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制定今年考试方案的总体思路和主要考虑是什么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作为近年来我国法制建设和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作为保障司法人员队伍和律师队伍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制度,社会各界寄予了很高的期望。我国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自2001年建立并实施以来已顺利举行了两届考试。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是第三届考试。通过几年的努力,国家司法考试以其“四严四最”的标准,高水平高难度的特点,公平公正的形象,较好地树立了自己的权威,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较好评价,社会影响也在逐渐扩大。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毕竟才建立不久,仍处于初创和探索阶段,且这一制度的健全、完善和实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我们在不断实践、认真总结、充分研究论证并综合分析各方面条件和时机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国家司法考试模式设计和管理运行机制的改进和完善,并使之不断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就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而言,司法部仍本着“基本稳定、适当调整、不断完善”的原则和思路,按一次考试模式进行设计。即在维持现行的考试模式基本不变的情况下,认真总结前两次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经验,积极探索、推进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完善,使考试的设计更加科学。同时,继续在组织实施下功夫,按照“组织严密、程序严谨、标准严格、纪律严明”的要求和“最权威、最规范、最严密、最廉洁”的目标组织实施好今年的考试,使国家司法考试的实施和管理更加规范,规章制度更加健全,透明度进一步增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1题:
对今年司法考试 试题设计和答案的不同看法有些
不知道你要什么,请将问题补全
第2题:
今年司法考试命题趋势
你好,2012年司法考试的命题特点:
一.重者恒重要求不会打破。
分值的分布依然是三大基本法及相关诉讼法占据高分值,将近四百分。三国法分值仍为43分。法治理念部分分值仍在50分以上。商经部分应在70分。
二.大纲新增,大纲调整及大纲完善部分仍为重点。
和以往相比大纲完善部分加强,我们要特别注意完善部分的对应考点,某些方面有可能考主观题,大家要逐一分析。
三.大纲细化部分要准备为重要考点。
大纲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分进行了细化,将原来的三级考点上升为二级考点。这一细化要求出题人要把握该考点单独测试性。
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分考试体系性正式形成。
虽然我们司法考试一直在考法社会主义治理念部分,但这种测试之前一直处于摸索阶段。也是摸着石头过河。2011年成功测试后,2012年要成为典型测试点。测试范围会加大。可以说要将触角伸到多个部门法,从而为政治体制服务。
五.三大本基本教材的内容要全面把握
第3题:
这两年高通过率的时代可能要终结了,根据司法部颁发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现在的司法考试模式将在2011年截止,之后改革的方向并没有出台,目前一些网上及业界流传的消息基本上都是不准确的,但可以肯定的:增加在校生参加考试的限制,增加难度减低通过率;报考条件中的学历条件,一律提高到本科文凭;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分类仅有A证、C证。其他的关于一年两考或将像2001年那样停考一年的消息都不准确,而且也没有根据。相比之下把握机会今年通过司考才是最重要的
第4题:
今年武汉司法考试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9月22、23
第5题:
司法考试今年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啊 是不是统一的啊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担任公证员和取得律师资格都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在9月进行。 前身为律师资格考试,自2002年后,吸收检察官考试和法官考试两类系统内部职业资格考试考核,改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
(5)品行良好。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区)(不属于国家或省扶贫开发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西部地区(除西藏外)11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这一政策的适用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
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补充就是允许大三、大四的学生参加考试,但是必须是普通高校,即统招的学生。简言之,允许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在大学三年级的时候报名,大四第一学期参加考试。)
持教育部认证的港、澳、台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或已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凭所在学校出具的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可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