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次选举前,李玉(18岁)得知同学张明明(17岁)获得区选举权,遂向区选举委员会申诉张明明不具备选举资格。区选举委员会驳回李玉的申诉。李玉即向区选举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要求除去张明明选民资格的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应当通知下列哪些人必须到庭?( )。A.李玉B.选举委员会的代表C.张明明的法定代理人D.张明明

题目

在某次选举前,李玉(18岁)得知同学张明明(17岁)获得区选举权,遂向区选举委员会申诉张明明不具备选举资格。区选举委员会驳回李玉的申诉。李玉即向区选举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要求除去张明明选民资格的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应当通知下列哪些人必须到庭?( )。

A.李玉

B.选举委员会的代表

C.张明明的法定代理人

D.张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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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在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村民刘某发现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名单中遗漏了同村村民张某的名字,遂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认为,刘某不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无权提起申诉,故驳回了刘某的申诉,刘某不服诉至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张某、刘某和选举委员会的代表都必须参加诉讼
    B:法院应该驳回刘某的起诉,因刘某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C:选民资格案件关系到公民的重要政治权利,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D:法院对选民资格案件做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对此提起上诉

    答案:B
    解析:
    【考点】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与受理【详解】选民资格案件是指公民对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资格名单有不同意见,向选举委员会申诉后,对选举委员会就其申诉所作的决定仍然不服,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除与特别程序中其他案件的审理程序存在共同之处外,还具有以下特点: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是一种特殊类型的诉讼程序;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以公民对选民名单的申诉为前置程序;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仅解决选民资格问题;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与裁判均有时间限制。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据此可以发现,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人的范围非常广泛,并不一定是选民名单所涉及的公民本人,其他任何公民认为选民名单有错误的,也可以对选民名单进行申诉,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起诉人并不一定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B项说法错误,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82条第2款规定,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故A项说法正确,不应选。第178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根据这一规定,C、D两项说法都是正确的,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B。

  • 第2题:

    李某与张某在甲市A区结婚,结婚后一直居住在甲市B区,后张某外出去乙市A区打工下落不明。2年后李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张某失踪,3年后李某见张某回来无望,遂准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对该离婚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甲市A区法院
    B.甲市B区法院
    C.乙市A区法院
    D.甲市B区法院和乙市A区法院都有管辖权

    答案:B
    解析:
    考查特殊地域管辖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项的规定,对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 第3题:

    (三)张某家住甲市乙区,系乙区基层法院法官,某日在甲市丙区王某的出租车内,向李某行贿10 万元。侦查机关对此事进行侦查时,对王某的出租车进行扣押。在侦查过程中,侦查机关还收到赵某控告张某侵占其三万元、吴某控告其重婚罪。请回答第题。


    关于侦查和起诉,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王某对于侦查机关扣押其与案件无关的出租车可以提出申诉
    B.对于原机关处理结果不服的,王某可以向同级检察院申诉
    C.在该案侦查阶段,张某的辩护律师会见张某,须经侦查机关许可
    D.在法院审判阶段,检察院发现张某还曾故意伤害周某,可以向法院撤回起诉

    答案:A
    解析:
    选项A 正确,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非法侦查行为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控告;选项B 错误,本案是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对于原检察院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选项C 错误,《高检规则》第45 条对“特别重大贿赂犯罪”予以了界定,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涉嫌贿赂犯罪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犯罪情节恶劣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本案例中不属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不必经过侦查机关许可;选项D 错误,检察院发现遗漏同案犯或者罪行可以一并审理的,应当追加、补充起诉。

  • 第4题:

    在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村民刘某发现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名单中遗漏了同村村民张某的名字,遂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认为,刘某不是本案的厉害关系人无权提起申诉,故驳回了刘某的申诉,刘某不服诉至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09年)

    A.张某、刘某和选举委员会的代表都必须参加诉讼
    B.法院应该驳回刘某的起诉,因刘某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C.选民资格案件关系到公民的重要政治权利,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D.法院对选民资格案件做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对此提起上诉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选民资格案件的程序。A选项中刘某是起诉人,张某是有关公民,起诉人、有关公民、选举委员会代表必须参加诉讼,A选项正确;选民资格案件中并没有要求起诉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所以B选项错误:C选项中关于选民资格案件的审判组织的描述是正确的,选民资格案件应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即首先应当适用合议制,不能是独任制,其次,合议庭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人民陪审员不能参加;D选项中所有特别程序案件均一审终审.不得上诉,也不得提起再审,表述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

  • 第5题:

    A市某区政府教委的公务员张某在2005年度考核中定为不称职,张某的下列哪种做法不正确?()

    A:张某可以向区政府申请复议
    B:张某可以向区政府教委申请复核
    C:张某可以向区政府提出申诉
    D:张某对区政府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还可以向A市政府提出再申诉

    答案:A
    解析:
    《公务员法》第90条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1)处分;(2)辞退或者取消录用;(3)降职;(4)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5)免职;(6)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7)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不服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的,按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理。所以,公务员对机关的人事处理不服,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A项错误,其他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