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法律发展进行认识,不少学者对此作出了努力。下列学者对法律的分类不正确的是:( )A.梅因把法律分为“身份”的法和“契约”的法B.穗积陈重把法律分为自治型法、普遍主义型法和管理型法C.庞德认为法律的发展经过了原始的法、严格的法、十七八世纪的衡平法和自然法、成熟的法以及社会化的法D.德国的马克斯·韦伯把历史上存在的法律分为形式不合理的法、实质不合理的法、形式合理的法和实质合理的法

题目

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法律发展进行认识,不少学者对此作出了努力。下列学者对法律的分类不正确的是:( )

A.梅因把法律分为“身份”的法和“契约”的法

B.穗积陈重把法律分为自治型法、普遍主义型法和管理型法

C.庞德认为法律的发展经过了原始的法、严格的法、十七八世纪的衡平法和自然法、成熟的法以及社会化的法

D.德国的马克斯·韦伯把历史上存在的法律分为形式不合理的法、实质不合理的法、形式合理的法和实质合理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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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法律发展进行认识,不少学者对此作出了努力。下列学者对法律的分类不 ”相关问题
  • 第1题:

    我国学者一般从基本能力和综合能力、()和创造能力、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这三种不同角度对人的能力结构进行分类研究。

    A.潜在能力

    B.再造能力

    C.学习能力

    D.操作能力


    参考答案:B

  • 第2题:

    从(  )的角度,可以将法律意识分为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
    A.成熟程度
    B.阶级色彩
    C.对法律现象认识的不同阶段
    D.经济发展


    答案:C
    解析:
    【精解】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从对法律现象认识的不同阶段的角度,可以将法律意识分为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

  • 第3题:

    27、地史学发展阶段的划分及其起止时间是相对的,不同学者、从不同角度可以有不同的划分方案及其起讫时间。


    1、古典史学时期(公元前5世纪—公元5世纪) 2、基督教史学时期(公元5世纪—13世纪) 3、近代史学时期(公元14世纪—19世纪中叶) 4、现代史学时期(20世纪以来)

  • 第4题:

    ★ 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法律发展进行认识,不少学者对此作出了努力。下列学者对法律的分类不正确的是、()
    A.梅因把法律分为“身份”的法和“契约”的法
    B.穗积陈重把法律分为自治型法、普遍主义型法和管理型法
    C.庞德认为法律的发展经过了原始的法、严格的法、十七八世纪的衡平法和自然法、成熟的法以及社会化的法
    D.德国的马克斯?韦伯把历史上存在的法律分为形式不合理的法、实质不合理的法、形式合理的法和实质合理的法


    答案:B
    解析:
    。不同学者对法律发展的分类。日本的田中成明将法律分为自治型法、普遍主义型法和管理型法;而穗积陈重认为法律是从一个无型法向成型法发展的过程。

  • 第5题:

    地史学发展阶段的划分及其起止时间是相对的,不同学者、从不同角度可以有不同的划分方案及其起讫时间。


    沧海桑田、地层学三定律和将今论古思想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