故选项D错误。

  • 第8题:

    甲、丙两公司签订了一批货物的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将该批货物从北京运往广州交付给丙公司。在运输途中,甲公司与丙公司解除了该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又将该批货物出卖给了广州的丁公司。甲公司与丁公司约定,甲公司负责将货物运到广州后交货。合同签订后,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地震而灭失。该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 )承担。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民法典》第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据此可知,当事人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出卖人出卖在途货物时,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转移给买受人。但本题中,甲公司与丁公司存在特殊约定,约定“甲公司负责将货物运到广州交货”,即交货地点是广州。因此,货物交付之前风险依然由出卖人甲公司承担。

  • 第9题:

    中国的A航运公司与美国的B船舶租赁公司签订光船租赁合同,A公司租用B公司的一艘远洋货船。该船是挂巴拿马国旗并在巴拿马作了登记,光船租赁合同订立之前,B公司已将该船抵押给C造船公司。A公司租入船舶后,改为悬挂中国国旗,在该船舶租赁合同期间,C公司向B公司主张债权未果,遂申请中国法院扣押该船并强制拍卖,以实现其抵押权。此案中,对于C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抵押关系,C公司抵押权的行使,应当适用哪国的法律?()

    • A、中国法律
    • B、美国法律
    • C、巴拿马法律
    • D、中国、美国或巴拿马法律均可以适用,由法院选择对C公司最有利韵法律予以适用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中国的A航运公司与美国的B船公司签订光船租赁合同,A公司租用B公司的一艘远洋货船。该船挂巴拿马国旗并在巴拿马作了登记,光船租赁合同订立之前,B公司已将该船抵押给C造船公司。A公司租入船舶后,改为悬挂中国国旗,在该船舶租赁合同期间,C公司向B公司主张债权未果,遂申请中国法院扣押该船并强制拍卖,以实现其抵押权。此案中,对于C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抵押关系,C公司抵押权的行使,应当适用()。

    • A、中国法律
    • B、美国法律
    • C、巴拿马法律
    • D、中国、美国或巴拿马法律均可适用,由法院选择对C公司最有利的法律予以适用

    正确答案:C

  • 第11题:

    多选题
    丙公司与丁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双方约定()丙公司按时向丁运输公司交付运送的货物,并支付运费;丁运输公司按时将该批货物运至目的地。该货物运输法律关系的内容是()
    A

    丙公司

    B

    丁运输公司

    C

    丙公司的货物

    D

    丙公司向丁运输公司支付运费

    E

    丁运输公司将该批货物按时运至目的地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由乙公司将货物从大连运至北京,乙公司与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以同一运输方式将货物运至郑州。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了全部运费。在丙公司运输期间,货物部分损毁。为此引起纠纷。关于货物损失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0年真题]
    A

    由乙公司单独承担赔偿责任

    B

    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

    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按运费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D

    先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两个以上承运人已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在本题中,乙公司因丙公司的原因导致其未能向甲公司依约履行运输义务,故应由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至于乙公司的损失,可再另行向丙公司索赔。

  • 第13题:

    甲公司在我国签发一张以英国乙公司为受益人、以英国丙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乙公司在英国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西班牙丁公司,丁公司向丙银行提示承兑时被拒绝’。依照我国《票据法》,关于此案的法律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A.甲公司是否有签发该票据的能力应依中国法

    B.该汇票的背书争议应适用西班牙法

    C.该汇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中国法

    D.丙银行拒绝承兑后,该汇票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中国法


    正确答案:CD
    82.【答案】CD 【考点】 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解析】 选项A错误,依据《票据法》第96条的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B错误,依据《票据法》第98条的规定,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该案背书行为地为英国。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甲公司在我国签发的汇票,出票地为我国,该汇票出票时记载的事项适用中国法,C正确。禀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D正确。

  • 第14题:

    甲、丙两公司签订了一批货物的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将该批货物从北京运往广州交付给丙公司。在运输途中,甲公司与丙公司解除该合同,将该批货物出卖给广州的丁公司。甲公司与丁公司约定,甲公司负责将货物运到广州后交货。合同签订后,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地震而灭失。该货物损失的承担人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正确答案:D
    本题考点是在途买卖货物的风险。《合同法》 第144条规定:在途买卖合同,指出卖人已将标的 物交付承运人运输后,再寻找买受人订立的买卖合 同,此时标的物正在运输途中。在途买卖合同之动 产风险,自合同成立时即由买受人承担。本案中由 丁公承担,因此选D。

  • 第15题:

    丁公司欠甲公司100万元。2000年10月,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甲公司对丁公司的100万元债权由丙公司享有,但未通知丁公司。同年12月,丙公司向法院起诉丁公司要求归还欠款,有关该案的错误表述是:( )

    A.乙、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因为未取得丁公司的同意

    B.乙、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因为未通知丁公司

    C.乙、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有效,但该协议对丁公司不发生效力

    D.乙、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有效,丁公司应当对丙公司履行债务


    正确答案:ABD
    本题涉及债权转让问题。依《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即债权转让协议不以征得债务人同意为必要。未经通知债务人的,该债权转让协议仅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不影响债权转让协议本身的效力。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D。

  • 第16题:

    中国的A航运公司与美国的B船公司签订光船租赁合同,A公司租用B公司的一艘远洋货船。该船挂巴拿马国旗并在巴拿马作了登记,光船租赁合同订立之前,B公司已将该船抵押给C造船公司。A公司租人船舶后,改为悬挂中国国旗,在该船舶租赁合同期间,C公司向B公司主张债权未果,遂申请中国法院扣押该船并强制拍卖,以实现其抵押权。此案中,对于C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抵押关系,C公司抵押权的行使,应当适用 ( )。

    A.中国法律

    B.美国法律

    C.巴拿马法律

    D.中国、美国或巴拿马法律均可以适用,由法院选择对C公司最有利的法律予以适用


    参考答案:C
    解析:《海商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船舶抵押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在光船租凭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

  • 第17题:

    丙公司与丁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双方约定:丙公司按时向丁运输公司交付运送的货物,并支付运费;丁运输公司按时将该批货物运至目的地。该货物运输法律关系的内容是:

    A:丙公司
    B:丁运输公司
    C:丙公司的货物
    D:丙公司向丁运输公司支付运费
    E:丁运输公司将该批货物按时运至目的地

    答案:D,E
    解析:

  • 第18题:

    中国甲公司与瑞典乙公司签订了进口—批新闻纸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适用瑞典法,该批货物由悬挂巴拿马国旗的挪威丙远洋运输公司的货轮“泰达”号承运,并投保了一切险。“泰达”号在印度领海海域航行时与悬挂巴拿马国旗的新加坡丁远洋运输公司的货轮“奥里亚”号相撞,“泰达”号受重创。“泰达”号船长为了避免该轮沉没采取了自愿搁浅的措施,后在救助人的帮助下进入了避难港,经修理继续航行 到达中国泉州港,在中国泉州就本次航程中涉及的共同海损进行了理算。假设本案中涉及的若干法律纠纷均由中国法院受理,在处理纠纷适用法律的问题上,下面选项中正确的是哪项?()
    A.我国法院在审理本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纠纷时应当适用中国法B.我国法院在审理本案船舶碰撞纠纷案时,确定损害赔偿问题时应当适用印度法
    C.我国法院在审理本案船舶碰撞纠纷案时,确定损害赔偿限额问题时应当适用中国法
    D.我国法院在审理本案共同海损理算糾纷案时,应当适用中国法


    答案:D
    解析:
    考点:海商事案件法律适用
    讲解:合同领域允许意思自治,双方当事人选择了适用瑞典法来解决合同的一切争 议,所以我国法院在审理合同纠纷应适用瑞典法,故A错误。我国《海商法》第273条第3 款规定:“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 律。”两条船都悬挂巴拿马国旗,故其碰撞纠纷应适用巴拿马法律,故BC错误。第275条 规定:“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故D正确。

  • 第19题:

    丙公司与丁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双方约定:丙公司按时向丁运输公司交付运送的货物,并支付运费;丁运输公司按时将该批货物运至目的地。该货物运输法律关系的内容是()

    A.丙公司
    B.丁运输公司
    C.丙公司的货物
    D.丙公司向丁运输公司支付运费
    E.丁运输公司将该批货物按时运至目的地

    答案:D,E
    解析: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

  • 第20题:

    甲、丙两公司签订了一批货物的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将该批货物从北京运往广州交付给丙公司。在运输途中,甲公司与丙公司解除该合同,将该批货物出卖给广州的丁公司。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甲公司负责将货物运到广州后交货。合同签订后,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地震而灭失。该货物损失的承担人是()。

    • A、甲公司
    • B、乙公司
    • C、丙公司
    • D、丁公司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中国武汉某航运公司将其所有的一艘悬挂巴拿马国旗的远洋货轮转让给美国一家航运公司,该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

    • A、中国法律
    • B、巴拿马法律
    • C、美国法律
    • D、船舶所在地国法律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单选题
    甲、丙两公司签订了一批货物的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将该批货物从北京运往广州交付给丙公司。在运输途中,甲公司与丙公司解除该合同,将该批货物出卖给广州的丁公司。甲公司与丁公司约定,甲公司负责将货物运到广州后交货。合同签订后,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地震而灭失。该货物损失的承担人是(  )。[2011年真题]
    A

    甲公司

    B

    乙公司

    C

    丙公司

    D

    丁公司


    正确答案: D
    解析:
    《合同法》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本案中由丁公司承担。

  • 第23题:

    单选题
    中国的A航运公司与美国的B船舶租赁公司签订光船租赁合同,A公司租用B公司的一艘远洋货船。该船是挂巴拿马国旗并在巴拿马作了登记,光船租赁合同订立之前,B公司已将该船抵押给C造船公司。A公司租入船舶后,改为悬挂中国国旗,在该船舶租赁合同期间,C公司向B公司主张债权未果,遂申请中国法院扣押该船并强制拍卖,以实现其抵押权。此案中,对于C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抵押关系,C公司抵押权的行使,应当适用哪国的法律?()
    A

    中国法律

    B

    美国法律

    C

    巴拿马法律

    D

    中国、美国或巴拿马法律均可以适用,由法院选择对C公司最有利的法律予以适用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