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犯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按照我国《刑法》总则的规定,有的教唆犯也是实行犯B.在共同犯罪中,实行犯就是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C.在对简单共同犯罪中的各实行犯进行处罚时,要遵循"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D.间接正犯是共同犯罪中的一种特殊类型的实行犯

题目

关于实行犯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按照我国《刑法》总则的规定,有的教唆犯也是实行犯

B.在共同犯罪中,实行犯就是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C.在对简单共同犯罪中的各实行犯进行处罚时,要遵循"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

D.间接正犯是共同犯罪中的一种特殊类型的实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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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我国刑法把共同犯罪中的犯罪分子分为( )。

    A.主犯、胁从犯、预备犯、教唆犯

    B.首犯、胁从犯、未遂犯、帮助犯

    C.主犯、实行犯、帮助犯、从犯

    D.主犯、从犯、胁从犯,同时还规定了教唆犯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共同犯罪人的种类。

  • 第2题:

    我国《刑法》将共同犯罪中的犯罪分子分为( )。

    A.主犯、胁从犯、预备犯和教唆犯

    B.主犯、胁从犯、未遂犯和教唆犯

    C.主犯、实行犯、帮助犯和从犯

    D.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


    正确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条到第29条规定了共同犯罪分子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是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教唆他人犯罪的,是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 第3题:

    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在复杂的共同犯罪中,实行犯单独中止的,其效果不及于帮助犯或者教唆犯 B.在复杂的共同犯罪中,如果实行犯的犯罪行为归于未遂的,则帮助犯或者教唆犯也成立未遂 C.在复杂的共同犯罪中,如果实行犯中止的,帮助犯或者教唆犯也必定成立中 D.聚众犯罪属于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A
    中止的效果只及于中止人本身,A项正确。在复杂的共同犯罪中,如果实行犯的犯罪行为归于未遂的,则帮助犯或者教唆犯可能成立未遂或者中止,B项错误。如果实行犯中止的,帮助犯或者教唆犯可能是未遂或者中止等,C项错误。聚众犯罪未必均成立共同犯罪,例如对于只处罚首要分子的聚众犯罪,如果首要分子只有一人时,就不成立共同犯罪,D项错误。

  • 第4题:

    根据题目要求,在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最恰当的答案。请开始答题:

    101.我国《刑法》将共同犯罪中的犯罪分子分为( )。

    A.主犯、胁从犯、预备犯、教唆犯

    B.主犯、胁从犯、未遂犯、教唆犯

    c.主犯、实行犯、帮助犯、从犯

    D.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正确答案:D
    101.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条到第29条规定了共同犯罪中的犯罪分子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是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教唆他人犯罪的,是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选D。

  • 第5题:

    根据《刑法》规定,关于教唆犯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成立贩卖毒品罪,应当从重处罚

    B.教唆犯都是主犯

    C.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引诱他人吸毒罪的教唆犯

    D.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一律不成立教唆犯


    正确答案:A

  • 第6题:

    关于教唆犯,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唆使不满16周岁的乙强奸妇女丙,但乙只是抢夺了丙的财物1万元后即离开现场,甲应成立强奸罪、抢夺罪的教唆犯
    B.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但可能是帮助犯
    C.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吸食、注射毒品罪的教唆犯
    D.有的教唆犯是主犯,但所有的帮助犯都是从犯

    答案:D
    解析:
    乙实施的抢夺行为与甲的教唆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因此甲无需对抢夺罪承担刑事责任,自然不构成抢夺罪的教唆犯。A选项说法错误。教唆犯的基本特点是,教唆他人实行犯罪而自己并不参加犯罪的实施,若教唆犯又实施帮助行为则构成竞合,按照教唆犯处理,因此教唆犯既不可能是实行犯,也不可能是帮助犯。B选项说法错误。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故意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构成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属于该罪实行犯:C选项说法错误。对教唆犯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起主要作用的,按主犯处罚;仅起到次要作用的,按从犯处罚。而从犯就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帮助犯)的犯罪分子。D选项说法正确。

  • 第7题:

    下列关于教唆犯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A.教唆犯既教唆他人实行犯罪,自己也参加犯罪的实施
    B.对教唆犯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因教唆犯都是起主要作用的,故对教唆犯都是按主犯处罚
    C.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则教唆犯不构成犯罪
    D.教唆犯虽然具有独立的犯罪性或可罚性,但并非独立的罪名


    答案:A,B,C
    解析:
    解析:教唆犯的基本特点是教唆他人实行犯罪而自己并不参加犯罪的实施,A错误。对教唆犯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起主要作用的按主犯处罚,仅起次要作用的则按从犯处罚,教唆犯一般起主要作用,故一般按主犯处罚,但并不排除作用较小按从犯处罚的可能,B错误。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教唆犯独自构成犯罪,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错误。教唆犯虽然具有独立的犯罪性或可罚性,但并非独立的罪名,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所教唆的犯罪确定罪名,D正确。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 第8题:

    关于教唆犯,说法正确的是

    A.教唆犯也可以是实行犯
    B.教唆犯都应按主犯处罚
    C.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D.教唆犯可以独自构成犯罪

    答案:C,D
    解析:
    教唆犯的基本特点是,教唆他人实行犯罪而自己并不参加犯罪的实施,是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人。所以教唆犯不能是实行犯,A错误。对教唆犯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起主要作用的,按主犯处罚;仅起次要作用的,按从犯处罚。B错误。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C正确。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则教唆犯独自构成犯罪,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正确。

  • 第9题:

    关于实行犯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按照我国《刑法》总则的规定,有的教唆犯也是实行犯
    • B、在共同犯罪中,实行犯就是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 C、在对简单共同犯罪中的各实行犯进行处罚时,要遵循“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
    • D、间接正犯是共同犯罪中的一种特殊类型的实行犯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不定项题
    我国刑法将共同犯罪人分为:()
    A

    主犯

    B

    实行犯

    C

    从犯

    D

    教唆犯

    E

    胁从犯


    正确答案: B
    解析: 我国刑法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主,并适当考虑共同犯罪人的分工情况,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

  • 第11题:

    单选题
    关于教唆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年真题]
    A

    甲唆使不满16周岁的乙强奸妇女丙,但乙只是抢夺了丙的财物一万元后即离开现场,甲应成立强奸罪、抢夺罪的教唆犯

    B

    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但可能是帮助犯

    C

    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吸食、注射毒品罪的教唆犯

    D

    有的教唆犯是主犯,但所有的帮助犯都是从犯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甲唆使不满16周岁的乙强奸妇女丙,但乙只是抢夺了丙的财物一万元后即离开现场,甲乙之间在抢夺罪问题上,没有共同故意和共同行为,不能成立共犯,甲只能成立强奸罪的教唆犯
    B项,教唆犯也可以是实行犯。例如:甲教唆乙抢劫,甲同样也实施了抢劫行为,此种情况下,甲既是教唆犯,也是实行犯。
    C项,根据《刑法》第353条的规定,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独立的犯罪,即教唆吸食、注射毒品罪。教唆吸食、注射毒品罪的行为,属于《刑法》分则特别规定实行行为,不能再成立教唆犯。
    D项,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主次作用来处罚。如果起主要作用,就按主犯处罚;如果起次要作用,就按从犯处罚。有的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作用很大,其可能是主犯。帮助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帮助作用的人,帮助犯都是从犯。

  • 第12题:

    单选题
    关于教唆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甲唆使不满16周岁的乙强奸妇女丙,但乙只是抢夺了丙的财物一万元后即离开现场,甲应成立强奸罪、抢夺罪的教唆犯

    B

    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但可能是帮助犯

    C

    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吸食、注射毒品罪的教唆犯

    D

    有的教唆犯是主犯,而帮助犯可能是从犯,也可能是胁从犯


    正确答案: A
    解析: 在共犯理论中,共犯人分为两大类:正犯和共犯(狭义上的)。正犯即实行犯,共犯是对于正犯而言的,包括组织犯、帮助犯、教唆犯。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和组织犯是从犯罪分工的角度对共同犯罪人的理论分类,而从作用大小的角度则有主犯、从犯和胁从犯的分类。教唆犯、帮助犯均属于狭义的共犯,基于犯罪分工同一分类准则的排他性,在一起共犯中,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也不可能是帮助犯。所以说“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但可能是帮助犯”是片面的,故B项说法错误。
    共犯中,如果被教唆的人对被教唆的犯罪行为产生误解,实施了其他犯罪,或者在犯罪时超出了被教唆之罪的范围,则教唆犯只对自己所教唆的犯罪承担责任,故A项中只成立强奸罪的教唆犯且属于未遂,其对抢夺罪不负刑事责任。
    教唆他人实施犯罪行为的,一般以总则教唆犯理论处理。但是刑法分则对某些特定教唆行为有特殊规定的,分则特殊规定优先适用,如《刑法》第353条第1款规定了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即对于.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应成立教唆他人吸毒与即单独成立犯罪,而不再成立教唆犯,故C项说法错误。
    至于D项,教唆犯的教唆行为在共犯中常常是犯罪的起因,可谓主谋,原则上应认为是主犯。帮助犯一般所起的作用都是辅助,一般作为从犯或胁从犯对待。

  • 第13题:

    我国刑法将共同犯罪人分为( )。

    A.主犯、胁从犯、预备犯、教唆犯

    B.主犯、实行犯、帮助犯、从犯

    C.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D.首犯、胁从犯、未遂犯、帮助犯


    正确答案:C

  • 第14题:

    关于教唆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唆使不满16周岁的乙强奸妇女丙,但乙只是抢夺了丙的财物一万元后即离开现场,甲应成立强奸罪、抢夺罪的教唆犯 B.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但可能是帮助犯 C.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吸食、注射毒品罪的教唆犯 D.有的教唆犯是主犯,但所有的帮助犯都是从犯


    正确答案:D
    【考点】教唆犯
    【详解】成立教唆犯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否则不成立教唆犯,而成立间接正犯。(2)必须有教唆行为。教唆行为的实质是引起他人的犯罪故意。(3)必须有教唆故意。过失不可能成立教唆犯。A选项,甲唆使不满16周岁的乙强奸丙,由于乙可以对强奸罪承担刑事责任,故甲构成强奸罪的教唆犯。乙未实施强奸行为,却实施了抢夺行为,该抢夺行为的实施与甲的教唆无关,甲无需对其承担刑事责任,乙也因未满刑事责任年龄而不构成犯罪。故甲仅成立强奸罪的教唆犯。A项错误,B选项,帮助犯、教唆犯、实行犯是根据罪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所形成的分类,三者相互独立。若教唆犯除却实施教唆行为,又亲自实施了符合刑法分则所规定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的话,这就是所谓教唆与实行竞合的问题,这种情况下就不再成立教唆犯,而成立实行犯。若教唆犯实施教唆行为之余,又实施帮助行为,这就是教唆、帮助行为竞合的情况,对此只需要按教唆犯对待。因此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也不可能是帮助犯。B选项错误。C选项,根据《刑法》第353条的规定,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并不成立教唆犯,而成立实行犯。故C项错误。D选项,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基本上是以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为标准的,但教唆犯却是以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为标准对共同犯罪人进行分类的结果。根据《刑法》第29条第1款的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由此可见,如果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则为主犯,若起次要作用,则为从犯,所以教唆犯未必一定是主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这里所谓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就是指帮助犯。而所谓“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就是指次要的实行犯。因此,帮助犯属于从犯的一种,所有的帮助犯都是从犯。D项正确。故答案为D。

  • 第15题:

    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分为( )。

    A.主犯、胁从犯、预备犯、教唆犯

    B.首犯、胁从犯、未遂犯、帮助犯

    C.主犯、实行犯、帮助犯、从犯

    D.主犯、从犯、胁从犯、同时还规定了教唆犯


    正确答案:D
    [答案] D。[解析]《刑法》第26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第16题:

    我国刑法将共同犯罪人分为( )。

    A.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

    B.首要分子、帮助犯、教唆犯

    C.主犯、从犯、教唆犯

    D.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正确答案:D
    解析:我国刑法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主,并适当考虑共同犯罪人的分工情况,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

  • 第17题:

    我国《刑法》将共同犯罪中的犯罪分子分为( )。

    A.主犯、胁从犯、预备犯、教唆犯

    B.主犯、胁从犯、未遂犯、教唆犯

    C.主犯、实行犯、帮助犯、从犯

    D.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正确答案:D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条到第29条规定了共同犯罪中的犯罪分子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是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教唆他人犯罪的,是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选D。

  • 第18题:

    关于教唆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唆使不满16周岁的乙强奸妇女丙,但乙只是抢夺了丙的财物一万元后即离开现场,甲应成立强奸罪、抢夺罪的教唆犯
    B: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但可能是帮助犯
    C: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吸食、注射毒品罪的教唆犯
    D:有的教唆犯是主犯,但所有的帮助犯都是从犯

    答案:D
    解析:
    【考点】教唆犯【详解】教唆犯是指以授意、怂恿、劝说、利诱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人。成立教唆犯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否则不成立教唆犯,而成立间接正犯。(2)必须有教唆行为。教唆行为的实质是引起他人的犯罪故意。(3)必须有教唆故意。过失不可能成立教唆犯。A选项,甲唆使不满16周岁的乙强奸丙,由于乙可以对强奸罪承担刑事责任,故甲构成强奸罪的教唆犯。乙未实施强奸行为,却实施了抢夺行为,该抢夺行为的实施与甲的教唆无关,甲无需对其承担刑事责任,乙也因未满刑事责任年龄而不构成犯罪。故甲仅成立强奸罪的教唆犯。A项错误。B选项,帮助犯、教唆犯、实行犯是根据罪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所形成的分类,三者相互独立。若教唆犯除却实施教唆行为,又亲自实施了符合刑法分则所规定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的话,这就是所谓教唆与实行竞合的问题,这种情况下就不再成立教唆犯,而成立实行犯。若教唆犯实施教唆行为之余,又实施帮助行为,这就是教唆、帮助行为竞合的情况,对此只需要按教唆犯对待。因此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也不可能是帮助犯。B选项错误。C选项,根据《刑法》第353条的规定,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故意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构成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由此可见,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并不成立教唆犯,而成立实行犯。故C项错误。D选项,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基本上是以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为标准的,但教唆犯却是以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为标准对共同犯罪人进行分类的结果。根据《刑法》第29条第1款的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由此可见,如果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则为主犯,若起次要作用,则为从犯,所以教唆犯未必一定是主犯。根据《刑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这里所谓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就是指帮助犯。而所谓“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就是指次要的实行犯。因此,帮助犯属于从犯的一种,所有的帮助犯都是从犯。D项正确。故答案为D。

  • 第19题:

    共同犯罪人可分为()。
    A.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
    B.首要分子、帮助犯、教唆犯
    C.主犯、从犯、教唆犯
    D.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答案:D
    解析:
    【详解】我国刑法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主,并适当考虑共同犯罪人的分工情况,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主犯分为三种:一是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组织犯是首要分子的一种;二是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 子,这也是首要分子的一种;三是其他在犯罪集团或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主犯既可以是实行犯,也可以是教唆犯。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从犯分为两种:一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从犯,即次要的实行犯;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从犯,即帮助犯,它是指未直接实行犯罪,而在犯罪前后或犯罪过程中给组织犯、实行犯、教唆犯以各种帮助的犯罪人。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被胁迫参加犯罪,即在他人暴力、威胁等精神强制下,被迫参加犯罪。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具体地说,教唆犯是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或者虽有犯意但不坚定的人,使其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到犯罪目的的人。

  • 第20题:

    根据《刑法》规定,关于教唆犯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成立贩卖毒品罪,应当从重处罚
    • B、教唆犯都是主犯
    • C、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引诱他人吸毒罪的教唆犯
    • D、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一律不成立教唆犯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刑法》将共同犯罪人分为()。

    • A、主犯、胁从犯、预备犯、教唆犯
    • B、首犯、胁从犯、未遂犯、教唆犯
    • C、主犯、实行犯、帮助犯、从犯
    • D、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单选题
    我国《刑法》中对于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是(  )。[2012年真题]
    A

    首犯、主犯、从犯、胁从犯

    B

    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

    C

    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D

    正犯、从犯、教唆犯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刑法》规定,共同犯罪人可划分为四类:①主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②从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③胁从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犯罪分子;④教唆犯,指教唆他人犯罪,故意引起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人。

  • 第23题:

    单选题
    关于实行犯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按照我国《刑法》总则的规定,有的教唆犯也是实行犯

    B

    在共同犯罪中,实行犯就是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C

    在对简单共同犯罪中的各实行犯进行处罚时,要遵循“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

    D

    间接正犯是共同犯罪中的一种特殊类型的实行犯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