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支付令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B.债权人在申请支付令之前已经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法院应该裁定驳回申请C.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但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D.撤销已经发生效力的支付令应该以裁定的方式作出,并由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题目

下列有关支付令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B.债权人在申请支付令之前已经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法院应该裁定驳回申请

C.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但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D.撤销已经发生效力的支付令应该以裁定的方式作出,并由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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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CD
ABCD。ABCD四选项都是对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正确表述,也都是督促程序中容易混淆的知识点,考生应当结合法条提示加以记忆。
更多“下列有关支付令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 ”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支付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收的,可采取留置送达
    B:债务人提出支付令异议的,法院无需审查异议理由客观上是否属实
    C: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而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D:支付令送达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

    答案:A,B
    解析:
    (原公布答案AB,正确答案:A)【考点】支付令【详解】《民诉意见》第220条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A选项正确,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内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因此,债务人的异议理由应当由法院进行审查,B项不正确。《民诉意见》第223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但债务人若在法定期间向本院起诉,应视为对债务提出争议。C选项不正确,不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2款、第3款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D选项错误,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A。

  • 第2题:

    下列有关支付令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B: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C: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但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D: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答案:A,C,D
    解析:
    考生应当注意:(1)申请人对驳回支付令申请的裁定不得上诉。(2)在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对撤回申请无需审查,可以直接作出终结督促程序的裁定。(3)法院对债务人的异议要进行审查。对支付令的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异议无效。被申请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务人只提出缺乏清偿能力或对清偿期限、清偿方式有异议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权人基于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向债务人提出多项支付请求,债务人仅就其中一项或几项请求提出异议的,不影响其他各项请求的效力。债权人基于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就可分之债向多个债务人提出支付请求,多个债务人中的一人或几人提出异议的,不影响其他请求的效力。

  • 第3题:

    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向债务人送达支付令时,债务人拒绝签收的,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B:向债务人送达支付令时法院发现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送达
    C:支付令送达债务人之后,在法律规定的异议期间,支付令不具有法律效力
    D: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通常以书面的形式,但书写异议书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提出

    答案:A
    解析:
    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A项正确。债务人不在我国境内的,或者虽在我国境内但下落不明的,不适用督促程序。B项错误。“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可见支付令一经送达即发生效力,故C、D错误。故选A。

  • 第4题:

    下列有关支付令说法正确的是:( )

    A.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B.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口头或书面异议的,人 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 督促程序
    C.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但是提出缺乏清 偿能力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 程序
    D.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经审査债权人提 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 受理之日起30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答案:A
    解析:
    。《民诉意见》第216条、第220条、第221条; 《督促程序规定》第7条。

  • 第5题:

    关于支付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

    A.法院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收的,可采取留置送达
    B.债务人提出支付令异议的,法院无需审查异议理由客观上是否属实
    C.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而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D.支付令送达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

    答案:A,B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督促程序。《民诉解释》第431条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因此,A选项是正确的。 《民诉解释》第437条规定:“经形式审查,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异议成立,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一)本解释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情形的;(二)本解释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情形的;(三)本解释规定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情形的;(四)人民法院对是否符合发出支付令条件产生合理怀疑的。”此处仅为“形式审查”,无需审查异议理由的客观性。因此,B选项是正确的。《民诉解释》第433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务人超过法定期间提出异议的,视为未提出异议。
    可见,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如果向其他法院起诉,则不影响支付令效力;如果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起诉,会导致支付令失效,因为起诉本身就是一种提出异议的方式。因此,C选项表述不准确,是错误的。
    《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支付令的强制力产生的前提是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内既不履行支付令也不提出书面异议,而不是送达后就产生强制执行力。D选项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