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李某拖欠甲公司货款5万元,甲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遂向李某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成立。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如果在向李某送达支付令时,李某拒绝接收,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B.如果李某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对异议理由是否成立进行审查 C.如果李某在法定期间向法院书面说明目前还钱确有困难并承诺在2个月后一定还清,则支付令可不生效 D.如果李某在法定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但向甲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债务已经偿还,则支付令的效力不受影

题目

个体工商户李某拖欠甲公司货款5万元,甲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遂向李某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成立。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如果在向李某送达支付令时,李某拒绝接收,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B.如果李某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对异议理由是否成立进行审查 C.如果李某在法定期间向法院书面说明目前还钱确有困难并承诺在2个月后一定还清,则支付令可不生效 D.如果李某在法定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但向甲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债务已经偿还,则支付令的效力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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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向李某借款2000元,约定3个月之后归还。3个月之后,王某并未按照约定返还借款,李某遂依据督促程序向A 区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在审查后,认为王某与李某之间债权关系明确、合法,遂向王某发出了支付令。王某收到支付令之后,虽口头提出了异议,但是在15日内并未再提出书面异议且未按照支付令的要求履行义务。李某遂决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查王某住所地在A区,李某住所地在B区,王某在C区有一栋房产,在D区存放有一批货物。则本案的执行人民法院是:( )

    A.A区人民法院

    B.B区人民法院

    C.C区人民法院

    D.D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
    A。根据《民诉意见》第255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的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 第2题:

    王某拖欠吕某货款12万元,吕某多次催讨无果,遂向王某住所地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成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如果王某在法定期间内未提出书面异议,但向吕某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债务已经偿还,则该支付令的效力不受影响。

    B.如果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在法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书面说明目前还钱确有困难,并承诺在3个月后一定还清,则该支付令暂不生效。

    C.如果王某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认为该异议不成立予以驳回

    D.如果向王某送达支付令,王某拒绝接受,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正确答案:BC

      根据《民诉意见》第223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故A项正确。根据第221条的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92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务人的口头异议无效。BE两项错误。根据第220条的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故D项正确。 

  • 第3题:

    甲因乙拒不归还到期借款而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审查后向乙发出支付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由法院审查异议理由是否成立

    B.乙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不审查理由

    C.乙在法定期间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的,甲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D.乙在法定期间内向本院就该借款纠纷起诉的,支付令失效


    正确答案:BCD

  • 第4题:

    关于督促程序的适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欠王某20万元到期不还,王某欲向法院申请向张某发出支付令,但是此时张某不在国内,人民法院可以向张某的家人发出支付令
    B:法院在向李某送达支付令时,李某拒绝接收,人民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的方式让李某接收支付令
    C:督促程序终结后,债权人可以向原终结督促程序的法院起诉
    D:督促程序终结后,债权人起诉的,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218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在我国境内的,或者虽在我国境内但下落不明的,不适用督促程序。所以张某不在我国境内,人民法院不能适用督促程序,选项A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220条的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所以人民法院应该以留置送达的方式向李某送达支付令。选项B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224条的规定:督促程序终结后,债权人起诉的,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选项C错误。

  • 第5题:

    王某于2004年3月向蔡某借钱3万元,2005年,蔡某急需用钱,多次向王某催要但没有结果,于是向王某所在的甲市A区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该人民法院受理后经过审查蔡某提供的事实、证据,认为王某与蔡某间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其支付申请成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如果王某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而是向蔡某住所地的乙市B区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已经归还蔡某欠款,则支付令不生效
    B.如果王某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则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异议是否成立进行审查
    C.如果王某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了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蔡某必须转入诉讼程序
    D.如果王某在法定期间内承认所欠债务,只是由于暂时没钱归还,并承诺在3个月内一定还清,则支付令暂不生效


    答案:A,B,C,D
    解析:
    【 解析】ABCD。支付令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异议可以不附任何理由,即债务人不必提供事实和证据来证明异议的成立。《民诉意见》第223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因此,A选项不正确,应当选。《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民诉意见》第221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王某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故B选项不正确,应当选。C选项正确,不应当选。同时王某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故D选项错误,应当选。

  • 第6题:

    甲因乙拒不归还到期借款而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审查后向乙发出支付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由法院审查异议理由是否成立
    B、乙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只进行形式审查,而不审查理由
    C、乙在法定期间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的,甲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D、乙在法定期间内向本院就该借款纠纷起诉的,支付令失效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督促程序中对支付令的异议。根据《民诉解释》第437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债务人异议只进行形式审查,而不审查异议理由是否成立。因此,A选项错误,B选项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3款之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C选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433条之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由此可知,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如果向其他法院起诉,则不影响支付令效力;如果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起诉,会导致支付令失效,因为起诉本身就是一种提出异议的方式。因此,D选项是正确的。

  • 第7题:

    张某欠李某5万元钱,李某多次催讨,张某迟迟不还。李某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张某发出支付令。
    如张某对支付令不服,下列哪个理由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
    A.该债权不存在 B.该债权数额的大小
    C.李某对还款时间的异议 D.李某对还款方式的异议


    答案:A,B
    解析:
    A、B
    考点:支付令的异议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此处异议包括实体内容,如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存在,债务数额的大小等问题,而不包括还款时间等程序性问题。

  • 第8题:

    新视野公司某拖欠红叶公司货款5万元,红叶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遂向新视野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下列哪些情形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A.新视野公司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但以书面形式向法院表明自己缺乏清偿能力
    B.新视野公司在法定期间内未提出书面异议,但向其他人民法院就支付令所确认的债权债务关系提起了诉讼
    C.新视野公司在法定期间内以口头方式提出,红叶公司欠其货款为3万元
    D.新视野公司在法定期间内未提出书面异议,但向支付令制作的人民法院就支付令所确认的债权债务关系提起了诉讼


    答案:D
    解析:
    。《民诉意见》第221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务人的口头异议无效。”所以,A选项不当选。《民诉意见》第223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所以,B选项不当选。但是,债务人向管辖法院起诉的,则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因而D项当选。支付令异议必须书面形式,口头异议无效,C选项不应当选。

  • 第9题:

    王某向李某借款1万元,约定3个月之后归还。3个月之后,王某并未按照约定返还借款,李某遂依据督促程序向A区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在审查后,认为王某与李某之间债权关系明确、合法,遂向王某发出了支付令。王某收到支付令之后,虽口头提出了异议,但是在15日内并未再提出书面异议且未按照支付令的要求履行义务。李某遂决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查王某住所地在A区,李某住所地在B区,王某在C区有一栋房产,在D区存放有一批货物。则本案的执行人民法院是:

    A:A区人民法院
    B:B区人民法院
    C:C区人民法院
    D:D区人民法院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254、255条规定,本案的执行法院应该是制作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A区人民法院。而非申请执行人住所地的法院,也非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本题题干中“王某在C区有一栋房产”这一内容具有极强的迷惑性,很多同学会误认为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这是错误的,这是诉讼管辖的内容而非执行管辖的内容,应该注意区分。

  • 第10题:

    个体工商户李某拖欠甲公司货款5万元,甲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遂向李某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成立。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如果在向李某送达支付令时,李某拒绝接收,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 B、如果李某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对异议理由是否成立进行审查
    • C、如果李某在法定期间向法院书面说明目前还钱确有困难并承诺在2个月后一定还清,则支付令可不生效
    • D、如果李某在法定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但向甲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债务已经偿还,则支付令的效力不受影响

    正确答案:A,B

  • 第11题:

    填空题
    张某申请甲区人民法院向周某发出支付令,周某在法定期间内没有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生效。周某的经常居住地在甲区,住所地在乙区,被执行财产在丙区。该支付令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

    正确答案: 甲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王某向李某借款2000元,约定3个月之后归还。3个月之后,王某并未按照约定返还借款,李某遂依据督促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在审查后,认为王某与李某之间债权关系明确、合法,遂向王某发出了支付令。王某收到支付令之后,口头提出了异议。则关于本案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李某应当向王某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支付令

    B

    王某拒绝签收支付令的,人民法院不能适用留置送达

    C

    王某对支付令提出口头异议,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D

    支付令如果失效,7日内当事人李某未作表示,视为向人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民诉解释》第23条规定,债权人申请支付令,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B项,第431条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C项,第433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D项,第441条规定,支付令失效后,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自收到终结督促程序裁定之日起7日内未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表明不同意提起诉讼的,视为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起诉

  • 第13题:

    个体工商户吴天拖欠甲公司货款5万元,甲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遂向吴天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成立。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如果在向吴天送达支付令时,吴天拒绝接收,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B.如果吴天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对异议理由是否成立进行审查

    C.如果吴天在法定期间向法院书面说明目前还钱确有困难并承诺在两个月后一定还清,则支付令可不生效

    D.如果吴天在法定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而是向甲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债务已经偿还的,支付令的效力仍不受影响


    正确答案:AD
    AD。

  • 第14题:

    乙公司拖欠甲公司货款6万元,甲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遂向乙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后,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成立。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向甲公司清偿债务,督促程序自行终结

    B.乙公司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对异议理由是否成立进行审查

    C.乙公司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书面说明目前还钱确有困难,并承诺在2个月后一定还清,则支付令可不生效

    D.乙公司在法定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但向甲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债务已经偿还,则支付令的效力不受影响


    正确答案:AD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民诉意见》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 第15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丙是甲的担保人,现已到偿还期限,经多次催讨未果,乙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并审查后,向甲送达支付令。甲在法定期间未提出异议,但以借款不成立为由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视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

    B.甲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C.甲在法定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不影响支付令效力

    D.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对丙具有拘束力



    答案:C
    解析:
    选项A、B错误,选项C正确。《民诉解释》第四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选项D错误。《民诉解释》第四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设有担保的债务的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据此可知,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对丙没有拘束力。

  • 第16题:

    张某欠李某5万元钱,李某多次催讨,张某迟迟不还。李某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张某发出支付令。
    该支付令应由哪个法院负责执行?( )
    A.制作支付令的法院 B.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中级法院
    C.张某所在地的中级法院 D.李某所在地的中级法院


    答案:A
    解析:
    考点:支付令的执行法院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 债务纠纷的;(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根据这一规定,支付令案件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不能受理申请支付令的案件。支付令的执行,根据哪个法院制作支付令,哪个法院执行的规则,因此BCD不当选,A项正确。

  • 第17题:

    王某向李某借款2000元,约定3个月之后归 还。3个月之后,王某并未按照约定返还借款,李某遂 依据督促程序向A区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 院在审査后,认为王某与李某之间债权关系明确、合 法,遂向王某发出了支付令。王某收到支付令之后,虽 口头提出了异议,但是在15日内并未再提出书面异议 且未按照支付令的要求履行义务。李某遂决定向人民 法院申请执行。经查王某住所地在A区,李某住所地 在B区,王某在C区有1栋房产,在D区存放有一批 货物。则本案的执行人民法院是:( )
    A. A区人民法院
    B. B区人民法院
    C. C区人民法院
    D. D区人民法院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255条的规定,发生法 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的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 第18题:

    下列有关支付令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B: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C: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但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D: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答案:A,C,D
    解析:
    考生应当注意:(1)申请人对驳回支付令申请的裁定不得上诉。(2)在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对撤回申请无需审查,可以直接作出终结督促程序的裁定。(3)法院对债务人的异议要进行审查。对支付令的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异议无效。被申请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务人只提出缺乏清偿能力或对清偿期限、清偿方式有异议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权人基于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向债务人提出多项支付请求,债务人仅就其中一项或几项请求提出异议的,不影响其他各项请求的效力。债权人基于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就可分之债向多个债务人提出支付请求,多个债务人中的一人或几人提出异议的,不影响其他请求的效力。

  • 第19题:

    张某欠李某5万元钱,李某多次催讨,张某迟迟不还。李某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张某发出支付令。
    张某向法院就该支付令提出了书面异议,下列说法正确是:( )
    A.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B.法院决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C.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D.法院经审查,弄议成立的,决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答案:C
    解析:
    考点:支付令的异议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因此,C项正确。注意: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中增加了法院对支付令的实质审查权,考生应予以关注。

  • 第20题:

    张某欠李某5万元钱,李某多次催讨,张某迟迟不还。李某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张某发出支付令。
    在送达支付令时,张某拒绝签收。对此,法院如何处理?( )
    A.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B.法院应公告送达,在公告中说明支付令的内容
    C.法院应交张某所在的居委会代收,由居委会转交送达
    D.支付令无法送达债务人,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答案:A
    解析:
    考点:支付令的送达
    讲解:《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20条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因此,A项正确。

  • 第21题:

    王某向李某借款2000元,约定3个月之后归还。3个月之后,王某并未按照约定返还借款,李某遂依据督促程序向A区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在审查后,认为王某与李某之间债权关系明确、合法,遂向王某发出了支付令。王某收到支付令之后,虽口头提出了异议,但是在15日内并未再提出书面异议且未按照支付令的要求履行义务,李某遂决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查王某住所地在A区,李某住所地在B区,王某在C区有一栋房产,在D区存放有一批货物。则下列法院一定不可能成为执行法院是:( )

    A.A区人民法院
    B.B区人民法院
    C.C区人民法院
    D.D区人民法院

    答案:B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462条第1款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裁定、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B项绝对不会成为执行法院,故当选。

  • 第22题:

    多选题
    乙公司拖欠甲公司货款6万元,甲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遂向乙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后,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成立。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06年真题]
    A

    乙公司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向甲公司清偿债务,督促程序自行终结

    B

    乙公司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对异议理由是否成立进行审查

    C

    乙公司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书面说明目前还钱确有困难,并承诺在2个月后一定还清,则支付令可不生效

    D

    乙公司在法定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但向甲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债务已经偿还,则支付令的效力不受影响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民诉意见》223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丙是甲的担保人,现已到偿还期限,经多次催讨未果,乙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并审查后,向甲送达支付令。甲在法定期间未提出异议,但以借款不成立为由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5年真题]
    A

    甲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视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

    B

    甲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C

    甲在法定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不影响支付令效力

    D

    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对丙具有拘束力


    正确答案: A
    解析:
    ABC三项,《民诉解释》第433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因此,甲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不视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法院不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D项,《民诉解释》第436条规定,对设有担保的债务的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