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可以成立?(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立法法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立法法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题目

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可以成立?(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立法法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立法法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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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可以成立?(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相关问题
  • 第1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不适当决议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有权对最高人民法院的错误判决进行宪法监督,但不能改变或撤销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有权撤销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但不能改变


    正确答案:BCD

    《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取权:……(7)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8)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只有权撤销、但不能改变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A项错误,D项正确。我国《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1)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因此,B项正确。我国《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司法权是专属法院行使的权力,全国人大只有监督的权力,而不能代为行使。因此,c项正确。

  • 第2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不适当决议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有权对最高人民法院的错误判决进行宪法监督,但不能改变或撤销判决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有权撤销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但不能改变

    答案:B,C,D
    解析:
    考查宪法实施的保障。A选项错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但无权改变。

  • 第3题:

    依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改变或撤销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定的法律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对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进行宪法监督可以改变或者撤销其判决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改变或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但不能改变


    答案:A,B,C
    解析:

  • 第4题:

    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改变或者撤销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定的法律规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权撤销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但可以直接改变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对最高人民法院的错误判决进行宪法监督,但不能改变或者撤销判决

    答案:A,B,C
    解析:
    《立法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 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B、C两项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七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后,如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的条款,可将有关法律发回,但不做修改。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法律立即失效。该法律的失效,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另有规定外,无溯及力。A项错误。但是,全国人大可以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故选ABC。

  • 第5题:

    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可以成立?(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立法法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立法法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答案:A,B,C,D
    解析:
    。考查法律制定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