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我国古代的礼、法、刑、律之间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 )A.西周时期强调“出礼入刑”,“德主刑辅”,礼起着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作用,并且在贵族官僚和平民百姓之间的礼刑适用并不平等B.商鞅变法“改法为律”扩充律的内容,废除了“有差等”的“礼”与“刑”的关系,强调法律规范的普遍性C.唐朝时期具有“礼法合一”的特点,法律统治“一准乎礼”,法的强制力加强了礼的束缚作用,使得“礼”优先于“法”,成为了当时调整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D.明朝时期实行“明刑弼教”,沿袭了“德主刑辅”的思想,强调用教化的手段来平息社会的

题目

下列关于我国古代的礼、法、刑、律之间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 )

A.西周时期强调“出礼入刑”,“德主刑辅”,礼起着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作用,并且在贵族官僚和平民百姓之间的礼刑适用并不平等

B.商鞅变法“改法为律”扩充律的内容,废除了“有差等”的“礼”与“刑”的关系,强调法律规范的普遍性

C.唐朝时期具有“礼法合一”的特点,法律统治“一准乎礼”,法的强制力加强了礼的束缚作用,使得“礼”优先于“法”,成为了当时调整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

D.明朝时期实行“明刑弼教”,沿袭了“德主刑辅”的思想,强调用教化的手段来平息社会的动乱,使得百姓知悉刑的威严,实现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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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下列关于我国古代的礼、法、刑、律之间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 )A.西周时期强调“出礼入刑”,“德主刑辅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中国古代关于德与刑的关系理论,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演变和发展过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4年)

    A.西周时期确立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思想,以此为指导,道德教化与刑罚处罚结合,形成了当时“礼”、“刑”结合的宏观法制特色
    B.秦朝推行法家主张,但并不排斥礼,也强调“德主刑辅,礼刑并用”
    C.唐律“一准乎礼,而得古今之平”,实现了礼与律的有机统一,成为了中华法系的代表
    D.宋朝以后,理学强调礼和律对治理国家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二者“不可偏废”

    答案:A,C,D
    解析:
    “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主张代表了西周初期统治者的基本政治观和基本的治国方针。在这种观念指导下,西周统治者把道德教化即“礼治”与刑罚镇压相结合,形成了西周时期各种具体法律制度和“礼”、“刑”结合的宏观法制特色。故A项正确。汉代中期以后,“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主张被儒家发挥成“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策略,从而为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传统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秦朝尚未强调“德主刑辅,礼刑并用”,而是全面贯彻法家“以法治国”和“明法重刑”的主张,故B项错误。
    唐朝承袭和发展以往礼法并用的统治方法,使得法律统治“一准乎礼”,真正实现了礼与法的统一。唐律是中国传统法典的楷模与中华法系形成的标志。故C项正确。宋代以后,在处理德、刑关系上始有突破。著名理学家朱熹首先对“明刑弼教”作了新的阐释。他有意提高了礼、刑关系中刑的地位,认为礼法二者对治国同等重要,“不可偏废”。故D项正确。

  • 第2题:

    中国古代关于德与刑的关系理论,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演变和发展过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西周时期确立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思想,以此为指导,道德教化与刑罚处罚结合,形成了当时“礼”、“刑”结合的宏观法制特色
    B、秦朝推行法家主张,但并不排斥礼,也强调“德主刑辅,礼刑并用”
    C、唐律“一准乎礼,而得古今之平”,实现了礼与律的有机统一,成为了中华法系的代表
    D、宋朝以后,理学强调礼和律对治理国家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二者“不可偏废”

    答案:A,C,D
    解析:
    秦朝全面推行法家“以法治国”和“明法重刑”的主张,而不是儒家所主张的“德主刑辅,礼刑并用”,故B项错误。

  • 第3题:

    中国古代礼刑关系是出礼则入刑


    “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则入刑”是西周时期礼、刑关系的集中体现。礼、刑都是西周奴隶主贵族实行统治的规范形式,两者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调整社会关系和规范人们的行为。礼是维护血缘宗法关系和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以及行为规范的总称,主要从正面规定社会秩序;而刑则是对违反礼制的行为给予处罚。礼与刑两种规范形式相辅相成,互为表里。“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则入刑”是指凡是礼所不容的,就是刑所禁止的,违反礼这种正面规范就要受到刑的惩罚。当然,两者并不是完全等同的,在使用上依对象不同而有所区别,即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 第4题:

    中国古代关于德与刑的关系理论,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演变和发展过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西周时期确立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思想,以此为指导,道德教化与刑罚处罚结合,形成了当时“礼”、“刑”结合的宏观法制特色
    B.秦朝推行法家主张,但并不排斥礼,也强调“德主刑辅,礼刑并用”
    C.唐律“一准乎礼,而得古今之平”,实现了礼与律的有机统一,成为了中华法系的代表
    D.宋朝以后,理学强调礼和律对治理国家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二者“不可偏废”

    答案:A,C,D
    解析:
    “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主张代表了西周初期统治者的基本政治观和基本的治国方针。在这种观念指导下,西周统治者把道德教化即“礼治”与刑罚镇压相结合,形成了西周时期各种具体法律制度和“礼”、“刑”结合的宏观法制特色。故A项正确。汉代中期以后,“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主张被儒家发挥成“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策略,从而为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传统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秦朝尚未强调“德主刑辅,礼刑并用”,而是全面贯彻法家“以法治国”和“明法重刑”的主张,故B项错误。
    唐朝承袭和发展以往礼法并用的统治方法,使得法律统治“一准乎礼”,真正实现了礼与法的统一。唐律是中国传统法典的楷模与中华法系形成的标志。故C项正确。宋代以后,在处理德、刑关系上始有突破。著名理学家朱熹首先对“明刑弼教”作了新的阐释。他有意提高了礼、刑关系中刑的地位,认为礼法二者对治国同等重要,“不可偏废”。故D项正确。

  • 第5题:

    对于西周时期礼与刑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出于礼,入于刑
    B.礼不下庶人
    C.刑不上大夫
    D.六礼


    答案:A,B,C
    解析:
    解析:六礼为婚姻制度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