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城管执法局以甲工厂的房屋建筑违法为由强行拆除,拆除行为被认定违法后,甲工厂要求某区城管执法局予以赔偿,遭到拒绝后向法院起诉。甲工厂除提供证据证明房屋损失外,还提供了甲工厂工人刘某与当地居民谢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被拆除时,房屋有办公用品、机械设备未搬出,应予赔偿。某区城管执法局提交了甲工厂工人李某和执法人员张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内没有物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院不能因李某为甲工厂工人而不采信其证言B.法院收到甲工厂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由经办人员签名并加盖法院印章C.张某的证言优于谢某的

题目

某区城管执法局以甲工厂的房屋建筑违法为由强行拆除,拆除行为被认定违法后,甲工厂要求某区城管执法局予以赔偿,遭到拒绝后向法院起诉。甲工厂除提供证据证明房屋损失外,还提供了甲工厂工人刘某与当地居民谢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被拆除时,房屋有办公用品、机械设备未搬出,应予赔偿。某区城管执法局提交了甲工厂工人李某和执法人员张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内没有物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不能因李某为甲工厂工人而不采信其证言

B.法院收到甲工厂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由经办人员签名并加盖法院印章

C.张某的证言优于谢某的证言

D.在庭审过程中,甲工厂要求刘某出庭作证,法院应不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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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更多“某区城管执法局以甲工厂的房屋建筑违法为由强行拆除,拆除行为被认定违法后,甲工厂要求某区城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县人民政府在强行拆除乙厂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时,未及时通知乙厂,也未制作物品清单,房屋内的物品被毁损。该强制拆除行为后因违反法定程序被法院判决确认违法。2002年12月,乙厂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003年4月乙厂的企业法人登记被注销。2003年1月乙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甲县人民政府赔偿建房投入和物品损失。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A.乙厂具有原告资格

    B.乙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为自该强制拆除行为被确认违法之日起两年

    C.因乙厂被拆房屋为违法建筑,乙厂的请求不成立

    D.因甲县人民政府的拆除行为只存在程序违法,乙厂的请求不成立


    正确答案:BCD

  • 第2题:

    某区城管执法局.以甲工厂的房屋建筑违法为由强行拆除,拆除行为被认定违法后,甲工厂要求某区城管执法局予以赔偿,遭到拒绝后向法院起诉。甲工厂除提供证据证明房屋损失外,还提供了甲工厂工人刘某与当地居民谢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被拆除时。房屋有办公用品、机械设备未搬出,应予赔偿。某区城管执法局提交了甲工厂工人孝某和执法人员张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内没有物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不能因李某为甲工厂工人而不采信其证言

    B.法院收到甲工厂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由经办人员签名并加盖法院印章

    C.张某的证言优于谢某的证言

    D.在庭审过程中,甲工厂要求刘某出庭作证,法院应不予准许


    正确答案:A
    [考点]证据的审垓认定、提供证据的要求、行政诉讼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
    [解析]《证据规定》第57条规定:“下列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一)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二)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三)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四)当事人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形成的未办理法定证明手续的证据材料;(六)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七)被当事人或者他人进行技术处理而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八)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九)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该法第58条规定,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我国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并不因为证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而不采信其证育,只是限制其证据的证明力。因此。本题中李某的证言并不能仅因其是甲厂工人而不予采信。A项正确,是应选项。
    依据《证据规定》第63条:“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认定:(一)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二)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予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和证人证言;(三)原件、原物优子复制件、复制品;(四)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五)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六)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七)其
    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八)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九)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本题中,张某的证言和谢某的证言之间的关系并不属于上述情况中的任何一种。两证人的证言效力相同,因此。并不存在张某的证言优于谢某的证言。C项错误。
    《证据规定》第20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页数、件数、种类以及收到的时间等,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可见,法院在出具证据收据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即可,并不需要加盖法院印章。B项错误。本知识点在2004年已考查过,考生适当注意。
    对证人进行交叉询问,是审查证人证言必要而有效的方式。一般而言,证人均应当出庭作证。并接受当事人言词询问。我国法律关于当事人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有时限的规定。依据《证据规定》第43条,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本题中甲工厂在庭审过程中要求刘某出庭作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并不是必然地不予准许。因此D项错误。

  • 第3题:

    某规划部门批准了甲的建房申请,但甲的房子被城管部门以违章建筑为由强行拆除,甲对城管部门的拆除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这时规划部门应是( )。

    A.共同被告

    B.第三人

    C.原告

    D.不能作为诉讼参与人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第三人。《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 第4题:

    某县城管执法局认定琼林机械公司违法建房,遂决定强制拆除其违法建筑。其后,强制拆除决定被依法确认为违法。琼林机械公司要求县城管执法局予以赔偿,遭到拒绝,于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琼林机械公司除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房屋损失外,还提供了当时在场的本公司员工甲与当地居民周某的书面证言(二人未出庭作证),以证明房屋被拆除时房屋内有办公用品、机械设备未搬出,县城管执法局对此应予赔偿。县城管执法局提交了执法人员所作现场笔录证据以及琼林机械公司员工乙和执法人员郑某的书面证言(二人未出庭作证),以证明房屋内没有物品。此外,在场当地居民毛某等三人以及执法人员鲁某、琼林机械公司员工丙出庭作证,证明房屋内当时确实没有任何物品。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TSE}问题:

    {TS}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证人证言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郑某、鲁某的证言均为无效证据,因为郑某、鲁某是本案行政执法人员

    B.甲的证言具有法律上的证明效力,法院不得以甲为公司员工为由认定甲的证言为无效证据

    C.乙、丙的证言具有法律上的证明效力,法院不得以乙、丙为公司员工为由认定乙、丙的证言为无效证据

    D.甲、乙、丙、郑某、鲁某的证言均为无效证据,只有毛某等三人、周某的证言合法有效

    E.甲、乙、丙的证言均为无效证据,只有郑某、鲁某的证言合法有效


    正确答案:BC
    [答案]:B, C
    [解析]:
    (1)选项A:除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外,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行政执法人员也可以作为证人
    (2)选项BCDE: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可能影响证言的证明力,但不直接导致证据无效。

  • 第5题:

    甲县人民政府在强行拆除乙厂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时,未及时通知乙厂,也未制作物品清单,房屋内的物品被毁损。该强制拆除行为后因违反法定程序被法院判决确认违法。2002年12月,乙厂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003年4月乙厂的企业法人登记被注销。2003年1月乙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甲县人民政府赔偿建房投入和物品损失。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A:乙厂具有原告资格
    B:乙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为自该强制拆除行为被确认违法之日起两年
    C:因乙厂被拆房屋为违法建筑,乙厂的请求不成立
    D:因甲县人民政府的拆除行为只存在程序违法,乙厂的请求不成立

    答案:B,C,D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3、14条的规定,当事人提起赔偿诉讼的时效是3个月,而非两年。B说法有误,应选。本案中,工厂有权得到赔偿的原因在于甲县人民政府的强制拆除行为已被人民法院确认为违法行为,而不是C、D两项中的原因。故CD说法均错误。

  • 第6题:

    (2011年)某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某历史文化古迹区域进行城管执法。区城管执法局接到举报并经现场勘验,认定黄某在古迹区域擅自建房,遂决定拆除该房屋并组织强制拆除。黄某的父亲称,房屋系自己所建,拆除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遂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黄某父亲和区城管执法局提供证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黄某的父亲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区城管执法局决定拆除房屋和强制拆除的行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B.黄某的父亲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区城管执法局决定拆除房屋和强制拆除的行为超越其法定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
    C.黄某的父亲应当提供证据证明房屋系自己所建或者自己与拆除行为有利害关系
    D.区城管执法局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法院指定的证据交换之日向法院提供证据
    E.区城管执法局应当提供证据和依据证明有拆除房屋的决定权和强制执行的权利

    答案:C,E
    解析: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故AB选项错误,E选项正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C选项正确;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据以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D选项错误。

  • 第7题:

    材料二
    某县城管执法局认定琼林机械公司违法建房,遂决定强制拆除其违法建筑。其后,强制拆除决定被依法确认为违法。琼林机械公司要求县城管执法局予以赔偿,遭到拒绝,于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琼林机械公司除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房屋损失外,还提供了当时在场的本公司员工甲与当地居民周某的书面证言(二人未出庭作证),以证明房屋被拆除时房屋内有办公用品、机械设备未搬出,县城管执法局对此应予赔偿。县城管执法局提交了执法人员所作现场笔录证据以及琼林机械公司员工乙和执法人员郑某的书面证言(二人未出庭作证),以证明房屋内没有物品。此外,在场当地居民毛某等三人以及执法人员鲁某、琼林机械公司员工丙出庭作证,证明房屋内当时确实没有任何物品。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证据证明力大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郑某证言的证明效力优于周某证言的证明效力
    B、郑某证言的证明效力优于甲证言的证明效力
    C、丙证言的证明效力优于甲证言的证明效力
    D、毛某等三人证言的证明效力优于周某证言的证明效力
    E、毛某等三人证言的证明效力优于甲证言的证明效力

    答案:C,D,E
    解析:
    1、(1)选项A:除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外,凡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行政执法人员也可以作为证人 (2)选项BCDE: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可能影响证言的证明力,但不直接导致证据无效。

    2、(1)各证人的基本情况:周某和毛某等三人与行政诉讼原、被告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甲、乙、丙属于与原告有密切关系的证人,甲所作的是对原告有利的证言,乙、丙所作的是对原告不利的证言;郑某、鲁某是行政执法人员,所作的证言均对行政执法机关有利;毛某等三人、鲁某、丙为出庭证人,其他均未出庭。(2)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周某>郑某,郑某=甲,丙>甲,毛某等三人>周某,毛某等三人>甲。

    3、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1)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选项AB错误,选项C正确) (2)对扣押财产的品种或者数量有异议的 (3)对检验物的物品取样或者保管有异议的 (4)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而非执法主体资格)有异议的(选项D错误,选项E正确) (5)需要出庭作证的其他情形。

    4、(1)选项A:法庭在审理案件时,需要对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和无须质证的证据进行逐一审查和对全部证据进行综合审查。(2)行政诉讼中,法庭可以直接认定的事实包括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理,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选项B正确),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选项C正确)。(3)选项D:在行政赔偿诉讼中,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时,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而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4)选项E:有新的证据材料可能推翻已认定的证据的,应当再次开庭予以确认。

  • 第8题:

    某区城管局以甲摆摊影响环境为由,将其从事经营的小推车扣押,在实施扣押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将甲打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扣押甲小推车的行为属于行政强 制措施
    • B、扣押甲小推车的行为属于行政强 制执行
    • C、因甲被执法人员打伤,所以扣押 甲小推车的行为违法
    • D、甲被打伤的损失应由执法人员个人赔偿

    正确答案:A

  • 第9题:

    原告:邓某 被告:某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某区中队 邓某于1998年7月向某城郊某村申请建房,经同意在该村的地界上修建了一层二间20平方米的砖木结构平房做经营饮食场地。同年8月,某区土地管理局、某乡政府等有关人员在现场责令邓某予以拆除。事后,邓某未拆除。某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某区中队在无确定依据的情况下,认定违章建筑为邓的亲戚刘某所修,将有关处理决定下达刘某。1998年10月30日上午10时许,区城管中队带领民工十余人将邓某修建的两间平房强行拆除。在实施强行拆除时,又未通知邓某将屋内财产搬出,致使邓某部分合法财产受到损失。邓某于1998年12月1日向其所在地的区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某区城管中队的上述行为违法并赔偿经济损失9484元。 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


    正确答案:行政职权必须由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即行政主体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使。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没有法律、法规授权和行政机关的委托而行使行政职权是非法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从而也不能作为适格被告,城管机构的法律地位应通过立法予以明确。

  • 第10题:

    郭某经批准,在路旁搭建一临时修理部。后其未经批准,将其改造为水泥楼房。城管所发现后两次限期拆除,郭某均不予执行。城管所工作人员吕某、关某见此情形,于下班时间将其强行拆除,致使郭某屋内许多电器被损。郭某不服,要求城管所赔偿。本案的赔偿责任应如何认定?()

    • A、应由吕某、关某赔偿
    • B、应由城管所赔偿,因为吕某、关某的行为是执行职务的行为
    • C、应由城管所和吕某、关某二人共同赔偿
    • D、应由城管所赔偿,因为城管所工作人员属于违法采取强制措施

    正确答案:B,D

  • 第11题:

    填空题
    某规划部门批准了甲的建房申请,但甲的房子被水利部门以违章建筑为由强行拆除,甲对水利部门的拆除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这时规划部门应是(  )。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某规划部门批准了甲的建房申请,但甲的房子被水利部门以违章建筑为由强行拆除,甲对水利部门的拆除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这时规划部门应是()。
    A

    共同被告

    B

    第三人

    C

    原告

    D

    不能作为诉讼参与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 第13题:

    邓某经某村同意在该村地界建房作经营场地.后某区土地管理局、某乡政府等有关人员在现场指出,此建筑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和建房许可证,属违章建筑,应予以拆除.市城管监察大队某区中队未向邓某下达任何处理决定,即带十余人将房拆除.邓某欲起诉,应以何行政主体为被告?( )

    A.某市城管监察大队

    B.某市城管监察大队某区中队

    C.某区土地管理局

    D.某乡政府


    正确答案:B
    18.B[解析]行政主体必须对于自己实施的行政活动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某市城管监察大队某区中队的拆房行为是其自己行使法律、法规所授权的行为,应为被告.

  • 第14题:

    某区城管局以甲摆摊卖“麻辣烫”影响环境为由,将其从事经营的小推车等物品扣押。在实施扣押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李某将甲打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扣押甲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B.李某殴打甲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

    C.因甲被打伤,扣押甲物品的行为无效

    D.甲被打伤的损失,应由李某个人赔偿


    答案BCD

  • 第15题:

    某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某历史文化古迹区域进行城管执法。区城管执法局接到举报并经现场勘验,认定黄某在古迹区域擅自建房,遂决定拆除该房屋并组织强制拆除。黄某的父亲称,房屋系自己所建,拆除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遂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黄某的父亲和区城管执法局提供证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黄某的父亲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区城管执法局决定拆除房屋和强制拆除的行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B.黄某的父亲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区城管执法局决定拆除房屋和强制拆除的行为超越其法定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

    C.黄某的父亲应当提供证据证明房屋系自己所建或者自己与拆除行为有利害关系

    D.区城管执法局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法院指定的证据交换之日向法院提供证据

    E.区城管执法局应当提供证据和依据证明有拆除房屋的决定权和强制执行的权力


    正确答案:CE
    [答案]:C, E
    [解析]:
    (1)选项ABE:“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2)选项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3)选项D: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 第16题:

    郭某经批准,在路旁搭建一临时修理部。后其未经批准,将其改造为水泥楼房。城管所发现后两次限期拆除,郭某均不予执行。城管所工作人员吕某、关某见此情形,于下班时间将其强行拆除,致使郭某屋内许多电器被损。郭某不服,要求城管所赔偿。

    本案的赔偿责任应如何认定?( )查看材料

    A.应由吕某、关某赔偿
    B.应由城管所赔偿,因为吕某、关某的行为是执行职务的行为
    C.应由城管所和吕某、关某二人共同赔偿
    D.应由城管所赔偿,因为城管所工作人员属于违法采取强制措施

    答案:B,D
    解析:
    考查行政赔偿的特征、行政赔偿的范围。参见《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4条。

  • 第17题:

    某区城管局以甲摆摊卖“麻辣烫”影响环境为由,将其从事经营的小推车等物品扣押。在实施扣押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李某将甲打伤。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扣押甲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B:李某殴打甲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C:因甲被打伤,扣押甲物品的行为违法
    D:甲被打伤的损失,应由李某个人赔偿

    答案:B
    解析:
    【考点】行政强制;事实行为;行政赔偿【详解】行政强制执行措施一般是在对行政行为强制执行的过程中产生,其存在的前提是为了执行已经存在的某项具体行政行为。本题中,扣押物品的行为之前不存在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因此只能认定为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而不是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故A选项错误。所谓事实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不发生法律效果,或虽发生法律效果,但效果的发生是由于外界的某种事实状态所致的行为。李某殴打甲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也属于职务行为,B选项正确。对于违法违规经营的小摊贩,城管局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对相关物品进行扣押,属于合法行为。该扣押行为必须与李某打伤甲的行为予以分开,所以尽管甲被打伤,但是扣押甲物品的行为并不违法。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以殴打等方式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赔偿是指“国家赔偿”。本题中,李某在执法过程中打伤甲某,属于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致人伤害,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应由李某所在城管局对甲某予以赔偿,城管局赔偿后可按《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对李某予以追偿。据此,D选项错误。【陷阱】注意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区分。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不以当事人负有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而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运用,必须以当事人负有行政法上应当履行的义务为前提。

  • 第18题:

    某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某历史文化古迹区域进行城管执法。区城管执法局接到举报并经现场勘验,认定黄某在古迹区域擅自建房,遂决定拆除该房屋并组织强制拆除。黄某的父亲称,房屋系自己所建,拆除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遂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黄某的父亲和区城管执法局提供证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黄某的父亲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区城管执法局决定拆除房屋和强制拆除的行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B.黄某的父亲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区城管执法局决定拆除房屋和强制拆除的行为超越其法定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
    C.区城管执法局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法院指定的证据交换之日向法院提供证据
    D.区城管执法局应当提供证据和依据证明有拆除房屋的决定权和强制执行的权力

    答案:D
    解析:
    (1)选项ABD:“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2)选项C: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据以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 第19题: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其他违法建筑,被责令限期拆除而拒不拆除的,其强行拆除的费用应当由做出强行拆除决定的机关承担。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0题:

    城建部门强行拆除了甲某的住宅一处,甲某不服、起诉。经审理,城建部门行为违法,这是,法院应适用哪种判决形式?()

    • A、撤销判决
    • B、维持判决
    • C、变更判决
    • D、确认判决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原告:邓某 被告:某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某区中队 邓某于1998年7月向某城郊某村申请建房,经同意在该村的地界上修建了一层二间20平方米的砖木结构平房做经营饮食场地。同年8月,某区土地管理局、某乡政府等有关人员在现场责令邓某予以拆除。事后,邓某未拆除。某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某区中队在无确定依据的情况下,认定违章建筑为邓的亲戚刘某所修,将有关处理决定下达刘某。1998年10月30日上午10时许,区城管中队带领民工十余人将邓某修建的两间平房强行拆除。在实施强行拆除时,又未通知邓某将屋内财产搬出,致使邓某部分合法财产受到损失。邓某于1998年12月1日向其所在地的区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某区城管中队的上述行为违法并赔偿经济损失9484元。 某区城管中队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为什么?


    正确答案: 某区城管中队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在大、中城市,为了城市管理的需要,一般都设有城市管理监察队伍。这支队伍是不是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也没有明确授权,因而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他们所进行的处理或处罚,只能是受主管行政机关的委托,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进行。其行为效力归属于委托的机关,由委托的行政机关对其行为负责,由其在行政诉讼中作被告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公司向某区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返还货款15万元,并请求依法保全乙公司价值10万元的汽车。在甲公司提供担保后,法院准予采取保全措施。二审法院最终维持某区法院要求乙公司返还货款10万元的判决。甲公司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发现诉讼期间某区法院在乙公司没有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已解除保全措施,乙公司已变卖汽车、转移货款,致判决无法执行。甲公司要求某区法院赔偿损失。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A

    《国家赔偿法》未明确规定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解除保全措施应承担赔偿责任,故甲公司的请求不成立

    B

    违法采取保全措施应包括依法不应当解除而解除保全措施

    C

    就某区法院的措施是否属国家赔偿范围问题,受理赔偿诉讼的法院可以进行调解

    D

    甲公司应当先申请确认某区法院解除保全措施的行为违法


    正确答案: D
    解析:
    ABC三项,《国家赔偿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国家赔偿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1条(2012年《国家赔偿法》第3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而第3条则规定,违法采取保全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的下列行为:①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保全措施或者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保全措施的;②保全案外人财产的,但案外人对案件当事人负有到期债务的情形除外;③明显超过申请人申请保全数额或者保全范围的;④对查封、扣押的财物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毁损、灭失的,但依法交由有关单位、个人负责保管的情形除外;⑤变卖财产未由合法评估机构估价,或者应当拍卖而未依法拍卖,强行将财物变卖给他人的;⑥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案中,区法院的行为属于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保全措施,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区法院违法解除保全措施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系强制性规定,不得进行调解
    D项,2012年新《国家赔偿法》取消了国家赔偿程序中的确认违法程序,当事人知道权利受侵害时可以直接请求赔偿
    【说明】原司法部答案为BD,因法律变动,现答案为B。

  • 第23题:

    单选题
    城建部门强行拆除了甲某的住宅一处,甲某不服、起诉。经审理,城建部门行为违法,这是,法院应适用哪种判决形式?()
    A

    撤销判决

    B

    维持判决

    C

    变更判决

    D

    确认判决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某区城管执法局以甲工厂的房屋建筑违法为由强行拆除,拆除行为被认定违法后,甲工厂要求某区城管执法局予以赔偿,遭到拒绝后向法院起诉。甲工厂除提供证据证明房屋损失外,还提供了甲工厂工人刘某与当地居民谢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被拆除时,房屋有办公用品、机械设备未搬出,应予赔偿。某区城管执法局提交了甲工厂工人李某和执法人员张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内没有物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A

    法院不能因李某为甲工厂工人而不采信其证言

    B

    法院收到甲工厂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由经办人员签名并加盖法院印章

    C

    张某的证言优于谢某的证言

    D

    在庭审过程中,甲工厂要求刘某出庭作证,法院应不予准许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根据《行诉证据规定》第63条第7项的规定,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本题中,甲工厂工人李某为被告作出证明房屋内没有物品的证言,该证言不利于其供职的甲工厂,法院不能因李某为甲工厂工人而不采信其证言。
    B项,《行诉证据规定》第20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页数、件数、种类等以及收到的时间,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C项,在对证据进行审核认定过程中,如果发现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关于证人证言证明效力的判断主要有两个规则: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谢某与张某证言效力的高低需要根据案件综合判断,断言张某的证言效力优于谢某的证言,明显缺乏法律根据。
    D项,《行诉证据规定》第43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