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有两户居民起诉,其他相关人均未起诉,人民法院在受理之后,下述作法正确的 是:( )A.可以通知其他利害关系人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B.因为是必要共同诉讼,因而应当强行追加其他相关人为共同原告C.有义务通知其他相关人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是否参加,取决于他们自己D.因为是必要共同诉讼,对于不愿意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其他相关人应该强行列为第三人

题目

如果只有两户居民起诉,其他相关人均未起诉,人民法院在受理之后,下述作法正确的 是:( )

A.可以通知其他利害关系人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B.因为是必要共同诉讼,因而应当强行追加其他相关人为共同原告

C.有义务通知其他相关人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是否参加,取决于他们自己

D.因为是必要共同诉讼,对于不愿意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其他相关人应该强行列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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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B.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应予受理

    C.当事人撤诉后,又以同一诉讼请求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D.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正确答案:D

     《民诉意见》第139条规定,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由此A错误。第141条规定,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本院没有管辖权,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故B错误。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故C错误。第142条规定,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故D正确,应选。

  • 第2题:

    某公司欲建总部办公楼,楼址选在一幢居民楼的前面。但该居民楼的居民们认为规划图中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距离过近,而且办公楼高达14层,建成以后势必影响居民楼内几十户居民正常的通风与采光。居民们遂要求有关部门不要批准该公司的建筑申请,并要求某公司另择地或调整现有的规划图。但有关部门认为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的距离符合相关标准,遂批准了某公司的申请,向其颁发了相关许可证。

    如果只有2户居民提起了诉讼,其他相关人均未起诉,人民法院在受理之后,下述做法正确的是:( )

    A.可以通知其他利害关系人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B.因为是必要共同诉讼,因而应当强行追加其他相关人为共同原告
    C.有义务通知其他相关人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是否参加取决于他们自己
    D.因为是必要共同诉讼,对于不愿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其他相关人,应该强行列为第三人

    答案:C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参见《行诉解释》第30条第1款。

  • 第3题:

    对于下列哪些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A.当事人撤诉的案件

    B.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的案件

    C.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

    D.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


    当事人撤诉的案件;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

  • 第4题:

    如果只有两户居民提起行政诉讼,其他相关人均未起诉,人民法院在受理之后,下述做法正确的是()。

    A.可以通知其他利害关系人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B.因为是共同诉讼,因而应当强行追加其他相关人为共同原告

    C.有义务通知其他相关人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是否参加,取决于他们自己

    D.因为是共同诉讼,对不愿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其他相关人应当强行列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AC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行诉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第5题:

    ★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撤回起诉后再行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否受理?()
    A.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B.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C.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是因违反案件受理费的缴纳规定而按撤诉ih理的,在法定起诉期间内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D.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是因违反案件受理费的缴纳规定而按撤诉处理的,在法定起诉期间内再起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答案:D
    解析:
    。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第4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注意该规定与民事诉讼不同)。但是,第37条规定,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而按自动撤诉处理的,原告如果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或者上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