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松园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松园公司")与天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利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李某派遣到天利公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请回答第 95~97 题。
第 95 题 松园公司与天利公司协商劳务派遣协议的下列条款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岗位,可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由天利公司根据需要灵活决定
B.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期限,可以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为四个周期,每个周期为半年,每个周期结束前订立新的劳务派遣协议
C.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劳动报酬,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
D.双方对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负保密义务,不得向包括李某在内的任何人披露
第1题:
天利公司将李某再派遣到自己的子公司。被李某拒绝。天利公司遂以李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将其退回松园公司。随后,松园公司以李某巳无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天利公司可以对李某进行再派遣,但不能因李某拒绝而将其退回
B.松园公司不得因李某已无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C.事某可以将天利公司或者松园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D.李某可以就其因劳动合同解除而受到的损失,请求天利公司和松园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简称()
第8题:
1998年4月,H省复德船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船务公司”)与J省利华饮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华公司”),在J省N市共同发起设立尚古矿泉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尚古矿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矿泉公司”)的发起人,船务公司与利华公司签订了一份发起人协议。双方约定: (1)利华公司投入价值350万元人民币的厂房等必需设备,船务公司投入流动资金250万人民币; (2)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 (3)出资各方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 (4)公司筹备具体事宜及办理注册登记由利华公司方面负责。 同年6月11日及7月19日,船务公司方面依协议约定分两次将250万元投资款汇入利华公司账户。此后,双方制定了公司章程,确定了董事会人选,并且举行了两次董事会会议,制定了生产经营计划。然而,上述设立程序完成后,矿泉公司迟迟没有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和开展业务活动。 在此过程中,船务公司曾向利华公司多次催问,仍然无果。1999年10月,由于矿泉公司一直未注册和开展活动,且船务公司根据其经营情况的需要,要求利华公司归还其投资款。为此,双方发生争执。船务公司遂以利华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船务公司称,由于利华公司负责办理登记事宜而一直没有办理,致使矿泉公司不能成立,因此所定协议无效,利华公司应退还其投资款250万元人民币。利华公司辩称:双方签订协议缴纳出资,制定章程,成立了董事会,至今已逾一年半时间,即使未办理登记手续,致使形式方面有欠缺,事实上公司已经成立:而且双方所定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协议中并未规定利华公司办理注册登记的期限,所以该协议至今仍未有效;船务公司要求全部退还投资款,属于违约行为。因此,主张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由利华公司方面尽快办妥注册手续。 船务公司与利华公司发起设立矿泉公司,是否符合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条件?为什么?
第9题:
李某是松园劳务派遣公司派往天利公司的劳动者,因劳动报酬争议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被申请人应当是()。
第10题:
实业公司
公司
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第11题:
劳务派遣公司只能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形式
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
劳务派遣公司可以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公司应按月向其支付报酬
第12题:
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岗位,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由天利公司根据需要灵活确定
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期限分为4个周期,连续计算,每个周期半年,每个周期结束前订立新的劳务派遣协议
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劳动报酬,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
双方对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负保密义务,不得向包括李某在内的任何人披露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
第19题:
关于劳务派遣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第20题:
2008年5月,松园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松园公司”)与天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利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李某派遣到天利公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松园公司与天利公司协商劳务派遣协议的下列条款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第21题:
天利公司可以对李某进行再派遣,但不能因李某拒绝而将其退回
松园公司不得因李某已无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李某可以将天利公司或者松园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李某可以就其因劳动合同解除而受到的损失,请求天利公司和松园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第22题:
甲公司
乙企业
丙公司
超市
第23题:
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岗位,可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由天利公司根据需要灵活决定
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期限,可以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为四个周期,每个周期为半年,每个周期结束前订立新的劳务派遣协议
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劳动报酬,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
双方对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负保密义务,不得向包括李某在内的任何人披露
第24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