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律师法》的规定,下列哪一或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只能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不得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B.律师接受委托后,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拒绝辩护或代理C.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D.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

题目

根据《律师法》的规定,下列哪一或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只能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不得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

B.律师接受委托后,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拒绝辩护或代理

C.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D.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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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中,李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犯罪嫌疑人被侦察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李律师可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会见犯罪嫌疑人,不被监听

    B.李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

    C.李律师应当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

    D.李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律师的权利。根据《律师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可知A正确。根据《律师法》第34条第1款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B正确。根据《律师法》第35条1款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C不正确。第35条第2款规定:“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D正确。本题答案为C。

  • 第2题:

    下列关于律师执业的权利和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B.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C.律师拒绝辩护或者代理的,须经人民法院同意 .

    D.律师在参与诉讼活动中因涉嫌犯罪被依法拘留、逮捕的,拘留、逮捕机关应当在拘留、逮捕实施后的48小时内通知该律师的家属、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以及所属的律师协会


    正确答案:B
    50.【答案】B 【考点】律师执业的权利和义务【解析】《律师法》第34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所以A错误。《律师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律师拒绝辩护或者代理的,须经律师事务所主任批准,因为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有委托合同关系;属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拒绝辩护的,须经人民法院同意。所以C错误。《律师法》第37条规定: “律师在参与诉讼活动中因涉嫌犯罪被依法拘留、逮捕的,拘留、逮捕机关应当在拘留、逮捕实施后的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该律师的家属、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以及所属的律师协会。”所以D错误。

  • 第3题:

    甲组织受贿数额达到1000 万,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自被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B.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的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细想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C.在侦查期间甲的辩护律师会见甲时,应当经检察院许且不被监听。

    D.辩护律师凭三证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但是至迟不超过24 小时


    正确答案:A
    【答案】A
    【详解】:《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法》第38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选项B错误。刑诉法修订后扩大了辩护人审查起诉阶段的阅卷范围,有原来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修改为“案卷材料”因此选项B错误。《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据此,辩护律师会见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而不是检察院批准,故c错误。第37条第2款规定;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可见,安排会见的时间不迟于48小时而不是24小时。
    【相关考点梳理】对于辩护人的权利与义务,2012司法考试中还需要注意40条.辩护人特定证据开示制度。 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为新刑诉法新增内容。考生在题干中遇到数字是要注意,一般存在陷阱。

  • 第4题:

    关于《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辩护律师的权利和义务,说法错误的是:

    A.辩护律师在侦査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査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B.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入、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C.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査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D.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的刑事诉讼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刑事诉讼法》第39条第1、2款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B项中,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错误。
    因此,选择B选项。
    注:2018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于2018年10月26日生效。

  • 第5题:

    下列关于辩护人的权利义务的说法,错误的是:( )
    A.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B.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C.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D.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答案:B
    解析:

  • 第6题: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律师法》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后的《律师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B、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C、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泄露商业秘密的言论除外
    D、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国家法律工作人员

    答案:A,C,D
    解析:
    【考点】执业律师的权利和义务【详解】根据《律师法》第34条的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故A项说法错误。根据第33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故B项说法正确。第37条第2款规定,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故C项中泄露商业秘密的言论不在豁免范围之内,说法错误。D项说法错误,律师确实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但不是国家法律工作人员,而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D。注意:2012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对2007年《律师法》第28条第3项、31条、33条、34条、37条第3款、38条第2款进行了修订。

  • 第7题:

    关于辩护律师的会见权,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B.辩护律师要求会见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C.辩护律师会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嫌疑人的,应当经公安司法机关许可
    D.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答案:A
    解析:

  • 第8题: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钱某委托律师甲为其辩护人,被害人沈某委托律师乙为其诉讼代理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律师甲在犯罪嫌疑人钱某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接受委托担任其辩护人
    • B、律师乙在犯罪嫌疑人钱某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接受沈某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 C、律师乙在侦查阶段有权要求查阅案卷
    • D、律师甲在侦查阶段有权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钱某会见和通信

    正确答案:A,D

  • 第9题:

    下列关于辩护人的权利义务的说法,错误的是:()

    • A、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 B、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 C、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 D、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关于司法职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检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
    • B、担任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3年
    • C、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非嫌疑人时,侦查机关可以监听
    • D、公证机构不得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

    正确答案:C

  • 第11题:

    单选题
    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 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 )
    A

    案件审查起诉之日

    B

    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

    C

    当事人受到第一次讯问之日

    D

    接受委托之目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请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判断下列关于委托辩护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A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B

    在侦查和审查起诉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在审判阶段,可以委托律师或非律师辩护人

    C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亲属代为委托辩护

    D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三日内,应当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正确答案: A,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所以A选项当选,因为”第一次讯问后“中的”后“字没有去掉,这是原刑诉法的规定,也是在刑诉修改一读稿和二读稿中的规定。B选项当选,因为只有在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的限制于律师,而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可以委托律师和非律师辩护人。
    该条第3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故C选项当选,因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其亲属可以委托辩护人是原刑诉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和新法抵触而不再具有效力。
    该条第2款规定,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该条第4款规定,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故D选项当选,因为公检法和律师对告知的时间要求是不一样的。
    【陷阱分析】修改中细微的改动是小心。如A项C项。法条掌握要精准,注意相似易混淆处,如BD项。
    本题虽标为简单,是因为他只考查了一个法条,不具有综合性,但从考查的细致度上来说,其是有一定的难度,稍不留心,就会掉入陷阱,或者是刚脱离虎口却又掉入狼群。四个选项,哪一个不留神,就会前功尽弃。

  • 第13题:

    2007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正案,其中为解决近年来律师会见难的问题,新增加了第33条的规定,即“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试对律师会见当事人不被监听展开论述。

    根据上述材料,请回答以下问题:

    1.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2.说理清楚,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正确答案:

    律师会见当事人时,为了保障律师与当事人秘密交流的权利,执法人员只能在“看得见听不着”的范围内对二者的交流进行监控,不能听取律师会见当事人时的谈话,这是国际通行的做法。而在我国以往的司法实践中,因侦查人员在场,律师与当事人交流的充分性就受到了影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33条明确规定了“律师会见不被监听”,这一规定力图解决过去实践中存在的律师会见时由于侦查人员的在场而干预律师与当事人充分交流的弊端。这一规定也力图推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与律师执业保障的国际准则进一步衔接,是颇值称道的。 
    律师会见不被监听的规定,目前还没有专门的解释。既可以将其理解为不使用监听设备对律师会见当事人的过程进行秘密窃听;也可以理解为不得对会见过程的谈话进行秘密地监控和听取。我认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由于侦查人员在场经常被限制谈案情、限制会见时间,犯罪嫌疑人与侦查人员的对立立场等因素导致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完全交流和沟通的受阻,这一词语当然不仅仅是禁止对律师会见当事人时的秘密窃听,更重要的是要求执法人员不得“监视、旁听”律师与当事人之间在会见时的谈话,这才是符合立法本意的。这一表述由于用语简洁而产生了明显的歧异,所以,我们还需要立法者对监听一词作出明确的界定。
    总之,新《律师法》“律师会见不被监听”的规定保障了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秘密交流的特权,反映了立法的进步,推动了我国立法进程向更加完善的方向发展。

  • 第14题:

    200710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律师法》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后的《律师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目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泄露商业秘密的言论除外

    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国家法律工作人员


    参考答案:A,C,D
    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泄露商业秘密的言论除外

    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国家法律工作人员


  • 第15题:

    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误

  • 第16题:

    根据《律师法》的规定,下列哪一或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只能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不得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
    B.律师接受委托后,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拒绝辩护或代理
    C.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D.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


    答案:C,D
    解析:
    。《律师法》第29条规定,律师担任法律頋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故A项表述错误。《律师法》第32条第2教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菔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所以B项中“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拒绝辩护或代理”的说法错误。《律师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第34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故CD两个选项正确。

  • 第17题:

    ★★刚从法学院毕业的甲、乙、丙三人都准备做律师,在谈到律师具有的权利义务的时候三人有着不同的看法。
    甲认为、①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司法机关将会对会见全程进行监听;②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乙认为、①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②受委托的律师没有权利向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丙认为、①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须经得人民法院的批准;②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国家法律工作人员。
    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能成立的?()
    A.甲①和乙②的说法均错误
    B.甲②和丙②的说法均正确
    C.甲①、乙①和丙①的说法均正确
    D.甲①、乙②和丙①的说法均错误


    答案:A,D
    解析:

  • 第18题:

    关于司法职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检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
    B.担任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3年。
    C.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侦查机关可以监听。
    D.公证机构不得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


    答案:C
    解析:
    C。《检察官法》第18条规定:“检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以及企业
    、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选项A正确。 根据《法官法》第9条第1款规定,故B项正确。根据《律师法》第33条规定,故C项错误。根据《公证法》第6条规定,故D项正确。

  • 第19题: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案卷。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0题: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钱某聘请律师甲为其辩护人,被害人沈某委托律师乙为其诉讼代理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律师甲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
    • B、律师乙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接受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
    • C、律师甲在侦查阶段有权要求查阅案卷
    • D、律师甲在侦查阶段有权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正确答案:A,D

  • 第21题:

    请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判断下列关于委托辩护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 B、在侦查和审查起诉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在审判阶段,可以委托律师或非律师辩护人
    • C、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亲属代为委托辩护
    • D、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三日内,应当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正确答案:A,B,C,D

  • 第22题:

    多选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B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C

    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D

    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以外的辩护人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E

    辩护律师白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律师法》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何时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 ( )
    A

    立案之日起

    B

    审查起诉之日起

    C

    法院受理之日起

    D

    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律师法》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后的《律师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08年真题]
    A

    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

    B

    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C

    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泄露商业秘密的言论除外

    D

    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国家法律工作人员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项,《律师法》第34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B项,《律师法》第33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C项,《律师法》第37条第1款、第2款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
    D项,《律师法》第2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非为国家法律工作人员,一般认为,律师为自由职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