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家中火药受潮,遂将家存20公斤黑火药于自家院中摊晒,因事暂时外出时将院门关闭,将门锁挂于门上。乙寻甲未遇,随手将未熄灭的烟头掷于地上,不想引起火药爆炸,乙见状惊走,甲及邻家十数间房屋悉数焚毁。下面说法正确的有:( )A.甲的行为构成犯罪,所触犯的罪名为危险物品肇事罪B.乙的行为构成犯罪,所触犯的罪名为过失爆炸罪C.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其行为属于意外事件D.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其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题目

甲因家中火药受潮,遂将家存20公斤黑火药于自家院中摊晒,因事暂时外出时将院门关闭,将门锁挂于门上。乙寻甲未遇,随手将未熄灭的烟头掷于地上,不想引起火药爆炸,乙见状惊走,甲及邻家十数间房屋悉数焚毁。下面说法正确的有:( )

A.甲的行为构成犯罪,所触犯的罪名为危险物品肇事罪

B.乙的行为构成犯罪,所触犯的罪名为过失爆炸罪

C.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其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D.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其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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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非法拘禁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丁欠甲人民币30万元,屡催不还。甲遂纠集乙、丙等二人开车前往丁家中,将丁五花大绑后,装进麻袋,塞入后备箱内,驶往邻省一朋友家中,欲以此为要挟,向丁家人索还债务。车至中途时,发现被害人已经窒息而死。三人害怕至极,遂投尸河中。甲成立非法拘禁罪(致人死亡)B.丁欠甲人民币30万元,屡催不还。甲遂纠集乙、丙等二人开车前往丁家中,将丁五花大绑后。装进麻袋,塞入后备箱内,驶往邻省一朋友家中,欲以此为要挟,向丁家人索还债务。到达目的地后,甲将丁非法拘禁于朋友家的地下室中。在向丁索要债务过程中,甲、丁二人发生争执。甲遂对丁进行殴打,不慎失手致丁死亡。甲成立故意杀人罪C.丁欠甲人民币3万元,屡催不还。甲遂纠集乙、丙等二人开车前往乙家中,将丁五花大绑后,装进麻袋,塞入后备箱内,驶往邻省一朋友家中,欲以此为要挟,向丁家人索还债务。到达目的地后,甲将丁非法拘禁于朋友家的地下室中。在向下索要债务过程中,T扬言要将自己所知的甲生产销售假茅台酒并致多人死亡的犯罪事实向公安机关举报。甲大为恐惧,遂将丁杀死。对甲应以非法拘禁罪与故意杀人罪并罚D.丁欠甲人民币3万元,屡催不还。甲遂纠集乙、丙等二人前往丁家中将丁骗到自己开来的车上,驶往邻省一朋友家中,并以此为要抉,向丁家人索要债务30方。对甲应以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并罚

更多“甲因家中火药受潮,遂将家存20公斤黑火药于自家院中摊晒,因事暂时外出时将院门关闭,将门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乙系邻居。下列情形中,属于甲侵害乙相邻权的有( )。

    A.甲家院中树木的根枝越界到乙家院中生长

    B.甲将自家房屋改建为歌厅,喧嚣声使乙彻夜难眠

    C.甲把大狼狗拴在自家院中,乙路过时被吓得心惊胆颤

    D.甲把垃圾堆放在自家门口,散发的恶臭使乙夏天不敢开窗


    正确答案:ABD

  • 第2题:

    甲、乙系邻居。下列情形中,属于甲侵害乙相邻权的有

    A.甲家院中树木的根枝越界到乙家院中生长
    B.甲将自家房屋改建为歌厅,喧嚣声使乙彻夜难眠
    C.甲把大狼狗栓在自家院中,乙路过时被吓得心惊胆颤
    D.甲把垃圾堆放在自家门口,散发的恶臭使乙夏天不敢开窗

    答案:A,B,D
    解析: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相邻一方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情况,责令其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相邻一方堆放腐朽物、有毒物、恶臭物、垃圾的时候,应当与邻人生活居住的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或者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空气污染。相邻各方不得制造噪音、喧嚣等妨碍邻人的生产和生活。故答案为A、B、D。

  • 第3题:

    (2007年真题)甲、乙系邻居。下列情形中,属于甲侵害乙相邻权的有(  )。

    A.甲家院中树木的根枝越界到乙家院中生长
    B.甲将自家房屋改建为歌厅,喧嚣声使乙彻夜难眠
    C.甲把大狼狗拴在自家院中,乙路过时被吓得心惊胆战
    D.甲把垃圾堆放在自家门口,散发的恶臭使乙夏天不敢开窗

    答案:A,B,D
    解析:
    C项错在:大狼狗并非基于不动产的使用而产生相邻关系,而A、B、D项都与使用不动产有关。

  • 第4题:

    下列行为中,哪些构成无因管理?

    A:甲错把他人的牛当成自家的而饲养
    B:乙见邻居家中失火恐殃及自己家,遂用自备的灭火器救火
    C:丙(15岁)租车将在体育课上昏倒的同学送往医院救治
    D:丁见门前马路下水道井盖被盗致路人跌伤,遂自购一井盖铺上

    答案:B,C,D
    解析:
    【考点】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详解】根据《民法通则》第93条的规定,构成无因管理须具备以下要件:客观上管理了他人事务;主观上有为他人利益的意思;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A选项中,甲主观上缺乏为他人利益的意思,不构成无因管理。B选项中,乙虽然主观上有避免自家受损的意思,但也有使邻居利益免受损失的意思,且有客观管理行为,也无约定或法定义务,故构成无因管理。C选项中,尽管丙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但无因管理人并不以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为必要,因此丙救助同学的行为应构成无因管理。D选项中,丁自购井盖铺上的行为使对井盖负有管理职责的部门免受因路人跌伤造成的不利益,应构成无因管理。故本题答案应为BCD。

  • 第5题:

    甲、乙系邻居,下列情形中,属于甲侵害乙相邻权的有( )。

    A.甲院中树木的根枝越界到乙家院中生长
    B.甲将自家房屋改建为歌厅,喧嚣声使乙彻夜难眠
    C.甲把大狼狗拴在自家院中,乙路过时被吓得心惊胆战
    D.甲把垃圾堆放在自家门口,散发的恶臭使乙夏天不敢开窗

    答案:A,B,D
    解析:
    《民通意见》第103条规定,相邻一方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构成侵犯相邻权的行为。《物权法》第90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该条规定的是相邻不可量物侵害防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