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某国有企业在甲国设有办事处,甲国人员贾某为该办事处雇员。贾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办事处公款1000万美元窃为己有进行挥霍。此间,贾某在乙国又参与了一起伪钞案。贾某从未到过中国,目前其在甲国。中国与甲国之间没有任何司法协助方面的协定,但中国与乙国间有引渡协定。根据国际法及中国的有关法律,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A.中国对贾某的上述侵占公款案没有管辖权 B.乙国向甲国就贾某伪钞案请求引渡,如获成功,贾某被引渡到乙国后,乙国可以不经甲国同意,径直将贾某转引渡给中国 C.中国对贾某的上述侵占公款案拥有管辖权,可以

题目

中国某国有企业在甲国设有办事处,甲国人员贾某为该办事处雇员。贾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办事处公款1000万美元窃为己有进行挥霍。此间,贾某在乙国又参与了一起伪钞案。贾某从未到过中国,目前其在甲国。中国与甲国之间没有任何司法协助方面的协定,但中国与乙国间有引渡协定。根据国际法及中国的有关法律,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A.中国对贾某的上述侵占公款案没有管辖权 

B.乙国向甲国就贾某伪钞案请求引渡,如获成功,贾某被引渡到乙国后,乙国可以不经甲国同意,径直将贾某转引渡给中国 

C.中国对贾某的上述侵占公款案拥有管辖权,可以自行派公务人员赴甲国缉拿贾归案 

D.中国法院可以对贾首先作出缺席判决,然后申请甲国对该判决予以执行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ABCD.引渡是一国将处于本国境内的被外国指控为犯罪或已经判刑的人,应外国请求,送交该外国审判或处罚的一种国际司法协助行为。引渡制度包括以下几项内容:①引渡的主体是国家,引渡是国家之间进行的。国际法中,国家没有一般的引渡义务,因此引渡需要根据有关的引渡条约进行。当他国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提出引渡时,一国可以自由裁量,包括根据其有关国内法或其他因素作出决定。②引渡的对象是被请求国指控为犯罪或被其判刑的人,可能是请求国人、被请求国人和第三人。在国际实践中,除非有关引渡条约或国内法有特殊规定,一般各国有权拒绝引渡本国公民。③引渡的目的是为了克服刑法的地域性或各国刑法的差异造成的法律漏洞,防止某种犯罪行为逍遥法外。实践中,请求国只能就其请求引渡的特定犯罪行为对该被引渡人进行审判或处罚,这也称为“罪名特定原则”。如果以其他罪名进行审判或将被引渡人转引给第三国,则一般应经原引出国同意。④对于可引渡的罪行,一般都列举和规定在引渡条约中,有些国家的国内引渡法也有规定。“双重犯罪原则”和“政治犯不引渡”是被一般接受的原则。双重犯罪原则是指被请求引渡人的行为必须是请求国和被请求国的法律都认定的犯罪。政治犯不引渡原则中,关键是对政治犯罪的认定问题,实践中,认定政治犯罪的决定权属于被请求国。
本题中贾某作为中国某国有企业雇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已经构成犯罪,中国法院当然有权管辖。中国与甲国之间虽然没有任何司法协助方面的多边或双边协议,但是与乙国之间有引渡协定,乙国在将贾某从甲国引渡后,如果不是以伪钞案的罪名转引给中国,则须经甲国同意才能转引渡。对于贾某的犯罪行为,中国虽然有权管辖,但只能通过刑事司法协助的途径,请求甲国予以引渡而不能自行派员缉拿。根据双重犯罪原则,如果根据甲国刑法规定贾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则中国不能请求引渡,所以不能先行缺席判决再申请甲国执行。故题中四个选项的说法均不正确。

更多“中国某国有企业在甲国设有办事处,甲国人员贾某为该办事处雇员。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国人张某侵吞中国某国企驻甲国办事处的大量财产。根据中国和甲国的法律,张某的行为均认定为犯罪。中国与甲国没有司法协助协定。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

    A.张某进入中国境内时,中国有关机关可依法将其拘捕
    B.中国对张某侵吞财产案没有管辖权
    C.张某乘甲国商船逃至公海时,中国有权派员在公海将其缉拿
    D.甲国有义务将张某引渡给中国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保护性管辖权、公海上的管辖权和引渡。A和B项,本案中甲国人张某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企业实施犯罪行为,我国对此享有的是保护性管辖权。保护性管辖权是指国家对于在本国领域外从事对该国国家或其公民犯罪行为的外国人进行管辖的权利。保护性管辖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1)行为人进入受害国被依法逮捕;(2)通过引渡实现受害国的管辖。所以A正确,B错误。
    C项,公海上甲国的船舶内部空间由船旗国即甲国实行专属管辖,故我国不可派员在公海缉拿张某。所以C错误。
    D项,本案中,中国与甲国的法律均认定张某行为是犯罪,但两国间并无司法协助协定即没有引渡条约,根据引渡的“无条约、无义务”的原则,甲国并无义务将张某引渡给中国。所以D错误。

  • 第2题:

    中国某国有企业在甲国设有办事处,办事处雇 用的甲国人哈里利用职务之便,将办事处的大量公款窃为己有。后哈里到乙国又因争执将一乙国人打死。 哈里从未到过中国,目前哈里在甲国。中国与甲国之间没有任何司法协助方面的协定,但中国与乙国间有引渡协定。根据国际法及中国的有关法律,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


    A.中国对哈里的上述侵占公款案有管辖权

    B.乙国向甲国就哈里杀人案请求引渡,如获成功,哈里被引渡到乙国后,乙国可以不经甲国同意,将其转引渡给中国

    C.中国对哈里的上述侵占公款案拥有管辖权,可以自行派公务人员赴甲国缉拿哈里归案

    D.中国法院可以对哈里首先作出缺席判决,然后申请甲国对该判决予以执行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法主体一国际法上的个人____引渡。依我国《刑法》第6条的规定,哈里将属 于我国国有企业的巨额财产据为己有,其犯罪结果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应适用我国刑法追究责任。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因此,我国对哈里的犯罪行为有管辖权,A对。此外,这一点还可以通过我国保护性管辖权的适用来推知。引渡请求国把罪犯引渡回国后,只能就其请求引渡时所指控的犯罪行为对该被引渡者进行审判和处罚,不得对引渡理由之外的其他犯罪进行审判或处罚,或再引渡给第三国,B错。根据司法权的地域性,我国不能自行派公务人员赴甲国缉拿哈里归案, C错。D错,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缺席审判制度。

  • 第3题:

    4、中国某国有企业在甲国设有办事处,甲国人员贾某为该办事处雇员。贾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办事处公款1000万美元窃为己有进行挥霍。此间,贾某从未到过中国,目前其在甲国。中国与甲国之间没有任何司法协助方面的协定,但中国与乙国间有引渡协定。根据国际法及中国有关法律,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A.中国对贾某的上述侵占公款案没有管辖权

    B.乙国向甲国就贾某伪钞案请求引渡,如获成功,贾某被引渡到乙国后,乙国可以不经甲国同意,径直将贾某转引渡给中国

    C.中国对贾某的上述侵占公款案有管辖权,可以自行派公务人员赴甲国缉拿贾某归案

    D.中国法院可以对贾某首先作出缺席判决,然后申请甲国对该判决予以执行


    ABCD.引渡是一国将处于本国境内的被外国指控为犯罪或已经判刑的人,应外国请求,送交该外国审判或处罚的一种国际司法协助行为。引渡制度包括以下几项内容:①引渡的主体是国家,引渡是国家之间进行的。国际法中,国家没有一般的引渡义务,因此引渡需要根据有关的引渡条约进行。当他国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提出引渡时,一国可以自由裁量,包括根据其有关国内法或其他因素作出决定。②引渡的对象是被请求国指控为犯罪或被其判刑的人,可能是请求国人、被请求国人和第三人。在国际实践中,除非有关引渡条约或国内法有特殊规定,一般各国有权拒绝引渡本国公民。③引渡的目的是为了克服刑法的地域性或各国刑法的差异造成的法律漏洞,防止某种犯罪行为逍遥法外。实践中,请求国只能就其请求引渡的特定犯罪行为对该被引渡人进行审判或处罚,这也称为“罪名特定原则”。如果以其他罪名进行审判或将被引渡人转引给第三国,则一般应经原引出国同意。④对于可引渡的罪行,一般都列举和规定在引渡条约中,有些国家的国内引渡法也有规定。“双重犯罪原则”和“政治犯不引渡”是被一般接受的原则。双重犯罪原则是指被请求引渡人的行为必须是请求国和被请求国的法律都认定的犯罪。政治犯不引渡原则中,关键是对政治犯罪的认定问题,实践中,认定政治犯罪的决定权属于被请求国。 本题中贾某作为中国某国有企业雇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已经构成犯罪,中国法院当然有权管辖。中国与甲国之间虽然没有任何司法协助方面的多边或双边协议,但是与乙国之间有引渡协定,乙国在将贾某从甲国引渡后,如果不是以伪钞案的罪名转引给中国,则须经甲国同意才能转引渡。对于贾某的犯罪行为,中国虽然有权管辖,但只能通过刑事司法协助的途径,请求甲国予以引渡而不能自行派员缉拿。根据双重犯罪原则,如果根据甲国刑法规定贾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则中国不能请求引渡,所以不能先行缺席判决再申请甲国执行。故题中四个选项的说法均不正确。

  • 第4题:

    中国人张某在甲国将甲国公民杀死后逃至乙国,已知甲国和乙国之间没有签订引渡条约,但是中国和甲乙两国都有引渡条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中国外交部可以向乙国政府请求将张某先行采取强制措施再行引渡

    B.如甲国向乙国申请引渡,乙国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引渡

    C.如果乙国未经中国同意将张某引渡给甲国,则中国可以向乙国提起外交保护

    D.如乙国将张某引渡给中国后,甲国向中国提请引渡张某,中国政府应当予以拒绝

    答案:A,D
    解析:
    题中,因中国和甲乙两国都有引渡条约,故乙国对中国负有条约所约定的引渡义务。《引渡法》第47条:"请求外国准予引渡或者引渡过境的,应当由负责办理有关案件的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的审判、检察、公安、国家安全或者监狱管理机关分别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提出意见书,并附有关文件和材料及其经证明无误的译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分别会同外交部审核同意后,通过外交部向外国提出请求。"第49条:"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在向外国正式提出引渡请求前,通过外交途径或者被请求国同意的其他途径,请求外国对有关人员先行采取强制措施。"据此,A项正确。引渡的主体是国家,引渡是国家之间进行的。在国际法中,国家没有一般的引渡义务,因此引渡需要根据有关的引渡条约进行。当他国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提出引渡时,一国可以自由裁量,包括根据其有关国内法或其他因素作出决定。故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国家一般没有引渡的义务。题中,甲国和乙国之间没有签订引渡条约,B项错误。外交保护指一国国民在外国受到不法侵害,且依该外国法律程序得不到救济时,其国籍国可以通过外交方式要求该外国进行救济或承担责任,以保护其国民或国家的权益。简而言之,外交保护就是一国保护其在外国的侨民的一种行为。国家行使外交保护权一般应符合三个条件:(一)一国国民权利受到侵害是由于所在国的国家不当行为所致。即该侵害行为可以引起国家责任。如果损害仅仅涉及外国私人的行为,所在国家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则不得行使外交保护。(二)国籍持续。受害人自侵害行为发生时起到外交保护结束的期间内,必须持续拥有保护国国籍。(三)用尽当地救济。在提出外交保护之前,受害人必须用尽当地法律规定的一切可以利用的救济办法,包括行政和司法救济手段。在这些手段用尽仍未得到合理救济时,才可以提出外交保护。很明显,C项错误,其所言不满足外交保护的条件,即使乙国未经中国同意将张某引渡给甲国,中国也不能向乙国提起外交保护。《引渡法》第8条规定:"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引渡…(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题中,被请求引渡人张某为中国人,故我国应拒绝引渡。D项正确。

  • 第5题:

    甲国人张某侵吞中国某国企驻甲国办事处的大量财产。根据中国和甲国的法律,张某的行为均认定为犯罪。中国与甲国没有司法协助协定。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进人中国境内时,中国有关机关可依法将其拘捕
    B、中国对张某侵吞财产案没有管辖权
    C、张某乘甲国商船逃至公海时,中国有权派员在公海将其缉拿
    D、甲国有义务将张某引渡给中国

    答案:A
    解析:
    【考点】对外国人犯罪的管辖【详解】甲国人张某侵吞中国国企办事处的资产,构成犯罪,中国与甲国都可以进行管辖。所以B项错误。公海不属于任何国家的领土,国家不得对公海本身行使管辖权或在公海范围行使属地管辖。所以C项错误。中国与甲国没有司法协助协定,所以甲国没有义务将本国公民引渡给中国。所以D项错误。张某进人中国境内,中国可行使属地管辖权,将其拘捕。所以A项正确。【陷阱】公海自由与公海上针对海盗行为、非法广播和贩运奴隶和毒品的普遍管辖权要区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