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恶”是隋唐以后历代法律中规定的严重危害统治阶段根本利益的十种最严重犯罪,以下不属于“十恶”内容的是:
A.不睦
B.不道
C.反逆
D.不义
第1题:
第2题:
15、重罪十条,是指危害封建统治秩序的十种有别于一般犯罪的重大犯罪,即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北齐律》将其置于律首,表明它是封建国家的最高刑法准则,是被封建统治者认为直接危害封建国家根本利益的十种最严重的犯罪,凡犯此十种大罪者,不在八议、论赎之列,一律予以严惩。
第3题:
重罪十条,是指危害封建统治秩序的十种有别于一般犯罪的重大犯罪,即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北齐律》将其置于律首,表明它是封建国家的最高刑法准则,是被封建统治者认为直接危害封建国家根本利益的十种最严重的犯罪,凡犯此十种大罪者,不在八议、论赎之列,一律予以严惩。
第4题:
《北齐律》在中国封建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对封建后世的立法影响深远。北齐为维护封建国家的根本利益,在《北齐律》中首次规定“重罪十条”,是对为害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十种重罪的总称。
第5题:
11、“十恶”是指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十种最严重的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