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段时间应计入一审案件审理期限?(2010年试卷二第34题)A.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案件。办理报请高级法院批准手续的时间B.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经法院同意延期审理的时间C.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法院的案件。法院收到案件之日以前补充侦查的时间D.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自改变管辖决定作出至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的时间

题目

下列哪一段时间应计入一审案件审理期限?(2010年试卷二第34题)

A.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案件。办理报请高级法院批准手续的时间

B.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经法院同意延期审理的时间

C.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法院的案件。法院收到案件之日以前补充侦查的时间

D.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自改变管辖决定作出至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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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期间的计算,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被告人脱逃而中止审理的期间,计入审理期限

    B.法院对提起公诉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C.被告人要求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自合议庭同意而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计入审理期限

    D.因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调取新的证据而延期审理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正确答案:
    暂无

  • 第2题:

    下列哪一段时间应计入一审案件审理期限?( )

    A.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案件,办理报请高级法院批准手续的时间
    B.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经法院同意延期审理的时间
    C.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法院的案件,法院收到案件之日以前补充侦查的时间
    D.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自改变管辖决定作出至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的时间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一审程序的审限。《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据此可知,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办理报请高级法院批准手续的时间应计入在审理期限中,A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9条第(5)项规定,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1个月之内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据此可知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B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据此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从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目起重新计算,C项错误。第20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由此可知在改变管辖决定作出至改变后的办案机关收到案件之间的期间不应计入办案期限,D项错误。

  • 第3题:

    下列哪一段时间应计入一审案件审理期限?

    A: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案件,办理报请高级法院批准手续的时间
    B: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经法院同意延期审理的时间
    C: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法院的案件,法院收到案件之日以前补充侦查的时间
    D: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自改变管辖决定作出至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的时间

    答案:A
    解析:
    (原答案为A,正确答案为AB)【考点】特殊期间的计算【详解】刑事诉讼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进行,为避免诉讼延误,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诉讼活动不得超出法定期限。《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该条并未对办理报请高级法院批准手续的时间不计人审限,故应计入审限,选项A正确。该条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法院的案件,法院收到案件之日以前补充侦查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故选项C不正确。该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故自改变管辖决定作出至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的时间不计人审理期限,选项D不正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22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应当提供证人的姓名、证据的存放地点,说明拟证明的案件事实,要求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理由。法庭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并继续审理。延期审理的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人民法院同意重新鉴定申请的,应当及时委托鉴定,并将鉴定意见告知人民检察院、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据此,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经法院同意延期审理的时间,是应计入审理期限,选项B正确。

  • 第4题:

    下列哪一段时间应计入一审案件审理期限?( ) A.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案件,办理报请高级法院批准手续的时间 B.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经法院同意延期审理的时间 C.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法院的案件,法院收到案件之日以前补充侦查的时间 D.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自改变管辖决定作出至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的时间


    正确答案:A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9条规定: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1)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2)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3)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4)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7日后的时间;(5)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 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1个月之内的期间;(6)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7) 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8)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9)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 间;(10)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1)上级人民法院 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阅;(12)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简单对熙即可看出,本题的正 确答案为A。其实,上述法条的主要思路在于,只要是出现了不能归责于法院原因的情形的,原则上就不 计入法院的审理期限。把握住了这一点,就不需要对上述法条死记硬背了。

  • 第5题:

    下列哪一段时间应计入一审案件审理期限?( )
    A.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案件,办理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手续的时间
    B.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经法院同意延期审理的时间
    C.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法院的案件, 法院收到案件之日以前补充侦查的时间
    D.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自改变管辖决定作出至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的时间


    答案:A
    解析:
    。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1 款规定,有本法第15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3个月。所以,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办理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手续的时间应计入审理期限。
    选项B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9条第5项规定,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1个月之内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据此可知,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选项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据此可知,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从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法院收到案件之前补充侦査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据此可知,在改变管辖决定作出至改变后的办案机关收到案件之间的期间不应计入办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