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移居法国并取得法国国籍,后又在加拿大拥有住所,在美国拥有惯常居所。2007年8月,李某因业务资金往来需要,在上海向中国的甲企业签发了一张汇票,后引起票据纠纷,被甲企业诉至上海法院。关于出票时的记载事项的法律适用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出票人李某的住所地法,即加拿大法为准据法B.出票人李某的惯常居所地法,即美国法为准据法C.出票人李某的本国法,即法国法为准据法D.出票地法,即中国法为准据法

题目

李某移居法国并取得法国国籍,后又在加拿大拥有住所,在美国拥有惯常居所。2007年8月,李某因业务资金往来需要,在上海向中国的甲企业签发了一张汇票,后引起票据纠纷,被甲企业诉至上海法院。关于出票时的记载事项的法律适用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出票人李某的住所地法,即加拿大法为准据法

B.出票人李某的惯常居所地法,即美国法为准据法

C.出票人李某的本国法,即法国法为准据法

D.出票地法,即中国法为准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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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李某移居法国并取得法国国籍,后又在加拿大拥有住所,在美国拥有惯常居所。2007年8月,李某 ”相关问题
  • 第1题:

    对于自然人拥有多个外国国籍者,国际上对此的解决方式通常包括:()

    A、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准

    B、以当事人的住所或惯常居所地国国籍为准

    C、以与当事人具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为准

    D、由当事人自己选择的国籍为准


    参考答案:ABCD

  • 第2题:

    李某移居法国并取得法国国籍,后又在加拿大拥有住所,在美国拥有惯常居所。2007年8月,李某因业务资金往来需要,在上海向中国的甲企业签发了一张汇票,后引起票据纠纷,被甲企业诉至上海法院。关于出票时的记载事项的法律适用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出票人李某的住所地法,即加拿大法为准据法
    B.出票人李某的惯常居所地法,即美国法为准据法
    C.出票人李某的本国法,即法国法为准据法
    D.出票地法,即中国法为准据法

    答案:D
    解析:
    我国《票据法》第97条第1款规定:“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的法律。”D正确。

  • 第3题:

    李某(具有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在甲国,一年前移居乙国并取得当地住所。现李某去世而未立遗嘱。李某生前在中国有投资股权和银行存款。乙国关于法定继承的冲突规范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律。现李某的丙国籍的儿子和女儿为继承李某在华的股权和存款发生争议,并诉诸中国法院。依照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下列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哪项是正确的?

    A、应适用乙国法律,因为李某去世时居住在乙国
    B、应适用甲国法律,因为李某长期居住在甲国
    C、应适用丙国法律,因为李某的儿子和女儿均具有丙国国籍
    D、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李某具有中国国籍,且争议的遗产位于中国

    答案:A
    解析:
    《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根据乙国关于法定继承的冲突规范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律。而李某具有中国国籍,投资股权和银行存款为动产,故应按照《民法通则》第149条的规定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乙国的法律。所以本题答案为A。

  • 第4题:

    中国人李纳移民并定居加拿大,后与加拿大一男子结婚并取得加拿大国籍,李纳同福建老家省亲,住在其亲属李强家,依我国《国籍法》及《出境入境管理法》,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因李纳并没有声明放弃中国国籍,可以继续保留中国国籍
    B.如李纳申请恢复中国国籍并被批准,不得再保留加拿大国籍
    C.李纳来中国省亲不需要签证,因为其是华裔
    D.如李纳住在了李强家,则无须向公安机关登记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国籍法》及外国人的法律地位。依我国《国籍法》,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如自愿取得外国国籍,则中国国籍自动丧失;曾具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申请恢复中国国籍并被批准的,则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A错,B正确。C错,依《出境入境管理法》第15条的规定,外国人入境,应当向驻外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D错,依该法第39条的规定,市民在自己家中留宿外国人,应当在外国人入住后24小时内由外国人或留宿人,持外国人护照、留宿人户口本等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手续。

  • 第5题:

    下列哪些应当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

    A、中国人李某与无国籍人阿里结婚
    B、中国人许某继承经常居所地在美国的华人许某的财产
    C、中国人王某与李某就在加拿大的某处房产产生纠纷
    D、中国人齐某因在沙特旅游时失踪,涉及其宣告失踪的法律问题

    答案:A,B,C,D
    解析: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涉外解释(一)》)第1条,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2)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3)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4)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5)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