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宣帝地节四年下诏曰:“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亲亲得相首匿”正式成为中国封建法律原则和制度。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近亲属之间相互首谋隐匿一般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B.近亲属之间相互首谋隐匿所有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C.“亲亲得相首匿”的本意在于尊崇伦理亲情D.“亲亲得相首匿”的法旨在于宽宥缘自亲情发生的隐匿犯罪亲属的行为

题目

汉宣帝地节四年下诏曰:“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亲亲得相首匿”正式成为中国封建法律原则和制度。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近亲属之间相互首谋隐匿一般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B.近亲属之间相互首谋隐匿所有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C.“亲亲得相首匿”的本意在于尊崇伦理亲情

D.“亲亲得相首匿”的法旨在于宽宥缘自亲情发生的隐匿犯罪亲属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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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汉宣帝地节四年下诏日:“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亲亲得相首匿”正式成为中国封建法律原则和制度。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近亲属之间相互首谋隐匿一般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B.近亲属之间相互首谋隐匿所有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C.“亲亲得相首匿”的本意在于尊崇伦理亲情
    D.“亲亲得相首匿”的法旨在于宽宥缘自亲情发生的隐匿犯罪亲属的行为

    答案:B
    解析:
    谋反等严重危害统治秩序的犯罪行为,并不适用“亲亲得相首匿”。故B项“所有犯罪行为”的表述错误。

  • 第2题:

    汉律中有关于亲亲得相首匿的原则,其中无条件作免罪处置的情况有(  )。
    A.子匿父母
    B.孙匿祖父母
    C.父母匿子
    D.夫匿妻


    答案:A,B
    解析:
    NULL

  • 第3题:

    6、汉宣帝地节四年下诏曰:“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亲亲得相首匿”正式成为中国封建法律原则和制度。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近亲属之间相互首谋隐匿一般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B.近亲属之间相互首谋隐匿所有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C.“亲亲得相首匿”的本意在于尊崇伦理亲情

    D.“亲亲得相首匿”的法旨在于宽宥缘自亲情发生的隐匿犯罪亲属的行为


    B

  • 第4题:

    (一)请简释下列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

    《汉书.宣帝纪》:“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祸患,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


    答案:
    解析:
    (1)这段文字反映了汉朝的刑法适用原则——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所谓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是指亲属之间可以相互首谋隐匿犯罪行为,不予告发和作证,且对此可以不负刑事责任的制度。此原则的理论基础是孔子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也”(《论语·子路》)的思想。汉朝有关亲属相隐的法律规定,意味着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道德观念已经被转化为法律原则。
    (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父子之间亲缘关系,夫妻之间的礼仪关系,是天之常理。即便有祸患,以至于死也永远存在。这样的忠诚孝道,宽怀厚道无微不至,岂能违背?从今往后,子女首谋藏匿父母,妻子首匿丈夫,孙子女首匿祖父母,包庇他们的犯罪,一般犯罪则可以不负刑事责任,而在父母首匿子女、丈夫首匿妻子、祖父母首匿孙子女的案件中,死刑案件上请廷尉,由廷尉决定是否追究首匿者的罪责。
    (3)亲亲得相首匿原则始于汉宣帝年间(公元前66年),该原则作为刑法适用原则,体现了封建法律的儒家化,因为该原则对于维护封建家庭伦理道德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该制度一直为后世封建王朝所沿用并有所发展。

  • 第5题:

    “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 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
    从中国传统法文化的角度解释这段文字的真实含义。


    答案:
    解析:
    【详解】
    该题考査的是汉代刑法适用原则儒家化的表现之一,即“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亲亲得相首匿”是汉代的一项重要的刑法适用原则,是指亲属之间可以相互首谋隐 匿犯罪行为,不予告发和作证。这种主张亲属间首谋隐匿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的原 则,源于儒家孔子“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的思想。
    “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的确立标志着汉代封建法律巳经开始儒家化,对中国后世封建 法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