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5月中国女子王霞勤与英国男子克里斯·桑德在加拿大温哥华结婚,婚后夫妻俩一直居住于加拿大温哥华。2003年3月王霞勤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退出中国国籍,2004年2月获批准。2004年6月王霞勤向英国有关部门提出加入英国国籍的申请,但因其从未在英国居住,英国有关部门拒绝了其入籍请求。2006年8月,克里斯·桑德夫妇获得在加拿大的定居资格。2007年1月,王霞勤在回中国探亲期间,与中国浙江某乡镇企业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因合作条件及利益分配等问题发生纠纷诉至中国某人民法院。我国法院受理此案后,关于王霞勤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A.中国法
B.英国法
C.加拿大法
D.中国法或加拿大法
第1题:
王涛结婚前一直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结婚后夫妻俩仍旧住在父母家。像王涛这样的家庭类型属于( )。
A.核心家庭
B.主干家庭
C.单亲家庭
D.多亲家庭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中国公民甲与法国人乙在英国认识并结婚。婚后两人定居加拿大,但一年后两人因感情不和要离婚,当地法院已受理他们的案件,那么适用( )的法律。
A.中国
B.法国
C.英国
D.加拿大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