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强奸未满14周岁的幼女乙后,迫使其卖淫,此后甲又多次嫖宿乙。关于甲的行为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应当以强奸罪和强迫卖淫罪进行并罚B.应当以强迫卖淫罪和嫖宿幼女罪进行并罚C.应当以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和嫖宿幼女罪进行并罚D.应当在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和嫖宿幼女罪中择一重罪定罪处罚

题目

甲强奸未满14周岁的幼女乙后,迫使其卖淫,此后甲又多次嫖宿乙。关于甲的行为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以强奸罪和强迫卖淫罪进行并罚

B.应当以强迫卖淫罪和嫖宿幼女罪进行并罚

C.应当以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和嫖宿幼女罪进行并罚

D.应当在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和嫖宿幼女罪中择一重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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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看到卖淫女乙(12岁)长得极其娇嫩,觉得乙可能不满14周岁,便问其年龄,乙说自己今年16岁,甲心存怀疑但仍然与乙发生性关系,并多给1000元小费,关于甲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构成嫖宿幼女罪
    B.甲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C.甲仅是嫖娼行为,不构成犯罪
    D.甲构成猥亵儿童罪

    答案:B
    解析:
    《刑法修正案(九)》已经废除嫖宿幼女罪,明知可能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A选项说法错误。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对于不满12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为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被害人,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甲已经知道对方可能是幼女,心存怀疑仍与对方发生性关系,应当认为其明知是幼女,构成强奸罪。B选项说法正确。由于我们认为幼女没有性的自主决定权,因此无论是在何种场合,也无论幼女是否同意,明知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奸淫的,构成法定的强奸罪,而不仅仅是嫖娼的违法行为。C选项说法错误。猥亵儿童罪,是指对年龄不满14周岁的儿童实施猥亵的行为。甲已经与乙发生了性关系,而不仅仅是单纯的猥亵行为,行为方式不符合猥亵儿童罪的犯罪构成,甲不能构成猥亵儿童罪。D选项说法错误。

  • 第2题:

    商人甲在住宿的宾馆见到一女孩乙在自己房门外走来走去,将其叫进房间攀谈,知道其不满14周岁,不愿上学,没有工作。甲抚摸其身体见其没有反抗遂将其奸淫后给其200元钱。正在递钱时,房客丙、丁敲门进入,见状威胁要向公安机关告发甲强奸,要甲拿出1000元,见甲犹豫,丙、丁挥拳即打,甲无奈交钱。后来,甲从服务员处得知乙在此宾馆卖淫已有半年之久。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构成强奸罪,丙、丁构成抢劫罪
    B:甲构成强奸罪,丙、丁构成敲诈勒索罪
    C:甲构成嫖宿幼女罪,丙、丁构成敲诈勒索罪
    D:甲构成强奸罪和嫖宿幼女罪的想象竞合犯,丙、丁构成敲诈勒索罪

    答案:A
    解析:
    商人甲构成强奸罪,而不构成嫖宿幼女罪,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236条第2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而不构成嫖宿幼女罪。对于丙、丁,虽然“威胁”既是抢劫罪的手段之一,又是敲诈勒索罪的基本行为方式。但是,敲诈勒索罪的威胁方式(既包括暴力,也包括其他方式)、威胁时间(可以是当场,也可以是其他场合)、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既可以是当场,也可以是事后一定期限内)、数额限制上与抢劫罪都有一定的区别,本案中,房客丙、丁以向公安机关告发甲威胁,并当场使用暴力手段,构成抢劫罪,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因此,A选项正确。

  • 第3题:

    2004年真题 :1998年11月4日,甲到娱乐场所游玩时,将卖淫女乙(1984年12月2日生)带到住所嫖宿。一星期后甲请乙吃饭时,乙告知了自己年龄,并让甲到时为自己过生日。饭后,甲又带乙到住处嫖宿。甲的行为属于:

    A.奸淫幼女罪

    B.强奸罪

    C.嫖宿幼女罪

    D.应受治安处罚的嫖娼行为


    嫖宿幼女罪

  • 第4题:

    甲到某发廊,让老板给自己找一个小姑娘。13岁的乙被老板交给甲。甲欲和乙发生性行为时,乙大哭,说自己是被迫的。在发生性行为期间,乙多次反抗,还咬伤了甲。但乙终因力气太小而被迫和甲发生了性行为。应如何认定甲的行为?()

    A:构成嫖宿幼女罪
    B:构成强奸罪
    C:构成猥亵儿童罪
    D:构成强迫卖淫罪

    答案:B
    解析:
    【考点】强奸罪、嫖宿幼女罪。详解:甲构成强奸罪。成立嫖宿幼女罪的前提是幼女是自愿从事性行为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幼女被迫在特定场所从事卖淫活动,行为人虽然明知幼女被迫卖淫,但只要其没有实施强迫行为,幼女同意行为人的嫖宿行为的,依然应认定为嫖宿幼女罪。

  • 第5题:

    1998年11月4日,甲到娱乐场所游玩时,将卖淫 女乙(1984年12月2日生)带到住所嫖宿。一星期后甲 请乙吃饭时,乙告知了自己年龄,并让甲到时为自己过生 日。饭后,甲.又带乙到住处嫖宿。甲的行为属于:
    A.奸淫幼女罪
    B.强奸罪
    C.嫖宿幼女罪
    D.应受治安处罚的嫖娼行为


    答案:C
    解析:
    。嫖宿幼女的行为确实同时构成强奸罪和嫖宿幼 女罪,但法律对这种和卖淫的幼女自愿发生性行为的行为 规定了独立的罪名,它就属于特别规定了,应该将其认定 为特定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