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某、陈某都和周某有仇,都伺机杀周某。一天,董某在周某的饭里放了老鼠药,按其投入的分量,不足以致周某死亡。恰在董某下毒后一会儿,陈某也在周某的同一饭碗里投下了砒霜,按其分量也不足以致周某死亡,但他们各自下毒的分量加在一起,导致了周某的死亡。下列关于董某、陈某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A.构成片面共犯B.构成共同犯罪C.以共同犯罪论处D.各自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

题目

董某、陈某都和周某有仇,都伺机杀周某。一天,董某在周某的饭里放了老鼠药,按其投入的分量,不足以致周某死亡。恰在董某下毒后一会儿,陈某也在周某的同一饭碗里投下了砒霜,按其分量也不足以致周某死亡,但他们各自下毒的分量加在一起,导致了周某的死亡。下列关于董某、陈某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

A.构成片面共犯

B.构成共同犯罪

C.以共同犯罪论处

D.各自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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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周某欠陈某80万元,杜某提供保证,约定杜某在周某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杜某承担保证责任。此后,因故致使周某对陈某的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经过(但杜某对陈某的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尚未经过),陈某请求周某履行还款义务,周某请求延期2年支付,陈某表示同意。陈某于是请求杜某承担保证责任。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杜某有权援用周某对陈某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B.若杜某未援用周某对陈某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对周某无追偿权
    C.杜某有权主张先诉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D.若杜某未主张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对周某无追偿权

    答案:A,C
    解析:
    A.正确。《担保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保证人仍有抗辩权,周某已经放弃了对陈某的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但这丝毫不影响保证人杜某援用周某享有的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故A选项正确。 B.错误。根据《担保法》第20条,杜某有权援用周某享有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但因为周某已经放弃时效利益,主债务的范围并未缩减,杜某也可以不援用周某的抗辩权,杜某承担担保责任后,杜某对周某的追债权不受影响。故B选项错误。 C.正确。杜某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在陈某对周某强制执行完毕无效果之前,杜某可对陈某主张先诉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故C选项正确。 D.错误。若杜某未行使先诉抗辩权,其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周某的追偿权不受影响。故D选项错误。

  • 第2题:

    陈某是甲国有公司的经理,因炒股向乙公司的周某借了 10余万元,但炒股失利无钱可还。周某向陈某支招可以利用陈某主管财务的便利侵占公司的财产,在周某的策划下陈某顺利贪污了公司的财物共计20余万元。关于陈某和周某的行为,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陈某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贪污财物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B.周某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所以周某不构成贪污罪
    C.陈某定贪污罪,周某定侵占罪
    D.陈某定贪污罪,周某是共犯,也定贪污罪


    答案:B,C
    解析:
    根据《刑法》第382条第3款的规定,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周某帮陈某策划贪污财物的行为,构成了贪污罪的共犯。所以本题BC错误,当选。

  • 第3题:


    董某赌博、招摇撞骗案


    董某(49岁),系无业人员,整日游手好闲,四处滋事。


    【问题】、


    1.董某在方某的地下赌场帮忙,两人多次合谋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获取钱财。某日,参赌者赵某识破了骗局要求退还所输钱财,董某和方某百般抵赖,不肯退还,并将赵某打成重伤。董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应如何处罚?


    2.董某在“好哥们”郑某的怂恿下身穿警服,冒充民警去发廊“扫黄”,让发廊老板给自己2万元好处费,否则就把小姐抓去警局,老板诚惶诚恐,立即照办。其间董某发现一小姐脖子上带着金项链,伸手要拿,小姐不肯,董某便拿出玩具手枪相威胁,小姐只好将金项链奉上。董某的行为构成何罪?该如何处罚?


    3.董某经常与妻子吵架,某次争吵时居然用菜刀将妻子砍倒在地,鲜血横流,董某见状心生悔意,连忙叫车将妻子送往医院,此时恰逢下班高峰期,车在路上堵了一个小时,送到医院后,其妻经抢救无效死亡,医生说,若早送来半小时,其妻就无性命危险。董某的行为是否成立犯罪中止?董某的行为与妻子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因堵车的介入而中断?


    4.董某经人介绍认识刘某,并了解其在北京组织妇女卖淫,刘某让董某给自己帮忙,董某表示同意,先后帮刘某运送20多个小姐上京卖淫,董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5.某日,董某在运送小姐的途中,与一司机发生摩擦,该司机对董某言语挑衅,董某气愤不过,两人便在限速70公里的道路上加速至100多公里飙车,最后两车同时撞上停在路边的一辆奔驰车,董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构成何罪?


    6.杨某被骗至北京卖淫,不肯就范,董某便对其动手动脚,意图强奸,杨某奋力挣扎,抄起身旁的花瓶将董某砸死,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董某的行为构成赌博罪和故意伤害罪,应该数罪并罚。


    2.董某的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和抢劫罪,应该数罪并罚。其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应该从重处罚。


    3.董某的行为不成立犯罪中止,其先行行为与其妻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因堵车而中断。


    4.董某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


    5.董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6.杨某的行为是特殊防卫,不构成犯罪。


    要掌握《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危险驾驶罪。此外,协助组织卖淫行为是《刑法》第358条规定的单独的实行行为,单独成罪,而非组织卖淫罪的共犯。



  • 第4题:

    被告人周某,女,46岁,工人。
    2000年10月,周某来到担任动迁员的董某办公室,询问其母亲住所地相关动迁事宜及在动迁过程中如何能多得到补偿。董表示可以为周某办理假离婚,将周及其女儿作为“引进人口”列入其母亲住所地动迁时应安置的人数范围内,从而多得到房屋拆迁安置款。数日后周某将伪造的法院离婚调解书及复印件交给董某,并要求董某在办理相关事宜时能够提供方便。后来周某利用该方法共骗取房屋拆迁安置款87 000元。事后,周某给董某1万元作为政策咨询费,董某收下。
    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根据刑法的规定,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的,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本案中被告人周某伪造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书,符合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构成要件,成立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
    (2)根据刑法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周某虚构离婚的事实,骗取房屋拆迁安置款87 000元,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成立诈骗罪。
    (3)根据刑法理论,所谓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即本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即他罪)的犯罪形态。本案中,被告人周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与诈骗行为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的牵连关系,成立牵连犯。根据牵连犯的处断原则应当从一重处断,即按照诈骗罪定罪处罚。
    (4)根据刑法的规定,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周某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董某人民币1万元,符合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成立行贿罪。董某构成受贿罪。
    (5)所以,对被告人周某应当按照诈骗罪和行贿罪实行数罪并罚,对董某依受贿罪的相关规定处罚。

  • 第5题:

    共用题干

    夏某与董某系邻居,一日夏某将独自在家的董某之女(4岁)拐骗到远郊游玩,并用报纸上剪下的字拼成恐吓信寄给董某,称其女被绑架,让董某将10万元钱放在某处的垃圾箱里赎人。此事被夏某的同事马某暗中看在眼里,于是马某不动声色地跟踪被害人董某,在看到董某将赎金放好后,即刻席卷而去。当夏某到放赎金的地方取钱时没有看到钱,以为董某报警,害怕事情败露,即将董某之女杀害。则对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A:夏某构成绑架罪
    B:夏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和故意杀人罪
    C:马某构成盗窃罪
    D:马某利用夏某的行为实施犯罪,属间接正犯

    答案:B,C
    解析: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主体不同。A、B、C三项中,“三资”公司的财务主管、乡镇企业的会计卞某以及私营企业的经理均是挪用资金罪的主体。D项中,国有公司的会计挪用本单位资金按挪用公款处理。
    A、B项,民政局副局长是国家工作人员。C项,扶贫款属特定款物,挪作其他公用构成本罪。D项,挪作私用构成挪用公款罪。
    依据《刑法》第177条的规定,A选项中林某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B选项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法制作、出售、使用IC电话卡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注意使用或者购买并使用构成盗窃罪。C选项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蒋某的行为应数罪并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变造、倒卖变造邮票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变造或者倒卖变造的邮票数额较大的,应当依照《刑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的倒卖有价票证罪定罪处罚,而不是诈骗罪,因此D选项错误。
    依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刑法》第263条的抢劫罪定罪处罚。所以甲抢了乙的背包,又对乙进行殴打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刑法》第237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甲对乙及另外两名女青年进行猥亵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故本题C、D两项正确。
    A项,应认为只构成抢劫罪一罪。B项,甲某勒索乙某确有理由,虽有使用暴力行为,但与典型的抢劫罪有区别。C项,转化型抢劫罪。D项,构成抢劫枪支罪。
    夏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和故意杀人罪,因为,绑架罪须客观上具有绑架行为和勒索行为,而本案中夏某无绑架行为,属于虚构使董某产生恐惧的事实而取得财物,属敲诈勒索罪,此外还构成故意杀人罪,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马某构成盗窃罪,不构成侵占罪,他并不是保管他人的财物,C选项正确。马某虽利用夏某的行为,但与夏某无意思联络,不成立间接正犯,D选项错误。
    选项A涉及诈骗罪中被骗者的处分能力问题,诈骗罪中,欺诈行为的对象不能是无辨别能力的幼儿、高度精神病人,由于诈骗罪必须欺骗具有处分财产权利和能力的人,使其“自愿交付”财物,因此被骗对象是具有辨别能力,能够处分财物的人。所以,A选项是错误的。盗窃罪的根本特征是“秘密窃取”财物,诈骗罪的根本特征是被害人由于行为人的欺骗而“自愿处分”财物。在盗窃中,行为人也会使用一些欺骗手段,但其目的不是让行为人自愿交出财物,而是分散行为人的注意力,以便窃取或者财物“调包”手段,使其秘密窃取的行为不被当场发现。所以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选项B中,甲是趁乙不注意,将一条金项链装入口袋,乙抓住甲的手时,甲的盗窃行为已经既遂,因此只能认定为盗窃罪。
    本题考查的是一个多次重复的考点:什么样的财产是侵占罪中的“遗忘(失)物”。只有行为人确实以为该物系他人遗忘(失)物,而且按照社会一般观念,也认为该物已经脱离所有人占有的才是“遗忘(失)物”。所以,在路边未上锁的他人的汽车、自行车、他人遗忘在办公室中的存折,都不属于“遗忘(失)物”,取得这些财物都构成盗窃罪。本案中,乙的房屋虽然垮塌了,但乙并未失去对自己垮塌房屋中财物的占有,甲也明知这些财物是乙所有,因此甲构成盗窃罪而不是侵占罪。甲的行为显然不构成抢夺罪,因为他不是公然抢夺财物。甲的行为也不是不当得利,而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