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涉嫌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可能判处死刑。关于本案诉讼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二第38题)A.可以依据《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审理本案B.上级法院可以指定基层法院审理本案C.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组成,也可以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D.某甲拒绝法院指定辩护人为其辩护,坚持自行辩护,法庭应当准许

题目

甲涉嫌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可能判处死刑。关于本案诉讼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二第38题)

A.可以依据《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审理本案

B.上级法院可以指定基层法院审理本案

C.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组成,也可以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

D.某甲拒绝法院指定辩护人为其辩护,坚持自行辩护,法庭应当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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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涉嫌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可能判处死刑。关于本案诉讼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可以依据《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审理本案

    B.上级法院可以指定基层法院审理本案

    C.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组成,也可以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

    D.某甲拒绝法院指定辩护人为其辩护,坚持自行辩护,法庭应当准许


    正确答案:C

  • 第2题:

    甲涉嫌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可能判处死刑。关于本案诉讼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可以依据《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审理本案
    B:上级法院可以指定基层法院审理本案
    C: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组成,也可以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
    D:某甲拒绝法院指定辩护人为其辩护,坚持自行辩护,法庭应当准许

    答案:C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8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合议庭既可由审判员组成,也可以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C正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第2条的规定,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不能依据该审理,故A选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刑事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基层法院无权审理。同时,在刑事诉讼中,上级法院不能把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交由下级审理,故B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8条规定,由于甲可能判死刑,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其坚持自行辩护,法庭不应准许,D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 第3题:

    1996年11月,某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2017年3月,当地公安机关根据案发时现场物证中提取的DNA抓获犯罪嫌疑人陆某。2017年7月,最高检察院对陆某涉嫌故意杀人案核准追诉。在最高检察院核准前,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不得侦查本案

    B.可对陆某先行拘留

    C.不得对陆某批准逮捕

    D.可对陆某提起公诉

    答案:B
    解析:
    选项 A、 C 错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三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侦查机关报请核准追诉并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必须追诉而且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可以依法批准逮捕,同时要求侦查机关在报请核准追诉期间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选项 B 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三百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案件,侦查机关在核准之前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选项 D 错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三百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不得对案件提起公诉。

  • 第4题:

    甲涉嫌故意杀人被提起公诉,可能判处死刑。 关于本案诉讼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
    B.上级法院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本案
    C.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组成,也可以由审判员和 人民陪审员组成
    D.某甲拒绝法院指定辩护人为其辩护,坚持自行辩护,法庭应当准许


    答案: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基层人民法 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 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 1人独任审判。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 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至7人或者由审判员和 人民陪审员共3人至7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陪审 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人 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3人至5人组 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合议 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1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所 以,C正确。

  • 第5题:

    2009年1月,甲(1993年4月生)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011年3月20日,甲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杀人后逃跑,6月被抓获。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本案不适用《刑法修正案(八)》
    B:对甲故意杀人的行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甲在审判时已满18周岁,可以适用死刑
    D:甲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答案:B
    解析:
    【考点】未成年人犯罪【详解】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如果对被告人有利的话,就可以适用《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所以A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根据《刑法》第17条第3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由于甲在杀人时未满18周岁,应当对其故意杀人的行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选项是正确的;根据《刑法》的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是指在犯罪时不满18周岁.行为人在犯抢劫罪的时候未满16周岁,因此对甲不应当适用死刑,C选项是错误的;《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65条第1款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甲属于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因此,根据《刑法》第65条的这一规定,不应当认定为累犯,因此,D选项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