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甲的定罪,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抢夺罪、故意伤害罪B.诈骗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C.持有、使用假币罪,交通肇事罪D.抢劫罪、故意伤害罪

题目

对甲的定罪,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抢夺罪、故意伤害罪

B.诈骗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持有、使用假币罪,交通肇事罪

D.抢劫罪、故意伤害罪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CD
更多“对甲的定罪,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抢夺罪、故意伤害罪B.诈骗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C.持有、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乙预谋修车后以假币骗付。某日,甲、乙在某汽修厂修车后应付款4850元,按照预谋甲将4900元假币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修理厂职工丙,乙说:“修得不错,零钱不用找了”,甲、乙随即上车。丙发现货币有假大叫“别走”,甲迅即启动驶向厂门,丙扑向甲车前风档,抓住雨刮器。乙对甲说:“太危险,快停车”,甲仍然加速,致丙摔成重伤。
    请回答题。(2010年)


    对甲的定罪,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查看材料

    A.抢夺罪、故意伤害罪
    B.诈骗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持有、使用假币罪,交通肇事罪
    D.抢劫罪、故意伤害罪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持有、使用假币罪和转化型抢劫、法条竞合。 甲的行为构成使用假币罪,同时符合了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就表明行为人同时也触犯了诈骗罪。相当于甲在犯诈骗罪之后,为了抗拒抓捕当场对丙使用暴力造成重伤,因此可以构成《刑法》第269条的转化型抢劫罪。将致丙重伤的结果作为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论处,不再定故意伤害罪。如果认为甲的行为不能转化为抢劫罪,对甲也应以持有、使用假币罪与故意伤害罪论处,然后并罚。故ABCD项均错误。

  • 第2题:

    共用题干
    甲、乙预谋修车后以假币骗付。某日,甲、乙在某汽修厂修车后应付款4,850元,按照预谋甲将4,900元假币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修理厂职工丙,乙说:“修得不错,零钱不用找了”,甲、乙随即上车。丙发现货币有假大叫“别走”,甲迅即启动驶向厂门,丙扑向甲车前风挡,抓住雨刮器。乙对甲说:“太危险,快停车”,甲仍然加速,致丙摔成重伤。请回答91-94题。

    对甲的定罪,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抢夺罪、故意伤害罪
    B:诈骗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持有、使用假币罪,交通肇事罪
    D:抢劫罪、故意伤害罪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持有、使用假币罪;诈骗罪【详解】根据《刑法》第172条的规定,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甲将假币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修理厂职工丙,明显符合持有、使用假币罪的构成要件。本案的主要问题在于甲乙两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甲乙原本没有支付费用的意思,而伪装具有支付费用的意思而欺骗丙为之修车,则构成诈骗罪。但是本案中,虽然假币具有欺骗性,但甲乙在开始时并没有修车不付钱的意图,故不能认定甲乙实施了欺骗行为,因此甲乙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同时,二人的行为明显也不构成抢夺罪与抢劫罪。综上,甲乙的行为只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选项A是正确的。
    【考点】故意;过失【详解】根据《刑法》第14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根据《刑法》第15条第1款的规定,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本案中,甲在乙作出提醒的情况下仍然加速,可见其对丙重伤的结果持一种放任的态度,即主观心态为间接故意,因此只有选项A是正确的。
    【考点】共同犯罪【详解】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本案中,甲、乙只是共同预谋修车后以假币骗付,但对于甲致丙重伤的行为,二人事前并无共同故意,因此乙对此行为不负刑事责任,选项B是错误的。既然乙对此行为不负刑事责任,自然也不存在犯罪中止的问题,选项A也是错误的。
    【考点】持有、使用假币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详解】基于上述几题的分析可知,甲修车后以假币骗付的行为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而致丙重伤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选项ABCD都是错误的。

  • 第3题:

    甲将邻居交售粮站的稻米淋洒农药,取出部分作饵料,毒死麻雀后售与饭馆,非法获利5000元。关于甲行为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是

    A.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B.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盗窃罪

    C.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有害食品罪


    D

  • 第4题:

    甲将邻居交售粮站的稻米淋洒农药,取出部分作饵料,毒死麻雀后售与饭馆,非法获利5000元。关于甲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B.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盗窃罪
    C.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AB项,甲投毒的对象是交售粮站的稻米,涉及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全,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同时,甲只有投毒的故意,没有毁坏财物的故意,因此甲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甲取出一部分稻米的行为属于盗窃行为,但构成盗窃罪要求盗窃的财物价值数额较大,所以甲取出一部分稻米用作饵料,用来毒麻雀的,由于数额不大,不构成盗窃罪。故AB项错误。
    CD项,甲毒死麻雀的行为,没有侵害被刑法保护的法益,故不成立犯罪。甲将有毒的麻雀作为食品售予他人,不仅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也侵犯了国家食品安全监管秩序,成立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兜底”罪名,在其他罪名能够解决问题的时候,不可以使用此罪名。故C项错误,D项正确。

  • 第5题:

    3、甲对拆迁不满,在高速公路中间车道用树枝点燃一个焰高约20厘米的火堆,将其分成两堆后离开。火堆很快就被通行车辆轧灭,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成立放火罪 B、甲的行为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如认为甲的行为不成立放火罪,那么其行为也不可能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但不构成放火、决水、爆炸等犯罪的,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A.参见C、D。#B.参见C、D。#C.根据本案的事实,甲在高速公路上点燃树枝的行为没有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难以认定为放火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针对甲点燃树枝这一行为,如认为该行为不成立放火罪,那么该行为也不可能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是因为,如果甲的行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因而不构成放火罪,则基于同样的理由,因甲的行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其也无法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据此,C选项正确,仅在采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相当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时,才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决水、爆炸等犯罪的,就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这是错误的。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